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来的时候一个个报过名字的,不过,云琅选择了忘记,不是他没有礼貌,而是没有记住的必要。
至少他在欢迎这些人到来的时候满脸笑容,毕竟人家为了参加曹襄的聚会花了很多钱,即便是做生意,云琅也做到了让这些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云家的卤肉很好吃,凉面更是一绝,十几样凉拌的野菜也非常的爽口,即便是刚刚从菜地里摘来的黄瓜,也顶花带刺新鲜的不能再新鲜。至于十字花科的莲花菜,他们更是第一次见。
这些东西在长安三辅是吃不到的,尤其是黄瓜跟莲花菜这种高级菜蔬,也不是他们能享用的。
认识一大群这样的人,不如认识曹襄一个管用。
以前的时候,谁都知道曹襄要死了,所以一个个对曹襄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的。
现在不一样了,曹襄的病眼看就要好了,这时候如果还不知道讨好曹襄这个大汉国重要的勋贵,那就太不应该了。
一场聚会其实就是一个各取所需的过程,曹襄弄到了很多可以继续输给阿娇的钱。
那些人亲近了一次平阳侯府,可以告诉家里人,已经成功的变成了曹襄的朋友,好从家里要更多的钱。
至于云琅,自然不会有什么损失,除过家里突然多了两个美艳的妇人之外,家里出产的黄瓜,莲花菜,以及各种蔬菜都有了一个稳定的售卖渠道。
这很好,一个很好的商业展示会被云琅开得极为成功。
曹襄没打算放过这些人,晚上的时候开了麻将场子……然后,到了天亮的时候,他又大赚了一笔。
怪不得曹襄看不起做生意的商贾,他这样做,几乎不用什么本钱,就能捞到很多钱,比抢劫要好的太多了。
傍晚的时候云琅去看了那两个被吓坏的妇人,脖子上中箭的妇人陷入了昏迷还在发烧,红袖守在一边给她额头上覆盖冰水布条。
另一个妇人缩在墙角,眼睛直勾勾的瞅着大门,只要有人进来,她就会大喊大叫。
丑庸跪在门口,哭的已经没有了人形,从云琅喊她过去而她没有过去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想继续在云家高高在上已经不可能了。
“我当时不该叫你的,那样的场面谁都害怕,这是人的本能,不要说红袖,那丫头就是一个怪人,当时的场面,你们身为仆役,害怕是应该的,不害怕才是奇怪的。”
丑庸抽噎着道:“我当不了内宅的家。”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现在的生活跟你以前的生活差别太大,不适应也是情理之中,以后啊,这样的场面只会更多而不会变少。
“奴婢想有自己的家,求小郎可怜!”
“你想好了?褚狼同意吗?”
丑庸点点头道:“我们商量好了,褚狼在家里继续当仆役,奴婢在家里给他生儿育女。”
云琅鼓掌大笑道:“这就该有一场婚礼啊,却不知褚狼准备好提亲的礼物了吗?
如果礼物轻了,你可不要轻易答应哟。”
丑庸匍匐两步,抱着云琅的小腿无声的哭泣,直到眼泪把云琅的鞋子都弄湿了,才抬起头流着泪笑道:“换了一户人家,婢子早就被勒死了,只有在您这里,丑庸才能活得像一个人。可以任性一下。”
云琅探手捏捏丑庸的胖脸道:“说的这么伤感做什么,你以后还是要在家里生活的,没道理褚狼在家里,你却住到别的地方去,万一褚狼移情别恋,你哭都没有地方哭。”
丑庸笑道:“他敢!”
“哈哈哈。”云琅笑的很开心,无论如何,丑庸有一个不错的结果,也是追随他的人中间,第一个算是获得幸福的人。
这让云琅的心情变得很好,这个又丑又平庸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出现生活没有变坏,而是变得更好了,这也是云琅真正开心的原因所在。
昏迷的妇人依旧在昏迷,惊恐地妇人依旧在惊恐,直到云琅怒喝一声,要那个妇人赶紧吃饭,吃完饭就替换红袖干活,那个妇人呆滞的双眼似乎才变得灵动起来,抱着碗匆匆的吃饭,一边吃饭一边偷看云琅。
只要对新主人有用,她才有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否则,她不知道会有什么可怕的厄运再一次落在她的头上。
老虎懒洋洋的从太宰那边回来了,这几天太宰不是很安份,总是喜欢在林子里转悠,有时候还会跑去后山,后山上的野兽很多,没有老虎保护。云琅非常的不放心。
现在,老虎既然回来了,就说明太宰也回来了。
云琅知道他在干什么,自从上次观察了一下始皇陵,太宰就很担心其余的门户,他看似毫无目的的在山林里乱窜,实际上,是在探查其余的门户,他很想看看其余的门户是不是跟正门一样安全。
这是强迫症的一种,劝阻是无效的,云琅只好任由太宰去探查,要他安静的待着,比让他停止巡山要困难的多。
清晨的时候,云琅没看见曹襄,问过曹襄的仆人才知道这家伙昨晚一夜没睡,跟那些纨绔打了一夜的牌。
见仆役笑的开心,就知道收获不错,不过,下午还要去跟阿娇打牌输钱,也不知道这个仆人到底开心什么。
很快,云琅就知道仆人为什么会开心了,中午的时候,曹襄带着两个精心挑选的纨绔去找阿娇打牌了。
对于曹襄不带他去的原因云琅很理解,毕竟是替死鬼,能让别人去,自己真正的朋友就算了。
下午的时候,云琅愉快的跟那些纨绔们打了一场橄榄球,虽然被人家的野蛮冲撞撞得人仰马翻,他依旧欢喜。
这种活动可以很有效的让这些纨绔们把心中郁积的戾气给发泄掉,打完球之后,即便是云琅都懒得动手指,更不要说那些不怎么勤快的纨绔了。
无论如何,玩球要比杀人好的太多。
不得不说,人家的歌姬确实不错,不论是北地的胭脂,江南的红粉都是很出彩的,即便是在草地上唱歌跳舞,也显得妖娆多姿。
“啊,云兄,小弟也想加入羽林,不知云兄这里有没有门路?至于花费多少,兄弟尽管开口。”
无心侯世子在云琅喝酒喝的半酣的时候低声问道。
云琅也跟着小声道:“能受得住苦,经受得起煎熬吗?毕竟,公孙将军算不得一位善人!”
无心侯世子皱眉道:“早就听说公孙将军驭下极严,以为军中都需要苦熬才能出头,小弟见兄长活的惬意,也想追随兄长骥尾,不知可行否?”
云琅惭愧的拱拱手道:“我是怎么进的羽林,兄长难道不知道吗?如果不是长公主的面子,小弟现在恐怕早就被公孙将军赶出羽林军了,所以啊,前面有现成的人不找,找小弟恐怕是缘木求鱼啊。”
曹襄四肢摊开,坐在一张厚厚的毛毡上,光着脚提着一个银壶往嘴里灌酒,今天有两个送财童子陪他去见了阿娇自然没有输钱,甚至还赢了一点。
无心侯世子见曹襄心情不错,跟云琅挤挤眼睛,就很愉快的凑了过去……
月上东山,一场闹哄哄的酒宴才算是结束了,曹襄喝的有些高,云琅喝的也差不多了。
站在一块菜地边上撒尿完毕之后,打了一个激灵,酒意立刻就消失了两分。
“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喝酒?”曹襄的脸被月光照的一片惨白。
“是啊,你还有病,尤其是肝脏有毛病,当然不能喝酒!”
“可是,你没有阻止我。”
“我干嘛要阻止你?命是你的,你不在乎,我担什么心!”
曹襄哈哈大笑,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才是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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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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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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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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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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