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之前先说一个事情,天啊,谁告诉诸位兄弟姐妹我要把卓姬写成一个好人了?她本身就是一个坏人反派好不好?现在出现的人物,除过太宰已经确定不会伤害云琅之外,就连霍去病都在慢慢磨合之中,至于丑庸她们,说句实话,就是一个笨丫鬟而已,要不然为什么起名叫丑庸?)
梁翁自然把发现的事情跟云琅讲了一遍……
云琅叹息一声,不得不佩服上苍的眼光,什么人善良,什么人恶毒,他老人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跟梁翁在外面转悠了一天都遇不见一个想要招揽的野人。
丑庸跟小虫两人背个水都能遇见一大群……
云琅想要的人手是什么人呢?自然是半大的小子。
成年人心思重,天知道他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半大小子就不一样了,云琅以为,除过他这种变态之外,剩下的半大小子的心思还是很容易把握的。
庄园的初期修建只需要半年时间,可是,庄园的长期修建任务,没有三五年休想有一个雏形,想要完全建设成功,那是一辈子的事情。
修建庄园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人心的过程,等庄园修建的差不多了,人心也就凝聚的差不多了,半大小子也就长大了。
亲手修建好的庄园,对他们来说,就是家一般的存在。
云琅要修建的不是庄园,而是一个家。
云琅严令梁翁不要去打扰丑庸跟小虫救济那些孩子的行为。
在他眼中,这些孩子就是一只只正在往筛子底下蹦蹦跳跳的小麻雀,而丑庸跟小虫就是支着筛子的木棒跟绳子,只要这些小麻雀蹦跶到了筛子底下,如果再把绳子猛地一拉,小麻雀就会被筛子扣在下面……
云琅把话说明白之后,他与梁翁两个相视而笑,笑的嘿嘿的,如同两个阴谋家。
小虫跟丑庸很聪明,她们知道成袋子的取粮仓上的粮食,会被天天清点粮袋的梁翁发现,于是她们就找来一根竹管,打通竹节再一头削尖,只要插进粮袋,里面的糜子就会顺着管子流出来,每只袋子里都取一点,梁翁根本就发现不了。
“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这两个小傻瓜,每天都只戳后面的袋子,袋子上到处都是窟窿,为了不让窟窿淌米,还用草团堵住,这么明显的事情,老奴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这两个孩子不会是傻子吧?别没有把人骗来,反而被那些小子骗走?
老奴看过了,其中一个小子鬼精鬼精的,两句话就把丑庸跟我家的傻丫头说的哈哈大笑。”
云琅笑道:“不可能,只要咱家有粮食,丑庸跟小虫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梁翁摇摇头道:“难啊,卓氏大女那么聪慧的一个人,不就是被穷酸司马相如从蜀中骗到长安来的吗?
您不知道,这女子长大了,心思就怪得很,一般人猜不透!”
云琅没有女儿,哪里会明白父亲对女儿的各种担心,哈哈一笑了之。
在麻雀没有进入筛子之前,他没有阻止丑庸跟小虫继续偷粮食的打算。
羽林军的样子很像机器人,坐在马上的样子也很像,不过啊,一个个好像有些傻,都已经到了大门前了,也不知道下马,直勾勾的坐在战马上,就这么堵着大门。
云琅打开大门,就看到了公孙敖那张丑陋的脸,说他丑陋,其实还是夸赞他了。
面门上被人横斩了一刀的人,就算以前貌若宋玉,现在也一定成了魔鬼模样。
“拿来!”公孙敖的声音嘶哑,如同铁器互刮,难听的没边了。
“将军还是进屋子详谈吧!”
云琅的镇定出乎了公孙敖的预料之外,不过,他是一个实在的行动派。
翻身从战马背上跳下来,却没有站稳,其余的羽林军并没有露出什么鄙夷之色,云琅自然也不会,霍去病早就说过,公孙敖从龙城回来之后,就变成瘸子了。
腿部受伤的人不好跪坐,公孙敖却跪坐在云家的席子上面,没有半点的不适应,只是一双眼睛杀气腾腾,似乎总想干掉云琅。
“长平侯说你在研究如何在长途跋涉的时候节省战马,畜力的损伤,可曾有了结果?”
云琅给公孙敖倒了一杯茶水,见他没有喝茶的意思就道:“已经成了。”
“有用吗?”
“很有用,就是,将军来的不是时候。”
“看东西还要挑拣时日不成?”
“那是自然。”
公孙敖似乎在笑,眼角却在不断地跳动。
云琅莞尔一笑,用指节轻轻地敲着桌子道:“将军可能觉得云某在羞辱您,事实上云某没心情戏弄将军,军国大事,倾覆只在一念之间,如何看重都不为过。
您甚至以为云某是在利用长平侯来压制您,好获得一些便利,如果将军如此以为,那就太小看我云琅了。”
“某,不能先睹为快吗?”
云琅的解释,公孙敖似乎接受了,他也不信云琅敢拿军务开玩笑,在大汉,拿军务开玩笑的人,早就被皇帝杀光了。
云琅摇摇头道:“请恕云某无礼,说句实话,兹事体大,将军还没有资格看。”
对云琅的这句话,公孙敖反而没有什么怒火,长平侯与其余三路人马远征龙城,损耗最大的并非人员,而是战马,挽马,以及驮运物资的牲畜。
仅此一战,大汉国就损耗了近一成的牲畜。
如果云琅真的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确实没有资格先睹为快。
“谁有?”
云琅笑道:“我不知道,反正长平侯以及长平公主在听说有这样的法子之后,他们就立刻告辞了,没有半分想要听的意思,这也是我为何一定要住进上林苑的原因所在。”
“你是羽林郎官!”
云琅点点头道:“这一点云某自然知道,既然受羽林庇护,自然要做有益于羽林的事情,一旦此事跟朝廷交割清楚,第一个受益的必定是我羽林。”
公孙敖对云琅的回答很满意,点点头道:”一旦事毕,即刻回营。”
云琅笑着取出自己的告身,放在公孙敖的面前道:“我这个羽林不上阵!”
话说完,见公孙敖又有发怒的征兆,苦笑道:“活着的云琅,比死去的云琅值钱些。”
公孙敖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果真能解决大问题,你这样的人上了战阵确实可惜,如果不能,你也不用上战阵,本将就能将你就地正法。”
云琅朝公孙敖拱手道:“将军如此看重,是云琅的幸运,然而,此事已经上报了,至今还没有人前来,也不知朝廷是何意?”
“没人来?”公孙敖吃了一惊。
云琅黯然的摇摇头,卫青出征雁门关在即,他想帮这个国家一把,却没有人理会。
“或许他们以为是一个笑话吧!
一个小小的羽林郎为了博上位,弄出来的一个笑话吧。”
公孙敖将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站起身道:“既然别人不当一回事,我就去问问陛下,羽林军不日就要出征,能少损失一匹马也是好的。”
云琅点点头,看着公孙敖道:“白送的东西没人在意,将军如果见到陛下,就说,在送出办法之后,我还想要张侯从西域带回来的种子,每样一份即可,就种在上林苑的这个庄园里。”
公孙敖闻言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云琅的肩膀上道:“某家现在相信你真的有办法了!
你且稍待,某家这就快马去长安!”
公孙敖是一个坐起力行的人,赞了一下云家的好汤水,就跳上战马,向长安方向狂奔而去。
他的骑术很好,坐在马上,立刻就成了一个彪悍的骑兵,再也看不出有半点残疾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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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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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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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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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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