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度瞅着两个憨态可掬的儿子,长叹一声道:“养鸡好啊,养鸡好啊,我儿就好好养鸡!”
对于自己的儿子,孟度原本是绝望的……当期望值降到最低之后,养鸡也就不是一个不能接受的事情。
云家的鸡很多,当张汤看到云家大大小小的鸡在草地上追逐,啄食虫子的欢乐场景,也觉得养鸡并非什么贱业。
“你家为何要养这么多的鸡?”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张汤就觉得自己好像很傻。
云琅淡淡的道:“草丛里的蝗虫太多了,多养一些鸡,就不会有蝗灾这种事了。”
“怎么说?”张汤对云琅解决蝗灾的说法很有兴趣。
云琅笑道:“万物相生相克,只要运用得当,自然可以调节天下。”
张汤点点头,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没有。云琅觉得这家伙没听懂,生物循环跟可持续利用工程在后世也不是人人都懂的事情,更不要说张汤这个土鳖了。
“你家的庄稼长势很好,一亩地应该能收两担吧!”
张汤明显的不愿意跟云琅讨论他不熟悉的东西,遂指着广袤的原野装农业内行。
“一亩地产两百斤粮食对我来说是一种羞辱而非夸赞!”
“咦?”
云琅不理睬张汤惊讶的目光,继续瞅着农田道:“我见过一亩地产八担的田地,也听说过一亩地能出产三十担的粮食作物,两担的亩产量你觉得我能快活的起来?”
张汤呵呵一笑,他觉得云琅年纪还小,偶尔吹嘘一下自己的本领完全可以原谅。
每到这个时候,云琅就有严重的夏虫不可语冰的快感,明明说的是实话,人家却以为你在吹牛,这个感觉很美妙。
张汤看看围着鸡娃子的孟度一家,摇着头笑道:“傻子终究是傻子,堂堂的猛士,如今快为两个傻儿子变成泥巴了。”
云琅呵呵笑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张汤点点头觉得云琅说的很对,他是皇帝的鹰犬,时时刻刻都准备为皇帝出击捕获猎物,确实没必要关心孟度这种可怜虫。
天气很热,因此,云家今天吃的是凉面,一种非常简单的面食,只要有醋,有蒜,有菜,拌在一起就是很好吃的美食。
云家的十几个厨娘很忙碌,因为吃饭的人多,所以晾在笸箩里面的凉面也堆积的如同山一般高。
张汤今天不吃肉,也准备学云家吃饭的方式吃一点饭,孟度跟老婆对吃凉面没有意见,有意见的是,云家的仆役跟他们吃一样的饭食。
直到他们看见曹襄端着一个大碗过来,往碗里弄了好多面条,然后就熟练的拌上菜蔬,边吃边走,只是不理睬他们。这才不情不愿的去面条山那里取面条。
孟大,孟二用的是盆子,两个以前吃饭需要仆妇伺候的傻小子,现在表现的非常生猛。
“鸡蛋!”
孟大给盆子里装满面条跟蔬菜之后就冲着厨娘大叫。
厨娘从厨房里用铲子端着两个煎得很漂亮的煎蛋放进他的盆子里,孟大这才满意的笑了。
孟二瞅着哥哥盆子里的鸡蛋,猛地在哥哥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道:“吃什么鸡蛋,就不能把鸡蛋孵成小鸡吗?
等小鸡多了,才有更多的鸡蛋吃!”
孟大努力的想了一下,然后把盆子里的一个鸡蛋挑进弟弟的盆子里道:“好办法,以后不吃了,等小鸡多了再吃!”
云琅一般认为,只要会思考的人就不是傻子,不论他思考的问题有多可笑,那依旧是单体思考,是一个独立的人。
思想可笑不可笑不是别人能判断的,或者说,别人没资格判断一个人的思维是否可笑。
你认为的可笑,对思考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张汤端着面条上了二楼,这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两碟子蔬菜,一碟子煎蛋,一碟子凉拌肉片。
荤素搭配的很漂亮。
红袖帮张汤,孟度吗,张氏搅拌好面条,就下楼吃饭去了,至于云琅却跟孟大,孟二一起非常没风度的坐在楼梯上吃自己盆子里的面条。
一边吃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话,看起来更像是野人,而不像大汉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就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上,就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就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就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就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就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奇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上的云琅道:“这就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就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就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就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就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就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中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中午,广袤的原野上就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就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放弃就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上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就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上,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就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上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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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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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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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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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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