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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七六章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干阴私勾当的人,总比别人更加的注重消息的传递速度。

  隋越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本身就是刘彻的大长秋,属于宦官中地位最高的一位,他的手中甚至还有三千宫兵的指挥权。

  只不过在被皇帝委派了差事之后,那枚调兵虎符就被皇帝留在长安了。

  他来云琅军中担任长史,只不过是一份临时的差事,相比长史,他更在乎大长秋这个位置。

  钟离远被皇帝看重,这对隋越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因此,他人虽然远在数千里之外的阳关,对于宫中发生的事情,却了如指掌。

  李广利得势这样的消息他如何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新的变化。

  预示着皇帝准备培养另一家外戚了。

  跟皇帝不同,隋越一点都不看好李广利!

  不论是眼前的霍去病,云琅,还是远在大青山的卫青,他都有深入的了解。

  稍微衡量一下,他就发现,李广利在这三人面前,卑微的连尘土都不如。

  西北地其实不缺少人,缺少的是粮草,物资,驻扎在这里的人马增加一倍,后勤运输的压力就会增加至少三倍。

  这就是隋越当了大半年的行军长史总结出来的一个很有用的经验。

  隋越不想给自己再添麻烦,仅仅是霍去病跟云琅两军的物资损耗,就已经让他焦头烂额了。

  再来一群数目未知的不良人,日子就没办法过了。

  这些年,大汉年轻人被喜好武功的皇帝给刺激成了暴徒,不管有没有家业的年轻人,都喜欢给自己弄一柄剑挂在腰上,随时随地的等待皇帝的命令。

  隋越相信,这些人如果在接受了严苛的训练之后可以成为合格的大汉军卒。

  可是呢,在没有训练的情况下就投入到战场上,那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在战事顺利的情况下,这样的乌合之众就是一群暴徒,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这些乌合之众就是导致大军溃败的源头。

  任何一个有脑子的将军,都不会把自己的精锐军队跟这样的乌合之众混编。

  人数看似多了,战力却是是实实在在的下降了。

  所以——率领不良人的统帅——李广利,没人欢迎。

  隋越看到了云琅笑容里蕴含的浓烈杀机,也看到了霍去病眼中的不屑之意。

  在他看来这是正常的,两只鹤正在研究怎么抓鱼的时候,突然挤进来一只杂毛鸡,出于严重的不适感,两只鹤会停止捕鱼,先把杂毛鸡撵走再说。

  隋越自认为是皇帝的忠仆,所以他全心全意的为皇帝着想。

  以前地位不高的时候,他只要伺候好皇帝的衣食住行就是一个好仆人。

  自从成了大长秋,他就觉得自己应该进一步,在更多的地方展现自己忠仆的本色。

  如果能在对皇帝忠心耿耿的情况下,做一些对皇帝有益的事情,那么,自己的生命会不会更加有价值呢?

  比如李广利的事情!!!

  隋越认为皇帝可能做错了,那么,自己身为皇帝忠仆,就有责任帮助皇帝将错误的想法造成的伤害降到最小。

  看到云琅悄悄地给霍光下达了几个不知道什么内容的命令,隋越刚刚吃完火锅的肚子,又有些饥饿,为陛下完成了一件好事,应该再犒劳一下自己。

  于是,他准备出去弄一只羊,宰杀之后熬一锅美味的羊汤,留着晚上吃。

  隋越离开大帐之后,云琅跟霍去病对视一眼。

  霍去病不耐烦的道:“最烦你这样做,有话说清楚,不要总是让我猜。

  万一我猜错了,会出大事情。”

  已经喝的醉醺醺的东方朔笑道:“隋越干了出格的事情,以后下场不好,要不要提醒他,别走错路,避开将来可能发生的可怕后果,看两位君侯是不是怜悯他这个阉人了。”

  司马迁笑道:“这些阉人最是喜欢揣摩上意,却不知晓自己本身就是奴隶人,奴隶人就不该有自己的想法。

  他们在上位者眼中,与骡马,农具一般都是工具,一件工具要什么想法呢?”

  霍去病皱眉道:“隋越人不错,跟别的宦官不一样,人也不贪婪,对我们还算友好。

  这样的人要是倒霉了,换一个上来更麻烦,我看啊,干脆告诉他,别让他自寻死路。”

  霍去病此话一出,东方朔,司马迁两人深以为然,连连点头赞同,只有云琅师徒二人没有说话。

  见霍去病有些恼怒了云琅跟霍光才点头答应。

  规劝隋越的事情自然是由东方朔与司马迁去做,这种事宜早不宜迟,趁着还没有被皇帝发现,早早收手为妙。

  等两人离开大帐,霍去病皱眉道:“还有更好的选择?”

  云琅笑道:“钟离远!”

  霍去病惊讶的道:“他比隋越还要好?如果比隋越还要好的话,那就到听命与你的地步了。

  你在陛下身边安插了人手?”

  云琅摇头道:“我只是有恩与钟离远,钟离远事实上已经报过恩了,我说过我们两个两不相欠。”

  霍去病低声道:“是你认为你们两不相欠是吧?”

  云琅摊摊手道:“是这样的!”

  “那就是说钟离远不这么认为?”

  “他可能觉得跟我一起混能活的长久,顺便给他的儿子捞一个远大的前程。”

  “陛下不知道?”

  “应该不知道吧,因为钟离远是一步步从绣衣使者积功到侍者这个位置的。”

  “说说,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我的事除过房事之外你没有不知道的。”

  “钟离远的事情我就不知道。”

  “你好好想想……我跟你说过不下三次,是你自己没有往心里放。”

  霍去病稍微回忆一下就怒道:“你每次都轻描淡写的说,讨论他就像讨论一颗白菜,我哪里会知晓他这么重要。

  阿琅,让钟离远离开陛下!”

  云琅看着霍去病道:“不后悔?”

  霍去病摇头道:“人,总要讲点情义的。”

  云琅无所谓的问道:“哪怕你会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霍去病沉声道:“这世上还有几个可以让我把脑袋给他都不后悔的人。”

  “我可能要挣扎一下!”

  霍去病笑道:“应该的,谁的命都不是白来的。”

  “问题在于我还想保住你的命!”

  “不用,霍去病想要保命,凭着一杆大戟杀出去就是了,如果束手就擒,就说明,我不想杀出去,杀出去可能比我死掉还让我痛苦。

  这个话我只对你说一遍!”

  把话说完的霍去病似乎放下了心事,从大帐里找了一坛子酒夹在胳膊底下,就离开了大帐。

  “我大哥乃是真正的汉子,快意恩仇,活的太痛快了。”

  霍光用崇拜的目光瞅着身材高大的哥哥走进了阳光里,就对云琅赞叹道。

  “你准备有样学样?”

  “不干,我的命是我自己的,谁要拿走我就跟谁拼!”

  “对的,这才是我西北理工,我们可以为家国活着,可以为家国送命,可以为家国忍受所有痛苦……

  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谁要是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我们的命,我们就拖着他一起下地狱!

  霍光,你记着,这句话我也只跟你说一遍!”

  霍光嘿嘿笑道:“弟子记下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云琅就没打算把自己的命被动的献给谁,皇帝也不成。

  这一点上,云琅与霍光的认识有着高度的统一。

  云氏的其余弟子也是如此,云琅从来都告诉他们,为人立意要高远,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想要干大事,先要保证生命,这是一个巨大的前提。

  生前悲苦不堪,死后名扬天下的事情,西北理工的弟子绝对不能干。

  仅仅是为了理想,就把命送掉,不如庸庸碌碌的过一生。

  唯有生命与身名两全的人,才是一个幸福的人。

  云琅一直认为,只有自己幸福了,才能带给别人幸福。

  “我们跟我哥哥看起来差好多啊……”

  霍光衡量了自己,以及师傅乃至兄长的行为之后,多少有些惭愧。

  “所以,你哥哥以后的成就要比我们高。”

  “因为大家都喜欢敬仰悲苦的英雄?”

  “不是的,是因为性格越是激烈的人,就越有看头,我们西北理工讲究春风化雨,不为人知。”

  “这是保命的策略?”

  “是啊,我很怕死!”

  “我也怕!”

  “所以呢,我们以后办事要更加谨慎,隐秘,在不知不觉中就把大事给办了。”

  滴水成冰的日子里,隋越汗水浸湿了衣衫,眼神慌乱,手足无措,他想跟东方朔,司马迁施礼,又觉得跪地磕头能更加的表达自己的心意。

  “在卫将军的奏折上署名,用印,是你能做的极限,而且只能做一次。

  再有一次,某家保证你活不过第二天。

  隋越,借用卫将军的一句话来说——你膨胀了。

  一个奴隶人一步步走到你今时今日的地位,你认为自己的能力已经大到了可以忽视一些规矩了。

  却不知,在本质上,你并没有改变,你也不能有所改变。

  老隋,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生出了情义,没人愿意看到你有倒霉的一天。

  慎之,慎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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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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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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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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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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