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不知道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通过祭奠来思念故去的祖先的。
想来这个时间段应该非常的长。
站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能看到山下小路上的人。
人很多,超乎云琅想象的多,甚至有车马行驶在道路上。
这些人都是来祭奠祖先的?
太宰的回答是否定的。
太宰带着老虎送他出山,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却让云琅感到很温暖。
重新踏上山下的平地,云琅的神经依旧是绷紧的。
头上那束冲天小辫,多少有些无害的意思,不过啊,这是他的想法,估计盗匪跟猎夫们可能不这么想。
同样惊恐的还有他身边的梅花鹿,好几次它都扭头往回跑,不久之后,云琅发现它又跟在他身边,估计梅花鹿也不傻,回去的路对它来说比前方的路更加的危险。
两个惊恐的动物战战兢兢的上了大路。
云琅的薄底皮靴踩上坚硬的大路的时候,他有一种宇航员在月球上踏出第一步的感觉。
好在路上的行人对他并不关注,即便他拖着一只怀孕的梅花鹿。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惊恐的心就慢慢落下来了,这里的人最多说他一句“好俊的小郎君。”
这些话都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大部分都是女声。
至于那些拖着爬犁,或者拖着大车的平民黔首来说,云琅一身士人装扮,与他们有天地之别,即便是有一两个年轻的少女多看了云琅一眼,也会立刻被老翁或者老温拉到身后。
没人拿着刀子冲过来乱砍,云琅已经很满意了,一只手搭在梅花鹿的脖颈上,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沿着大路向前走。
慢慢的荒野之地逐渐变少,开始有农田出现,一些精赤着身体的人在田地里劳作,准备春耕,即便是路上行人很多,丝毫不理睬。
云琅瞅了一眼,发现男的精瘦,女的干瘪,没有什么看头。
劳动的美丽这个词云琅以前听过,只是无法把劳动跟这里的美丽联系在一起。
午饭时间到了,很多人就坐在路边,吃一点黑黑的云琅认不出来的东西。
从外形看像是糜子煮熟之后捏紧然后晒干成的干粮,就是里面有很多淡绿色的絮状物。
相比之下,云琅的午餐就丰富的太多了,梅花鹿的背上有一个不大的革囊,出发前,他就给里面装了很多食物。
一份凉拌的野菜,一块切成片的冷猪肉,两张雪白的面饼,再加上一壶酒,在黔首百姓眼中一个低调的贵族小郎君的模样就活脱脱的出现了。
事实上这么装的人绝对不止云琅一个人。
能进入路边茅草亭吃饭歇息的人基本上都是这副样子。
旁边有一个身形硕大的胖子,他面前的食物远比云琅拿出来的夸张,最显眼的就是这家伙把半只烤羊摆在桌子上大嚼。
云琅其实很想在这里交际一下,且不论是谁,在山上居住了半年,说话的对象只有太宰一个人,他很想另外结实一些纯正的汉人,至少要在交流中判断一下这些人的智商,好方便以后跟他们愉快的交往。
云琅的饭菜是放在一张麻布上的,他面前没有矮桌子,只好跪坐在麻布上,一口一口的吃东西,真正做到了食不出声,嚼不露齿。
这样的场面就变得很有趣,一个穿金戴银的胖子,一个干净漂亮的少年人,一个吃饭粗俗不堪,一个吃饭充满了贵族仪式般的优雅。
立刻,看到这一幕的人齐齐的对胖子投去了厌恶的目光,却对云琅充满了善意。
这就是云琅想要的效果,一个人在一边吃的再好看也没有人会注意,如果身边有一个参照物,就能把他的表演拔高至少三个层次。
云琅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少部分,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茅草亭子外面,还冲着一个努力帮父亲推车的五六岁孩子招招手,指指食物就重新坐下来吃饭。
云琅快要被自己的行为弄吐了,如果在他的世界他敢这样做,估计会被无数人用脚踹的连云婆婆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一个英俊的小后生见到一个孝顺的孩子,给一点小小的奖励,这是士必须做的。
渴不饮盗泉之水,这句话自然不适用于黔首,小孩子在父亲的推搡下终于拿走了木盒,当他抱着木盒给云琅磕头的时候,云琅的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却强忍着一动不动。
他的模样引来其余士人的哄堂大笑,这笑声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小郎君面皮薄,有趣。
怀着愧疚之心的云琅又在孩子手里的木盒上加了一块肉,然后指指母鹿道:“能否帮我给母鹿采些嫩草来,这些饭食就是酬谢。”
小孩子看着肉激动地眼睛发亮,听云琅这样说,连连点头,然后就快速的抱着木盒回到了父亲身边,高举着木盒要父亲吃肉。
父亲只吃了一小片,就把其余的肉片放在儿子的嘴里,让儿子吃。
他在边上的山坡采来了母鹿最喜欢吃的嫩草,放在母鹿的嘴边,朝云琅拱手道:“多谢郎君赐食。”
云琅摇头道:“这不是赏赐,是交换,你帮我喂养母鹿,我给你饭食,非常的公道。”
父亲很木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云琅的话。
倒是旁边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中年人笑道:“今日出门不算白来,父慈子孝,肉食者颁奖,当上行下效,各安其道,人心融融,可见陛下教化有方。
少年人,可愿意与老夫共饮一杯无?”
云琅起身施礼道:“长者有邀,云琅敢不从命。”
中年人捋着胡须大笑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只是你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聚敛积实,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
汝当戒之。”
缙云氏不才子实在是太有名了,但凡是读过《人本纪》的读书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也是缙云氏最大的遗憾,无论是谁都能拿他来训诫缙云氏子弟。
云琅恭敬地献上自己的食物,请中年人品尝,中年人皱着眉头吃了一片冷猪肉,眉头散开,瞅着云琅道:“精于美食,果然不负饕餮之名。”
云琅施礼道:“祖上遗祸人间,儿孙辈勉力回报天下就是,总有一天我缙云氏依旧会名扬天下。”
三绺胡须的中年人大笑道:“少年人如潜龙腾渊,自有鳞爪飞扬之态。
只是要多做,少说,而后才能名扬天下,老夫静候云琅之名再入我耳。”
说完话就递给了云琅一杯酒,云琅双手接过一饮而尽,交还就被躬身道:“瑾受教!敢问长者姓名。”
中年人仰天大笑道:“人称铁面督邮的方城就是老夫之名。”
云琅拱手后退,这是一名大汉的官员,不好再继续攀谈。
吃完饭后,云琅请辞,方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眼看着云琅牵着梅花鹿离开了茅草亭子,一个戴着面纱的锦衣女子来到方城面前道:“夫郎缘何对次子青眼相加?”
方城笑道:“无他,老秦人子嗣,多教诲一声没有错,只是次子秉性孤傲,并未向我求索什么,且看他日后的造化吧。”
“一介贫家子而已。”
“少君一向精于刺绣,难道就没有看出此子的衣着吗?”
妇人噗嗤一声笑了,轻声道:“自然是看了,绸缎料子不错,却是西蜀织造,秦人尚黑,然他一少年着黑最是不妥,这套衣裳应该是用长辈的衣衫修改过来的。
不过,制衣的针脚倒是新颖,尚未得见。”
方城饮了一杯酒道:“大汉代秦久已,秦之士族自然会遭受灭顶之灾,摇尾乞怜者方能存活,然,此类人没了士人节操,最是不能重用。
余者,有不愿食大汉禄米遁入深山的,也有离开故土四处流浪的。
然,这些人大多是志向高洁的真士人,他们的子弟也不会差到那里去。
仅仅是一顿饭,少君当看出两者之云泥之别。”
妇人瞅了一眼吃东西吃的忘我的肥胖少年,不由得掩着嘴巴笑道:“夫郎高见。”
与督邮方城一杯酒,就省了云琅非常多的麻烦。
这一番礼遇不过是发生在路边的茅舍内,看到的人却不少。
黔首百姓距离他更远了,那些混杂在人群中的猎夫也收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
原本他们在等云琅落单,好捉回去之后卖与喜好男色的贵人,大汉贵族偏好男色亦非秘密,即便是当今陛下也与韩嫣朝夕相处,不忍分离,如此美少年可比同样的美女值钱的太多了。
云琅自然不知道自己差点被人绑架,屁股遭灾,离开茅草亭子之后还在仔细的回味方城这个人。
这是他见到并有交流的第一个大汉官员,从他的言谈举止上来看,这些家伙的素质很高。
这样的人仅仅担任督邮这种小官,看来刘彻手下确实有点人才济济的样子。
“不好弄啊。”云琅哀叹一声。
那个治军非常严格的羽林郎已经让他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期待,没想到,今天钓鱼又钓到了一个督邮,这家伙眼光犀利,很不好糊弄,再跟他攀谈下去,这家伙就该追问自己的家在何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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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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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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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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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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