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
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
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发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云琅只看到了皇帝的中军大帐,也看到了汹涌的兽潮,至于别的,当然是太宰这个狩猎专门人士讲给他听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军三里之内,立刻就会被驱赶进兽潮大军里,跟无数的野兽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检阅。
“羡慕不?想不想也有这样一天?”太宰被皇帝无聊的屠杀弄得热血沸腾。
“你是指当野兽还是当皇帝?”
“当然是当皇帝,当初始皇帝出巡的时候,项羽,刘邦都发出感慨——大丈夫当如是,然后一人坏我大秦江山,一人断我大秦宗庙,此赫赫之功也。”
云琅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复杂,忍不住道:“这两个都是大秦的国贼。”
太宰一手枹树,一手指着平原上的军阵感慨的道:“就是因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强大,才明白项羽,刘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伟略。”
云琅抱着树慢慢的爬下来,准备去看看老虎,山下的号角,金鼓,呐喊之声飘荡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忆,这家伙今天待在屋子里一天都没有出去。
回到屋子里,老虎大王正试图用两只肥厚的爪子捂住耳朵,因为构造的缘故,它总是不能成功。
胡乱咆哮,到处乱抓,石头墙壁上满是老虎爪印。
云琅叹息一声,找出两块柔软的麻布条,揉成疙瘩塞进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脑袋这才让它安静下来。
“皇帝狩猎要多少天啊?”云琅烦躁的问道,好好地平静生活被强行打断这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长则一月,短则十八天。”
“他们这么干,那里还有野兽的活路!”
“不会啊,一般来说,天子狩猎,自有仁慈之心,网开一面是必须的,另外,不杀怀孕母兽,不杀幼崽,不过多扑杀猛兽,这些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记得我们家老祖宗就是为了保护怀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
你觉得汉皇会遵守这些猎人的规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并不悲伤,淡淡的道:“取舍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赐,即便有负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云琅认真的看着太宰道:“如果让我亲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杀一只鸡一样的杀掉,我即便是不能杀掉皇帝为你复仇,也一定会找到皇帝最大的敌人投靠与他,与皇帝做一世敌。”
太宰的眼神变得凌厉看着云琅的眼睛道:“你对皇权没有半分的敬意。”
云琅拍拍趴在他怀里瑟瑟发抖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会发誓言保卫始皇陵,完全是因为你的缘故,而不是始皇帝。
始皇帝对我无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这才是我留在这座荒山上过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涩的道:“看来大秦恩泽已绝。”说完话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云琅皱着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的话很重,对一个把生命都献给了始皇帝的人这些话来的尤其残酷。
老虎需要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安静的空间来躲过皇帝狩猎时产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显,只要计算一下太宰收养老虎的时间就该知道,老虎的母亲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场皇家狩猎行动中。
可怜的小老虎在汹涌的兽群中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坚持到被太宰收养。
因此,云琅决定带着老虎去后山。
后山多沟壑,骑兵是没有办法找到这里来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猎的影响,这里的野兽也远遁秦岭了。
登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高台,这里早就被荒草淹没了。
只有周边残存的一点灰白色的夯土还能依稀分辨出这是一座人造景观。
这里距离狩猎场很远,自然就安静多了,老虎也彻底安静下来了,依旧不允许云琅掏走它耳朵里的布条。
背囊里装了很多的咸肉,老虎这几天没怎么进食,全是给它准备的。
可怜的……
云琅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头,云琅整个塞进老虎嘴里,老虎上下颌一用力,粗大的猪腿骨,就断成两节,里面的骨髓依旧新鲜,用棍子捅出来之后,被老虎连棍子一起吃的干干净净。
很奇怪的感觉,山外越是热闹,云琅就越发的感到孤独。
今天跟太宰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就是被这种非常不好的情绪所控制造成的。
还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孤独的生活,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一回事。
人间的城市,站在山顶就能看见,他曾无数次的猜想,那些城市里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么快活的。
那里的青楼果真只需要才学就能畅行无阻?那里的赌场里总有一些拎着棒子的彪形大汉看守场子,最终被英雄好汉砸掉吗?
那里的纨绔子弟真的可以横行无忌不用顾忌后果吗?
如果可能,云琅真的很想体验一下强抢民女是个什么感觉,当然,最后还是要把人家闺女还回去的,可能还需要给点补偿……
生活在一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个强者才行。
真正算起来,山的另一边,那个站在珞车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强人意吧。
诺大的世界里,可能只有他一个人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人吧。
云琅一个跃身,从老虎身边跳起来,吐掉嘴里的青狗尾巴草,站在台子的最边缘处,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莹的水珠顺山而下,掉进了一道小溪中。
或许皇帝的晚饭就是用这道泉水煮的吧!
云琅快意非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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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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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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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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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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