云琅其实非常的疑惑。
他以前从卓姬,平叟的身上就感受了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当时还以为这是商人的本性。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他就发现,急功近利似乎是大汉国人的一种普遍状态。
不论是皇帝刘彻,还是今日见到的东方朔,以及阿娇突然提出的农业大计划,无不将急功近利的心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击败匈奴方面,刘彻太急躁了,如果他肯静下心来,用两代人去完成这个伟大的使命,大汉国不至于到后期出现国力匮乏,民无再战之心。
如果东方朔懂得在合适的时候闭上嘴,他应该已经站在朝堂上跟皇帝一起纵论天下了,而不是在这里对着三个毛头小伙子畅谈自己的《非有先生论》。
阿娇如果不是过于想要独占皇帝,她也不可能沦落到现在的境遇。
一个大国,要的是从容不迫的心态,据云琅所知,只有一些小国家才会事事紧迫,恨不能在一日之内完成所有的事情,最好连子孙后世的事情一起处理完。
日本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现在的大汉国,与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何其的相似。
人力总有穷蹙的时候,拔苗助长对生物没有任何的好处。
云琅写的剧本总是不按照常理发展,他想给阿娇修建一个漂亮的温泉池子,目的就在于吸引刘彻过来,最后通过长门宫固宠达到稳固云氏庄子的目的。
结果,阿娇现在要种地了,她居然想要用内在美来再一次赢得刘彻的爱情。
云琅以为东方朔应该是一个对获得智慧充满热情的人,所以才想用指南针来吸引他。
结果不太好,东方朔现在不认为自己的智慧不够,而是认为智慧太多,并且把自己所有的不幸都归结于智慧太多的缘故。
云琅只想安全的把太宰这个最后的秦人送进秦国的土地,结果,也不好,太宰确实在秦国的土地上安息了,他却差一点死在那里。
所有的事情都出了偏差,付出的跟得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这让云琅非常的绝望。
好在,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康复,他家的庄子也正在欣欣向荣的发展着,除过那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事情,云琅的生活在外人看起来堪称完美。
有东方朔在,酒宴就会变得非常热闹,甚至说非常的狂放,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几个人开始用酒坛子喝酒,而不是用酒杯或者酒碗。
老虎踉踉跄跄的走到云琅身边,吧唧一声就趴在他的脚背上,一颗大脑袋鼓槌一样砸在地面上。
这该是喝醉了。
“平生于国兮,长于原野。言语讷譅兮,又无强辅。浅智褊能兮,闻见又寡。数言便事兮,见怨门下……哈哈哈哈,我们继续喝,东海枯竭方见雌雄……”
东方朔举着酒坛子邀饮,其余三人轰然应诺。
云琅摊开腿坐在地板上,老虎就趴在他的腿上,他够不到酒杯,只好从案子上取过一碟子新煮的毛豆,一颗一颗的吃着,品味狂放的环境中仅有的一点苦涩。
骊山的清晨最是让人心旷神怡,蒙蒙的水汽笼罩着大地,呼吸一口沁心润肺,不用洗脸,晨雾从脸上划过,一张脸就变得湿漉漉的,顺手擦一把,昨日积存的污垢就荡然无存了。
这样的清晨最适合牵着游春马在小路上闲逛,被露水打湿衣角,人就变得更加清爽。
路边的野草莓已经成熟了,红红的,小小的,在绿莹莹的草丛里发着红色的光。
抓一把塞嘴里,酸甜的味道就能在胸肺里存留好久,呼一口气都是香甜的。
云琅其实就想不明白,阿娇想在她家的地里种庄稼,为何总是跑到云家的地里闲逛?
最可恨的是她还收获满满,游春马的马鞍子上挂着一个硕大的篮子,篮子里满是云家种植的新蔬菜。
她下手很黑,一扎长的黄瓜还戴着顶花,就被她摘下来了,至于,云琅想要留种的卷心菜,她的篮子里也有一颗。胡萝卜长长的缨子从篮子边上露出来,还能看见桔红色的半截果肉。
至于甜瓜,跟菜瓜,更是数不胜数,大长秋背着一个大口袋跟在阿娇身后,如同一只土贼。
见云琅挡在小路上,阿娇烦躁的挥挥手,示意他让开。
“家里有客人来,没工夫跟你掰扯。”
云琅赶紧牵着游春马让开小路,就听擦肩而过的阿娇嘀咕道:“一个大男人牵着游春马,也不知道丢人的,偏偏又长的细皮嫩肉的……”
云琅很想大喊一声自己的性取向很正常,他从不肯让别人误会他身上有董君的影子。
整片大地上最勤劳的人其实是那些野人,露水还没下去的时间内,他们已经背着一筐筐的煤炭向云家,或者向长门宫进发。
自从这些人开始干起被煤炭的生意之后,上林苑里的猎夫就不敢再碰他们了。
尤其是长门宫也开始跟云家一样大肆的收购煤炭之后,猎夫们就远离了这片土地。
长门宫的侍卫们对待猎夫的态度比对待野人的态度还差,只要猎夫出现在弩箭射杀范围之内,他们立刻就会动手,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至于背着煤石的野人,他们表现的很热情,虽然还是把这些人当牲口使唤,却不会轻易的伤害他们,自从长门宫开始用云家的铁炉子,他们对煤石的需求非常大。
眼看着就要到冬天了,如果没有储存到足够多的煤石,这个冬天就不好过了,重新烧木柴的话,就意味着他们需要自己去砍柴。
云琅从一个黑黑的野人手里接过一串野葡萄,丢给了野人两个钱,现在,这些家伙家里有了存粮,也开始接受铜钱了。
野葡萄这东西就不能吃吗,主要是籽太多,还酸的厉害,用来酿酒还差不多。
云琅要这些熟透的野葡萄,其实就是为了栽种之后嫁接家的葡萄苗,看看能不能弄出一种新的葡萄品种出来。
太阳升起来了,露水渐渐地消失,清凉的早晨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变得炎热起来。
云琅扣上草帽,沿着始皇陵走了一圈子之后,就回到了家里。
老虎跌跌撞撞的从楼上下来,快要走下来的时候,一只爪子却踩空了,一骨碌从楼梯上掉了下来,就死狗一样的躺在地上不起来。
云琅被老虎嘴里的酒气熏得眼泪都下来了,太臭了……
“昨晚要你家的仆婢侍寝,被人家打了一顿!”
东方朔懒懒的趴在栏杆上,额头上有一个大包。
云琅揉着老虎的脖子,希望这家伙快点醒过来,一边对东方朔道:“下回小心,她们身上都有刀子!”
“咦?这是什么道理?”
“没道理,只要她们喜欢,干什么都成,她们要是不喜欢,就会动刀子。”
“哦,那还是不要找你家仆婢了,那两个煮茶的仆婢还是很不错的,明明满脸都是风尘之色,却对男人不假辞色这是何道理?难道说我的文采风流不足以吸引她们?”
云琅好不容易把老虎拽起来,喘着粗气道:“那是两个聪明的妇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亲近,什么样的人不能亲近。
在她们看来,你就属于那种完全不可亲近的人。”
东方朔大度的挥挥手道:“哦,这是要准备过日子的女人啊,算了,确实跟我不是一路人。
对了,你昨日说的那个指南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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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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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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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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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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