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在砍人的时候知道区分那些事该死的,那些不是该死的,这就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或许这也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谁知道呢,反正云琅觉得这是好事,至少让他的心里舒服了很多。
朋友之间相处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跟着坏朋友可能变得更坏,跟着好朋友可能会变得更好。
只有跟云琅这样的人交朋友,可能会变成一个不好不坏的混蛋。
善良起来,世界充满了光辉,哪怕是飞蛾落在肩上,也只是挥手驱赶走而已,如果恶毒起来,即便是天使在身边,他也会用最粗暴地方式亵渎。
这是后世人的特点,云琅把它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并且准备在大汉发扬光大。
祖先们总是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不如变成双面人左右逢源活得快活如意。
他觉得两面三刀是一个美丽的普世价值观,应该隆重推广,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老虎回来了,才一个月的时间这家伙就变得瘦骨嶙峋,肚皮是瘪的,前胛骨高高的耸立着,毛发也失去了光泽,最要命的是这家伙的毛发里有很多的跳蚤!
一回来就懒洋洋的趴在云琅脚下,叫声跟小猫一样虚弱……
这就是一个没出息的。
太宰说,这是老虎大王第一次去找母老虎……
好在这家伙还是喜欢泡热水澡,吃了一盆子肉糜之后,就跟着云琅来到了热水沟里,才钻进去,云琅就看到无数的黑色小虫从毛发里钻出来在清澈的热水里挣扎,很快就被水流冲走了。
让这家伙站在大盆子里,用苦楝皮水浸泡了半个时辰,才算是杀灭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老虎回来的时候,把他的毯子也叼回来了,丑庸跟小虫两个洗涮了半天,才把那张看不出本色的毯子洗涮干净。
“这就是一个没良心的。”
丑庸用手点着老虎的鼻头笑道。
“毯子就给母老虎不就行了?人家还要生儿育女呢。”
老虎明显不同意丑庸的说法,等到毯子晒干了,他就趴在上面,谁动跟谁呲牙咧嘴。
百兽之王没了威风,每日里最喜欢吃肉糜,这是一项非常大的开支,主要是这家伙现在只吃不狩猎。
“这家伙现在跟伪帝刘彻是何其的相像啊……”
云琅探出一只脚用脚底板揉着老虎的肚皮对太宰道。
太宰停止了给简牍穿牛皮绳,笑着摇头道:“不怕他不干活,只怕他什么都吃,如果仅仅是咬死,却不吃,那就更加的可怕。
对了,卓姬走了?”
“走了,回蜀中了,她的父亲不愿意再给她供应铁料,她不得不回去走一遭,反正都是付出代价的事情。
她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筹码,跟司马相如成亲了。”
“走了,就走了,没什么,她并非你的良配。”
“这方面你也懂?”
太宰抽了云琅一眼道:“没有共患难,也没有共荣华,唯一有的就是银钱上的一点纠葛,根基薄弱,经不起风浪的。
只看她这一次嫁给了司马相如就知道,人家爱对你并无爱憎,蜀女多情,心如蜀山间的云雾变幻莫测,你莫要太看重了。”
云琅想起那晚两人随波逐流的场景不由得笑道:“随波逐流吧!”
今年最好的消息就是皇帝留在长安不出来了,也不准备春狩了,可能皇帝也知道山野里也没有多少东西可以让他狩猎的。
在过去的那个冬天里,上林苑里的野兽糟了大难,成群结队的百姓们在荒原上组团打猎,他们可不理睬什么猎杀不绝的道理,只要是肉,不管是大的小的,还是带崽子的,他们一概不放过。
这样做对云家庄子是个大好事,至少在今年,没有什么害兽回来祸害云家的庄稼。
农妇们早早在家培育好了大蒜,蒜头上刚刚露出一点青色,她们就把蒜头分瓣种进了田野里。
其实这个时候种蒜还有点早,架不住云琅非常想吃蒜苔炒肉,她们才不顾农时种下去了。
说起来很可怜,中原诺大的大地方就产不出几样好东西,蒜头,萝卜,以及刚刚种下去的核桃,葡萄都是张骞从西域带回来的。
云琅很想知道张骞为什么没有把棉花种子带回来,多大的遗憾啊。
不过,也不算什么,吐鲁番,高昌不算远,将来找霍去病要也不晚。
霍去病是一个强大的人,这体现在他的自信上,也体现在他的行动上,跟这样的家伙打交道,就一定要使用策略,在满足他狂傲的自尊心之后再做适当的打击,是个不错的主意。
因为,这样做可以使他奋进……
这家伙把所有的话都在八十斤重的竹简上说完了,来到云家的时候,就显得很自然,不用解说自己半年时间到底去哪了,也不用解说他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到底干了些什么。
云家对他来说跟自己家没有多少差别,因为云琅把他的压岁钱都拿去买东西了。
丢给梁翁,丑庸,小虫一些粉色的石头之后,就坐在云琅的椅子上,等云家的家主回来。
“芙蓉玉!”
见梁翁他们在发傻,霍去病懒洋洋的解说了一句。
以前他对下人可不是这个样子,多说一句话就好像玷污了他的贵族身份。
云家待着太舒服,于是,霍去病就把脚放在桌子上,把身体的重量全部交给了椅子。
半梦半醒之间,觉得耳朵痒的厉害,转过头,就看见一头吊睛白额猛虎正在用巨大的鼻子嗅他。
霍去病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仅仅用双臂,就把身体送到了半空中,探手捉住二楼的楼板,腰上一用力,整个人就翻上了二楼。
云琅把肩头的藤条编制的农磨放在地上,仰头看着霍去病道:“你怎么了?”
霍去病抖抖衣衫,摇摇头道:“没什么,你养的老虎?”
云琅摇头道:“准确的说是他在养我,我兄弟,今年四岁,名字叫大王!”
霍去病的一张脸涨得通红,长出了一口气道:“这就是你那个只有四岁,却力大无穷的兄弟?”
云琅拍拍绕着他转圈的老虎的脑袋,很无良的笑道:“没错。”
“有兵刃,有铠甲,有弓箭,我不怕他!”
“我知道啊!再给你一匹马你能跑的比老虎还快。”
“你总是骗我!”
“你好骗啊,不骗你骗谁?”
“我下来的话,老虎会不会咬我?”
“不会!”
“别骗我!”
霍去病终身一跃,就站在了地上,强忍着恐惧,将手放在老虎的脑袋上,揉了揉……
“你要是帮他挠肚皮,他会更加高兴。”
“我要的是这头老虎臣服与我,不是我去伺候他。”
“那就没办法了,你们打一架吧!”
云琅转身就走,将老虎跟霍去病留在那里。
老虎大王蹲坐在地上,一双大眼睛阴冷的瞅着这个陌生人,霍去病动一动,他的脑袋也就跟着动一动,将霍去病看的死死的。
直到丑庸用棒槌撵走了老虎大王,霍去病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衣衫都被汗水湿透了。
云琅端着一碗绿了吧唧的东西从屋子里出来,瞅着脱力一般的霍去病道:“最近家里只有野菜,你吃不吃?”
霍去病疲惫的摇摇头道:“我也想养只老虎。”
云琅指指松林道:“那里边还有一头母老虎,估计是怀孕了,再过三个多月就会产崽,你要是有本事弄一头小老虎回来,这个愿望还是可以达成的。”
“我想要大老虎!”
“那就没办法了,据我所知,大老虎一般都是不接受主人的,除非你从小养才有可能。”
“我就要大老虎!”霍去病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
“那就准备过一天到晚穿铠甲的日子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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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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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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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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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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