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还没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
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
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没有吃完的生肉。
“宠溺不可过甚!”
云琅点点头,快速的将碗里的白米饭吃完,还冲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的饭。
“端月过后,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云琅愣住了,抬起头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还说不到时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时候了,开春就会有猎夫上山,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猎夫们的目标是始皇陵?”
太宰摇摇头道:“他们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这山上有野人?”云琅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有兴趣了。
太宰依旧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云琅抓抓长出来不到两寸的头发,难堪的道:“我们?我们是野人?”
太宰面无表情道:“上林苑是伪帝刘彻游猎,练兵之所,更是刘氏皇族饮宴聚会之地,原有百姓全部迁往他处,剩余流民之属编篡在册,成为了宫奴。
其余不在皇册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难道不是以礼为衡,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野人的吗?”
太宰冷哼一声道:“这话是孔丘说的,可不是伪帝刘彻说的。
刘彻认为我们是野人,我们就一定是野人!他虽是伪帝,一样出口成宪。”
“我不想当野人。”云琅的脸色很难看。”
“成啊,你就告诉那些猎夫,你是流民,然后等他们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监领了赏钱之后,你就成上林苑宫奴,劳作至死。”
“宫奴不纳钱粮,不服劳役……如果不是压榨的太厉害的话,似乎比农夫好。”
太宰叹息一声道:“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护下,确实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为奴,便代代为奴,儿女皆操贱业,再无出头之日。”
云琅笑道:“当了农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着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丢,一旦丢了,将成粪土。”
“咱们是大秦的士,在汉国估计会被砍头吧?”
太宰鄙视的看了云琅一眼道:“被斩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贵一万倍。”
这就是抬杠了,话就没法子说了,一个说生命,一个说阶级,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过,跟随太宰巡山这事已经敲定了,云琅必须做很多的准备,要不然把性命丢了那就太惨了。
云琅最近有丝绸内裤穿,同样的,太宰也有了同样的东西。
丝绸虽然照例是旧的,是一面巨大的丝绸帷幕,厚重的暗红色已经褪色很多了,却依旧结实,大红色四角内裤跟内衣,终于让云琅丢弃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实云琅心中是有疑问的,既然太宰能弄来旧的丝绸,当初干嘛要砍死一个人抢一件脏衣服回来?
这个问题不好问太宰,云琅最后还是把这样的悲剧归结于人类的不信任感。
丝绸可能会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没打算给。
丝绸这东西织造的非常细密,如果把七八层丝绸缝在一起应该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东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减轻伤害。
太宰有一件很厉害的软甲,听说是夔龙皮制成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家伙从不脱这件皮甲,因此,云琅也没有见过。
夔龙长得什么样子?
云琅只见过夔龙纹。
太宰拿来的简牍版《山海经》是这样描述的——“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有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
云琅知道这个时候剑齿虎跟猛犸象都已经灭绝了,没道理还有长相这么奇特的家伙还能存活。
云琅没有夔龙皮的软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灯下匆匆的为自己赶制丝绸背心跟丝绸护腿。
为了保证这东西有效,云琅特意多加了一层,这样他的丝绸护甲就足足有七层。
冬天的骊山寒气逼人,即便是开春也暖和不到那里去,虽然穿上这两样东西之后云琅的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还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骊山阳面的残雪全部化尽了,云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来了。
钢弩,挂在胳膊上,抬手就能发射,徐夫人制造的匕首插在绑腿上,伸手就能够到,一柄青铜长剑死沉死沉的,太宰却一定要云琅背上。
豹皮的**式样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装备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裤子,他觉得被那些猎夫当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当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着云琅把一些类似钩索一类的东西挂在肩上,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默许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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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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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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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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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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