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加了支架,正在戒烟,其中痛苦无法描述,又讨厌别人动我的文章,所以错别字……我努力改正。)
云哲是云氏长子,更是永安侯世子,在大汉国也是上了皇家宗谱的,地位之重毋庸置疑。
云琅是大汉国的关内侯,地位与战国时期的韩赵魏等君主类同。
如今,刘彻正在大力推行郡县制,让所有的封国变成了虚号,可是,在法理上永安县依旧是属于云琅的领地。
封建,封建,有封地才叫封建,没有封地,只有名号,这就是大汉国的一个新发明。
后世的帝王全部采取了这样的方式,让封建之名,变得极为有中华特色。
云琅与皇帝的争辩,并没有引起皇帝的不快,同样的,他也很高兴。
云氏不再沉默了,开始反抗了,这是云氏最大的变化。
刘彻不怕云氏反抗,他相信,只要云氏开始反抗了,云氏的诉求就会变得清晰,不像现在这样不明确。
他从来都不相信云琅说的关于云氏一心只想要大汉国变得强大的屁话。
无所求,才是要求最高的人。
他觉得自己似乎捉住了云琅的弱点。
这个人对家人太在意,所有的事情只要涉及到家人,这个聪明人就很难继续表现出他惯有的睿智与冷静。
晚饭的时候,刘彻多吃了一碗饭,卫子夫很奇怪,在奉上一杯清茶之后,就笑着问道:“陛下今日有喜事?”
刘彻点点头道:“云琅那只狐狸的尾巴终于被朕捉住了。”
卫子夫惊讶的道:“那可不容易啊,多年以来,永安侯就像是一团泥巴,不论陛下用锤子砸,还是手雕塑,虽然总能变成陛下希望的样子,只是,从来没有改变过他泥巴的本性。
怎么?这一次他那里露出来了破绽?”
刘彻叹口气道:“其实朕早就发现云琅爱惜家人这个破绽了,这么多年以来,朕一直不愿意用这样的手段,总觉得君臣之间还是要讲一些情义的。
而利用家人控制臣子无疑是最下乘的一种做法。
当年云氏大女云音在诞生之时,卓氏女不愿意将云氏骨血交给云氏,是朕硬生生的从卓氏女手中夺回来,交给了云琅。
那一次,朕第一次在云琅这个浪子一般的人身上见到了责任二字。
随后,云琅放弃了放浪形骸的生涯,以最快的速度成婚,生子,而后为我大汉东奔西走,开疆拓土。
天下纷乱的时候,有志之士自然会为天下人奔走,谋福祉,这是天下人之大幸。
天下安定之后,朕希望这些有志之士可以收回自己飞扬腾达的志向,甘心于平淡,与国同休。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朕不想用太祖,吕后的手段,这个盛世是朕的心血凝结出来的,朕只愿意让他万古长青,不愿意让他有半点的损伤。
别的勋贵朕都能一眼看透,唯有云氏,朕的眼前总是遮着一团迷雾。
现在,朕通过云哲这个孩子,朕已经看到了迷雾之后的云氏一线真容。
现在,又用云哲这孩子看到了云琅的本质。
以后啊,朕不会再这样烦恼了。”
卫子夫吃惊的看着越说越兴奋的刘彻,她发现,刘彻似乎有些失态了。
“陛下喜欢云哲这孩子吗?”卫子夫小心翼翼的问道。
刘彻沉默片刻,拍拍大腿道:“只恨此子非朕所生。”
卫子夫眼圈一红,强笑道:“此子好在哪里,也让妾身知晓一下,说不得以后会有这样的孩子诞生在我皇家。”
刘彻轻笑一声道:“在这个孩子眼中,世上无恶人。”
卫子夫不解的道:“他真的认为这个世上没有恶人吗?以云琅的为人,他不可能养育出这样的孩子。”
刘彻笑道:“就是因为云琅这种心思复杂的爱子之人,才会知晓污秽的人世中,有一颗干净的心是何等的可贵。”
“就不能是伪装的吗?”
刘彻瞅了卫子夫一眼道:“你觉得朕这双眼睛是瞎的?”
“臣妾不敢。”
“退下吧,朕有些疲乏了。”
卫子夫看一眼刘彻见他面无表情,心中不由得微微酸楚,施礼之后退出了大帐。
云琅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帐篷,见儿子还在酣睡,刘二坐在一边照顾他,看水盆里的凉毛巾,就知道儿子还在发热。
斥退了刘二,云琅再次摸摸儿子的额头,发现他烧的更加厉害了,就褪掉他的衣衫,盖上毯子,取了一些蒸馏酒,用酒擦拭儿子的脖颈,耳后,腋窝,腹股沟……
月上半天的时候,云哲的烧终于退下了,守候在帐篷外边的御医听到这个消息,就匆匆的去皇帝那里禀报。
听完御医的禀报,还在看书的刘彻点点头,就丢下书本去睡觉了。
云琅没有睡觉的意思,继续守在儿子身边,人一旦发烧,晚上才是最危险的时候。
听着儿子平稳的呼吸声,云琅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了。
他担心儿子,却没有多少愧疚之意,这孩子马上就要有自己的生活了,并且已经开始自己的生活了,有些磨难是该自己去尝试一下的。
他今天在皇帝跟前有些失态,虽然把握到了皇帝的态度,却也被皇帝掌握了他的底线。
孩子确实需要教育,却不需要为了磨难而磨难,这样做,只会把孩子弄成一个变态,就像刘据一样。
刘据的成长过程,一直是所有人注意的焦点,云琅也很注意刘据的成长过程。
他亲眼看着一个懵懂的刘据是如何被他狂暴的父亲一步步的给逼成一个精神分裂者的。
安静的时候,刘据是一个很好地王子,甚至称得上聪慧,狂暴的时候就变成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了。
面对天下臣民的时候,刘据是高高在上的王,面对他父亲的时候,刘据迅速就变成了一只阉鸡。
是刘彻自己打断了儿子的脊梁骨……
天蒙蒙亮的时候,大队人马又要启程了,云琅将云哲抱上了马车,这个孩子睡的很沉。
“耶耶,我该去陛下那里了。”
云琅刚刚打了一个盹,就听见儿子微弱的声音。
云琅揉揉眼睛,从边上取过浸泡在热水里的米粥,给儿子喂了一口道:“今天我儿子不伺候人,耶耶伺候你。”
云哲昨天就没怎么吃东西,很快就喝了一大碗稀粥。
“陛下不喜欢我。”
云哲的情绪有些低落。
“你在乎他喜欢你吗?”
“我在乎蓝田。”
云琅苦笑一声道:“云家总算是出了一个痴情种。”
“耶耶,你不喜欢母亲吗?”
云琅正色回答道:“喜欢。”
云哲皱眉道:“你其实也喜欢二娘她们是吧?”
云琅点点头。
“孩儿听东方先生说过,喜欢所有人的人,其实就是什么人都不喜欢是吗?”
“应该是这样的,就像春雨浇灌大地,即浇灌禾苗,也浇灌野草,是一种本能,而不是喜欢。”
“我做不到喜欢所有人……”
“所以你是一个情种。”
“这样的人好不好呢?”
“谈不到好坏,就是有些吃亏,不过呢,一生也活的精彩,真实,毕竟阿,你用一颗真心去对待别人,收获的真心也一定比别人多。”
“耶耶,您呢?”
听儿子这样问,云琅沉默了一会,瞅着车窗外道:“你耶耶活的虚假无比,有些话到死都不能说。”
“你害怕别人知道您的秘密?”
云琅皱眉道:”是的。“
“谁都不能说吗?”
“没有来头的话说给别人听也没有人信,就不如不说。”
“你可以试着告诉我。”
“滚!”
云琅轻轻地拍了一下儿子的屁股,用毯子把他包裹起来,耳听得外面喧闹起来了,父子俩就齐齐的趴在车窗向外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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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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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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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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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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