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郎,老妪估计啊,咱们家这一季桑蚕,能产六千束丝,接下来,就要开始煮茧缫丝了。
家里的器具不全,要尽快添置。”
刘婆今天收拾的很干净,头发油光光的梳在脑后,隐约有点桂花油的味道。
有了成果,这个老妇人坐在云琅面前再无昔日唯唯诺诺的模样。
说到六千束丝,云琅对这个数字是没有概念的,他仅仅记得在某一个青铜器上,曾经记载过匹马束丝的典故。
也就是说,一匹马,一束丝可以兑换五个青壮奴隶!
那个时代估计要远比西汉早,不过,以西汉的社会发展,一束丝也不会便宜到那里去。
“一束丝可以换一袋米!”刘婆担心云琅这种不学无术的富贵子弟对一束丝没有概念,用手比划了好大一袋米,好让云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白米!”
说完话,又补充了一句。
云琅一句话不说,就在家里的大柜子里找竹简,刘婆卖身的竹简,好不容易找到了就放在刘婆面前道:“想恢复良人身份不?”
刘婆眼中垂泪,哽咽着道:“老妪跟女儿两人如何做良人?老妪愿意在庄子上给小郎做牛做马一辈子,只求您容老妪将女儿养在身边,待到她出嫁的时候恢复她的良人身份。”
云琅笑道:“男孩子都有身契,女孩子就没有身契,她本身就不是仆役,还谈什么良人不良人的。”
刘婆愣了一下道:“没有?”
云琅笑道:“男孩子是没法子的事情,他们只要过了十二岁就要缴纳赋税,为了逃避赋税才给他们订立了身契,女孩子又不用,十五岁之后才算成人,我们为什么要订立身契啊?”
刘婆端端正正的一头磕了下去,云琅拦都拦不住,刘婆磕头完毕之后流泪对云琅道:“小郎,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云琅哈哈大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我是!
这是你的身契跟三两好银,存好了,给闺女当嫁妆。”
刘婆破涕为笑,收起了三两好银,却把身契留在原地,见云琅不解,就笑道:“老妪还是继续当仆役的好。”
“聪明人啊!”云琅挑起大拇指夸赞一下。
见刘婆笑眯眯的看着他,就笑道:“没想到养蚕的利益这么大,既然是一个好路数,我们就不能放过。
刘婆,你从仆妇里面挑出三十个人,咱们家准备建立一个大大的专门养蚕的作坊,现在规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长成之后再建一个大大的,如果可能,我们就建立一个有五百人规模的养蚕场。
你来当养蚕场的掌柜。
你现在就下去做准备,要买还是要做什么器具,就找你闺女跟丑庸她们列出单子,然后去阳陵邑购买,没有的我们找工匠做。”
刘婆无端得了一个大掌柜的身份,又是欢喜又是担心,被云琅鼓动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干事了。
没想到第一次养蚕,就弄了六千束丝,如果把养蚕事业规模化,利润还会进一步的提高。
这个世上还没有人能比云琅更清楚规模化养殖的利益有多么的令人心动了。
云琅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农夫,既然是农夫了,当然要走养殖这个符合身份的行当。
等家里的牛羊猪鸡鸭鹅多起来了,一个个的都给它规模化养殖,就算没有防疫措施有可能会损失一些,不过,不要紧,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经得起两次的损失。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有没有鸡瘟,猪瘟还两说呢,至于羊瘟,牛瘟,马瘟还是存在的。
大汉的马厩里面往往会有一只猴子在里面乱跳乱蹦跶,被人称之为“弼马温”,据说马厩里养猴子就能避免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历史有记载。)
马牛羊被成群结队饲养的时间太长,出现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猪,鸡,鸭,鹅还从未被大规模饲养过。云琅很想试试。
大汉农民之所以会过得如此凄惨,最大的原因就是生产力极其低下,农具极度的落后,农业最发达的关中都是这副模样,不难想象关中以外的地方是个什么模样。
刀耕火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
“我是不是应该找时间去趟军营啊?公孙敖将军拿走了长刀跟马槊头尾之后就不再来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里的锉刀,让云琅的耳朵清净了一会。
“为什么?难道说将军喜欢我吃空饷的样子?”
“不是的,将军跟我的意见一致,宁愿你在这里吃空饷,也比让你去军营带坏别人好得多。
你仅仅的军营外面趴着睡了一晚上,就已经把咸鱼的大名传遍了军营,最要命的是你还用最短的时间升迁到了军司马的位置。
再让你进了军营,天知道那些为了立功升官光宗耀祖的兄弟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靠一张嘴巴就能升迁到军司马这个位置上的,你是第一个。”
“哦,那就算了,我让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里,话说,我真的不能把这种双肩背的背囊介绍给兄弟们吗?真的很好使。”
“想都别想,一旦家里的麻收获了之后,我就要制作长丝厚麻布,最后用来制作这种和背包换东西。
你们现在没有结实的材料,做出来的不合适,还是不要做了,免得坏了我的名声。”
霍去病笑道:“还以为你真的不在乎呢。”
云琅摇头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为在这个时候我必须大度,整个国家变好,我才能变得更好。
如果别人都没饭吃,就我一个人吃的脑满肠肥,最后的下场是大家围着我的尸体开一场饕餮盛宴。
孔仅已经完蛋了吧?听说张汤正在他家清点财货卖他家眷呢,东郭咸阳正在干什么?这一次仅仅是买民爵就花了三千万钱,他真的需要那个一钱不值的民爵?不过是花钱买平安罢了。”
霍去病皱眉道:“看来必须有军功才好点。”
“拉倒吧,周亚夫的战功不比你舅舅大?他还是开国功臣周勃的子孙,还不是被贤明的先帝给逼死了?
魏其侯窦婴身份何等的高贵,七国之乱的时候率领大军破七国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时,结果如何?
就因为灌夫那个长了一张大嘴巴的家伙得罪了田蚡,连累魏其侯也死无葬身之地。
我算是看来了,大汉陛下有横着挥刀乱砍的习惯,只要超过他挥刀高度的家伙,不论是谁,都是被砍成两截的下场。
你以后上了战场就去杀敌,回来了就跟我学着种地,你富贵一点没关系,千万不要给皇帝留下一个位高权重的印象,一旦这个印象造成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霍去病抬头瞅着天花板道:“我已经被你带坏了,以前要是听到这些话,我会发狂,一定会砍掉你的脑袋,现在听到了,为什么会觉得很有道理?”
云琅敲敲他的脑门道:“这说明你已经开始独立思考了,这很重要,比你立下军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还是想杀匈奴!“
“杀啊,我也想杀,身为大汉人要是不杀几个匈奴那就太遗憾了,就是没什么机会!”
霍去病拉着云琅的手道:“放心,我一定会找到机会的,到时候可以带上你,你这人打仗不行,把辎重交给你应该很放心。”
云琅笑道:“才不跟着万里远征呢,你捉到匈奴之后,给我留几个恶迹斑斑的,让我练习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么成?这是杀俘,不是杀匈奴!”
“我就想这么杀,被俘虏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头的,我装扮一下刽子手不成吗?”
霍去病露出自己满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会有这一天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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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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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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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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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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