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上大路之后,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就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上水,麦苗就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关中夏日长,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经抽穗,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
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就羞耻的蹲在田地里——她没有穿衣服。
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来,这东西很奇怪,长得跟糜子一样,却不结黄米,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
很好吃,有点吃馒头的感觉。
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惊叫一声,然后就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
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
就把箩筐里面的火穗捆成一把,远远地丢给云琅。
云琅捡起火穗朝农妇挥挥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刚才糜子地里的火穗极多,这说明,糜子的收成不会很好。
路上一连遇见了三波羽林,因为云琅的衣着与气度一点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宫奴,再加上年纪幼小,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们连盘问的过程都省略掉了,以为他是哪一个随皇帝狩猎的勋贵之家的童仆。
其中一群人还非常无礼的拒绝了云琅要求把他带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顾自的打马飞奔而去。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也是毫无顾忌,别人就越是对你尊重,要是唯唯诺诺的跟一个贼一样,即便是不偷,人家也会多问你几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云琅很发愁,不知道今晚应该睡在那里。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农田,后面也是大片的农田,旁边是波涛滚滚的渭水。
看起来壮观,却没有什么人烟居住。
仅有的几个三角形窝棚,云琅一点都不想去,跟宫奴们在窝棚里挤一晚上,他第二天就会被满身的虱子,跳蚤吃掉。
好在后面出现了一长列车队,最前面的马上骑士手里擎着一面旗子,云琅仔细看了,才发现上面写着一个硕大的“卓”字。
这就很让云琅欢喜了,如果是飞虎旗一类的旗子他会立刻跑远,平民在山野见了王侯车队,必须站在路边施礼,等王侯车驾走远了才能继续前进。
但凡是有任何异动会被认为是图谋不轨,就算是被砍掉了脑袋,也是白砍。
云琅笑的如同一只招财猫一样拱手站立在路边等候车队主人的到来。
求人的时候不妨把姿势放低一点没坏处。
一辆马车停在云琅身边,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掀开车帘道:“少年人可是有所求?”
云琅施礼道:“小子预备去阳陵,只是路途遥远,年少力乏,不知能否借贵主人车驾一角去阳陵,小子在这里感激不尽。”
老者哈哈笑道:“快上来,正要去阳陵,我家主人仁慈,不会介怀,老夫也正好一人闷得慌,一路上有你作伴谈天正好稍解寂寞。”
云琅谢过老者,爬上骡车,赶车的马夫轻轻地挥挥鞭子,骡车就重新汇入到了车队之中。
骡车很宽大,里面铺着厚厚的毡垫子,还有一个小小的案几摆在车上,案几上摆着笔墨,墨盅却是镶嵌进了案几,最妙的是案几上还镌刻着一副围棋棋盘,只是比云琅熟悉的围棋棋盘少了两道,为纵横十七行。
老者见云琅的目光盯在围棋上,不由得惊喜道:“少年人也知博弈?”
云琅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自幼就知,只是长大之后再无敌手。”
这句话只要说出来,在围棋界,如果不遭到殴打的话,那就一定是要分出个胜负来的。
老者果然大怒。
“小子无礼,博弈一道精深高妙,既有兵家纵横之机,又有阴阳五行之妙,尔乳臭未干何敢大言炎炎?”
云琅整衣净手然后拈起一枚黑子放在左下角,准备以向小目开局。
没想到老者竟然大咧咧的将白子放在天元的位置上,还冷哼一声道:“第一手不知抢占中原,反而去经营蛮夷之地落于下流。”
云琅闻言大喜,知道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棒槌,立刻在平线上布了一子。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会无视落子天元的天生劣势,至于这个口口声声上流下流的老头,如果不是棒槌才是怪事……
卓姬依靠在马车窗户上愁容满面。
在骊山沐浴被登徒子偷窥一事已经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桑弘羊铁面无私,身后又获得皇家的鼎力支持,《盐铁令》颁行天下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蜀中卓氏世代以冶铁为业,确实如长平所说,山野之中,卓氏还有上万童仆在挖矿炼石。
支持卓氏百年富贵的不是那些田地,也不是那些山林,更不是家中上万的仆役,而是藏身山林之中,没日没夜的为卓氏采矿的奴仆。
《盐铁令》一旦颁行,官府勒令奴仆下山,如此一来,卓家大势已去也。
这一路上昏昏沉沉,卓姬在半梦半醒之中,忽然听到一阵怒吼,不由得眉头一皱,扬声问道:“何人喧哗?”
守在马车外的仆役连忙回答道:“平叟正在与一少年争执。”
卓氏虽然不是王侯,却也有自家的家臣,平叟就是家臣之一,此次前来长安游说,能见到长平公主正是平叟从中牵线搭桥,虽然没有成功,也居功甚伟。
此人历来以思虑缜密,行事稳重颇受卓王孙看重,卓姬怎么都想不通他怎么会跟一个少年争执,车队之中又有哪一个少年敢与平叟争执。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卓姬吩咐道:“就在渭水边扎营,明日再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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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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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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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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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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