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对女人的了解永远差一点意思,想要解读一个女人,最好让女人来解读。
不过,苏稚是傻蛋,这一点云琅自己就可以解读。
自从宋乔通过苏稚的口说自己怀孕之后,苏稚的美好生活并未如期到来。
自从那一天云氏满门狂欢之后,宋乔就在第一时间变成了真正尊贵的女主人。
“小稚,进来给我擦背!”
“小稚,进来把我的帘子扯开一下!”
“小稚,给我的腿上放一条毯子!”
“小稚……”
宋乔这样做,让红袖跟小虫非常的不知所措,即便是她们就守在边上,宋乔该喊苏稚的时候依旧喊。
白日里,苏稚要去医馆坐镇,傍晚回来,又要被宋乔不断地支使,尽管每次苏稚都暴跳如雷,结果依旧是乖乖的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眼看着苏稚手托着下巴不断地打盹,云琅就把苏稚抱起来放在她的床上,让她好好地睡觉。
“且让她得意几天……”苏稚躺在床上咬牙切齿的道。
云琅怜惜的拍拍她的脸庞道:“鸭子已经熟了,就一张嘴巴硬有什么用处。”
“我是怕红袖跟小虫伺候不好她,师姐的身子壮实不用理睬,可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可小呢。”
“好好睡觉,下次她喊了,我去就好。”
“我好累……”
转瞬间苏稚就打起了快活的小呼噜。
云琅来到宋乔的房间,见她正在用勺子挖着吃甜瓜,这东西是云氏在二月里就种在温泉边上的,总共也没有成熟几颗,除过云音跟霍光吃了一点,剩下的全部进了宋乔的肚子。
“这些拿去给小稚,别说我一天总是使唤她。”
云琅瞅瞅只剩下瓜皮的甜瓜,叹口气道:“家里那么多人,使唤我都没有问题,你非要使唤小稚么?”
宋乔笑道:“她该成人了。”
“什么意思?”
“小稚对我说她不想让你把她当闺女宠,她是你的妻子。”
“她本来就是我的妻子啊。”
宋乔大笑道:“是夫妻就该有夫妻的模样。”
云琅皱眉道:“一个床上睡了一年了。”
宋乔把毯子掀开,让自己凉快一会,然后抚摸着肚皮道:“想想我们之间是如何相处的,你跟小稚之间又是怎么相处的,是不是像父女多过像夫妻?”
“她年纪小。”
“不小了,已经十八岁了,我们就是十八岁成亲的。”
“这么说小稚在学着怎么长大?”
“对啊,以前她就是这么对待我的,小稚认为是因为她不断地使唤我,才让我变得比她更像一个女人……所以,所以,哈哈哈哈……”
宋乔笑的差点昏死过去……
云琅算是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上天保佑,家里的两个女人相处的还算平安。
居塞!
这是一个地名,从未出现在云琅的脑海中,只是霍去病送来的一封信才让云琅知道了这个地名。
三月末的时候,霍去病的大军已经抵达了这个地方,直到云琅在地图上找到这个小的几乎可以省略掉地方,才发现那里原本就是后世的兰州。
霍去病来到居塞之后,才发现,这里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区区四千余汉军,根本就不具备进击河西的条件,仅仅是占据义渠之地的折兰王,麾下就有战兵三万,而且还在大河边上修筑了一座土城,以防备汉军突袭。
在折兰王的身后,就是老奸巨猾的浑邪王,而浑邪王又与日逐王在右贤王带着少量残兵回到祁连山之后再一次结成了盟友。
如此一来,诺大的河西,就成了一个对大汉充满了敌意的地方。
血战一场已经不可避免。
“我以为去病这人不知道还有求援这种事!”
曹襄到来之后,云琅对霍去病的处境就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这种态势下,霍去病即便是人品爆发以四千骑兵外加三千捕奴团的游侠击败了折兰王,也仅此而已,不论霍去病胜利还是失败,躲在折兰王背后的浑邪王,日逐王都将得到折兰王的土地。
“陛下准备以去病为骠骑大将军!”
“哦?如此说来,陛下准备增兵了?”
“这是自然,一个骠骑大将军如果只统帅四千人,会被人笑话的。”
“陛下能给去病多大的支援力度?”
“两万,而且是步骑混杂,不可能再多了。”
“两万也不够啊,这一次去病可是在浑邪王,日逐王的老巢作战,人家很轻松的就能聚集十万以上的骑兵。
这一次去病没法子突袭人家了,想要获胜,除过硬拼没有别的好办法。”
“陛下可能着急了,这一次出兵的人不仅仅是去病攻伐河西,大将军也要进击伊秩斜了,去病这边就是一直偏师,主要目的就是拖住浑邪王,日逐王不让他们去增援匈奴主力。”
云琅摇头笑道:“你觉得去病这人甘心成为一支偏师吗?”
曹襄摊摊手笑道:“毫无可能!”
“那就是了,那点兵远远不够啊。”
曹襄苦笑道:“我们兄弟手里没有兵。”
“那就想想别的法子,你觉得浑邪王,日逐王有没有可能会投降我大汉?”
“没可能,我要是浑邪王,自己当大王多开心,谁耐烦给自己找一个主子。
他不喜欢伊秩斜的原因不就是想自立吗?”
“那就把整个河西给他!”
“啊?我们兄弟连转让自家封地的资格都没有,哪有权力把河西给浑邪王?”
云琅诡异的笑了一下,拍着桌子道:“被刘陵那个婆娘暗算了一次,你恨不?”
曹襄怒道:“如果这个臭女人落在我的手里,我一定要把她五马分尸!”
云琅抓抓脑袋道:“所以,我们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刘陵。”
“什么消息?”
“陛下准备把河西给浑邪王的消息,陛下还准备让匈奴变成东西两部,与西匈奴也就是浑邪王订立盟约,发誓一旦剿灭了东匈奴,就把东匈奴的一半牧场交给浑邪王。”
曹襄吞咽了一口口水道:“我舅舅要是知道你把他说的如此不堪,会把我们兄弟五马分尸的。”
“那就找个不会被陛下五马分尸的人去散布这个消息!”
“有这样的人?”
“我觉得何愁有其实挺合适的。”
“刘陵没这么傻吧?”
“她当然没有那么傻,但是她一定会派人去找浑邪王,告诉浑邪王大匈奴也是很支持他占据河西的,这时候,就是我们出马的时候了。”
“你又想害谁?”
“不外乎,折兰王,日逐王,或者是损兵折将的右贤王,而谣言也需要散布出去,我就不信,上一次被浑邪王坑了一次的日逐王会无条件的信任浑邪王!”
“这事该怎么做?你立下章程,我们兄弟分头安排。”
“没那么快,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我刚才说的只是一个计划而已,能不能成功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不过呢,这个计划一旦开始实施,多少会有些作用的,也算是帮到了去病。
现在最难得的就是契机,一个让我们有机会施展这个计划的契机!”
曹襄很失望,他以为云琅提出了计划,很快就会施行,没想到计划依旧是一个计划,短时间内看起来毫无施展的可能性。
四月底的时候,云琅的造纸作坊终于开始正式运作了,第一批白纸也源源不断的被制造了出来。
这些纸张被分成一百张一摞,只要从工坊里被制造出来,弄好一摞子,就会被守在作坊里的少府官员运走一批,作为皇室的储存用纸,被放进了皇宫的仓库。
造纸,从一开始的生涩,到熟练,中间会有一个过程,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持续不断的生产,云琅就有足够多的纸张来进行他的印刷大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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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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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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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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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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