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没用的肉体自杀和精神逃避,第三种自杀的态度是坚持奋斗,对抗人生的荒谬。
这是加缪,一个存在主义大师说的,云琅非常的认同这句话。
痛苦的人有各自痛苦的理由,很容易从已经存在的哲学领域里找到共鸣之处。
英雄却不会这样,他们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反抗或者拯救。
走别人不走的路这是英雄的特点。
据说,人类有一种叫做盲从性的病,也就是别人的行为或者思维会影响到另外一群人。
这可能是存在的,一呼百应揭竿而起的起义者就是被这种病症所控制之后的结果。
压迫与反抗从来都是对立的,也是亘古存在的,只是这两种行为都只是针对一小部分人。
具有伟大或者邪恶情操的人终究是少数,就像你我一样庸庸碌碌,在经历出生,成长,交配,繁衍,然后衰老的人,很少有机会参与这种伟大的进程。
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
越是激烈的社会环境,往往就能产生很多伟大的蛊惑者,比如刘邦。
他们用自己的思维影响了一群人,然后利用这群人去影响更多的人。
这是病毒式的传播方式,伟大的思想与邪恶的思想在传播方式上别无二致。
以上,就是云琅对于世界本质的看法,很透彻,也非常的深邃,不过,这些思想基本上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是在无聊的时候表现一下自己还有思想,还有看法,不是一根腐烂的木头。
身体与思想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思想指明的道路,身体限于现实,往往会走一条孑然不同的道路,
这是一个非常无奈的事情。
所有的反抗者在反抗之前都是对将要承受的后果预估不足。
后果显现的时候,已经没了退路,只能一步步的走下去,付出的代价越多,反抗的意志就越是坚强。
此时,反抗的最初原因已经消失不见了,此时的反抗只是想让自己的付出与收获相等。
寻求付出与得到之间的平衡,对于人类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坚定的意志将人的能力放大了很多,持之以恒的干一件事情,总能做出一些成绩来的,这是事物发展的本质所决定的。
门开了,高跟皮鞋特有的咔哒声蕴含着怒气。
云琅微微叹口气,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史记》,从历史的迷幻中清醒过来,换上一张灿烂的笑脸去迎接回家的女王。
云琅现在的生活过的不错,没有什么想要反抗的地方。
因为是孤儿的原因,自从云婆婆长眠之后,他的亲人就只剩下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女友了。
只是,女朋友对他的满意度也越来越差。
认为他除了满世界乱跑之外,剩下的时间就是看书,修破飞机。
这在两人初恋的时候是优点,然而,到了现在,准备成家立业的时候,全部变成了缺点,毕竟什么都要钱说话。
昨日就因为云琅宁愿看书也不去参加上司的上司举办的升迁宴,两人弄得不欢而散。
云琅没办法让她明白,一个修飞机的工程师,靠的是手艺吃饭,不是交际,再说,他讨厌那个该死的妖人。
假如不是云琅做的一手饭菜实在是难以割舍,女朋友早就跑了。
能透过迷雾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质是云琅为数不多的优点。
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云琅就是这里最乖的一个孩子,听话,聪明,干净,自律,上进,总之,所有别人家孩子所能具有的美德在他身上都能找到。
只是,当孤儿院里的孩子陆陆续续的被一些和善的人领走之后。
这里就只剩下云琅跟一些智力有残疾的伙伴,在这里,一脸微笑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忧虑心思的云琅就如同阳光底下最茁壮的那朵向日葵,出挑的如同天使的孩子。
有时候,云琅总是想,是不是那个慈祥的云婆婆刻意做了什么手脚,不许别人领养他。
这个念头才生出来,他就有一种浓烈的罪恶感,云婆婆几乎是在用生命来爱护他……
云婆婆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逝去了,她走的时候没有什么遗憾,只是一遍遍的用枯槁的手抚摸云琅的面庞舍不得离开。
一遍一遍的告诉云琅:“你是神的孩子,你注定要做一番大事的。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这个可怜的一生都没有婚嫁的老妇人在无限的期望中离开了人世,被云琅亲手埋进了黑暗潮湿的泥土中。
她信奉了一辈子的上帝,没有把她的身体跟灵魂一起带去天堂,而是腐烂在泥土里。
云婆婆一辈子干的事情就是喋喋不休的告诉云琅他将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和大部分的英雄故事一样,在英雄的懵懂期总有一个光辉的引导者。
他们一般负责将英雄领到他即将要走的崎岖小路上,然后就死去……这已经是很老的套路了。
云琅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一向如此,既然云婆婆已经做了这么多,加上女朋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估计分手已经被她提上了生活日程,且会在三天之内发生。
他觉得该到反抗自己沉闷,无聊,痛苦生活的时候了。
于是,他向自己年轻的上司请了年假,二十天的时间足够他去寻找或者完成他的伟大。
时间再长,就会丢工作,再找很麻烦。
在女友‘你不用再回来了’这种殷切的嘱咐声中,云琅离开了,去找属于他自己的伟大。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云婆婆慈祥的脸似乎就倒映在高大的玻璃幕墙上。
云琅笑了,这又是英雄道路的庸俗开端。
上帝用了七天制造了世界,女蜗造人也用了七天。
上帝用七天制造了世界,却把制造人类的任务交给了亚当与夏娃。
女娲就不同了,世界是盘古制造的,她不管,让世界自由的生长,她只是专心的造人,用手捏出来的注定是贵族,用柳条枝子甩出来的注定是平民。
云琅很坚定的认为,既然制造世界以及人类都只需要七天,自己想要寻找伟大,二十天应该绰绰有余。
既然想到了人类的起源,云琅自然是要去拜谒一下人祖女娲。
骊山的后山上就有一座人种庙。
避开大道,秋日苍凉的山脊上,蜿蜒着一条灰黑的路,有的劈山开取,有的顺势而上。犹如蟒蛇匍匐,弯弯曲曲,渐升渐高。
山上就是伏羲女娲交合了整整三千年的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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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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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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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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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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