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人的自立能力很强,这方面对一个将军的要求最高。
一个将军不但要独自搞定所有的事情,并且能够得胜还朝,如此方为大丈夫。
联合作战的效果很差,尤其是几路合击的效果最差,李广失期,苏建失期,赵破奴失期……配合不力几乎贯穿了整个大汉征战史。
因此,一位将军在战场上宁愿孤军作战,也不愿意成为别人的属下,配合大将军作战。
这也是为何公孙敖胆敢公然违抗卫青的军令的原因所在。
总的来说,在大汉这个时代指挥系统是有缺陷的,一旦大军被放了出去,胜负就看将军个人的素质如何了。
这些年来,云琅一直在制作地图,他参考了很多现有的地图,最终发现,如果按照这样的地图进行军事作战,配合准确了才是偶然,失期,误期才是必然。
匈奴之地地大物博,放眼望去苍茫一片,汉军的地图上标注的湖泊,今年可能还在,到了明年说不定就会消失,河流也是如此……
而这些东西恰恰都是军事地图上最可信赖的标志物。
大汉人对地理的认知还处在蒙昧状态,天下大势依旧是以九州来划分的。
到现在还相信天边有巨鳌的爪子在支撑天空……
淮南王刘安在他的《淮南鸿烈》里专门对这些做了注解。
既然有巨鳌的爪子,那么向上推,盘古开天辟地,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都应该是现实存在的。
煌煌二十万言,堆了满满一屋子的竹简,不看内容,只看重量就能让很多意志不坚定的人奉为圭皋。
这些故事的文学特性自然是光芒万丈的,如果放在地理上就坑人不浅了。
云琅以前看过《淮南子》,不知道后世的《淮南子》与此时的《淮南鸿烈》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如此煌煌巨著,就目前而言,云琅根本就没资格看。
当初在阳陵邑弄出豆腐的时候,都被长平怀疑他是不是淮南国来的奸细,而那个时候,《淮南鸿烈》还没有正式成书。
长平的来信中,没有回答云琅关于白登山的疑问,却重点讲述了《淮南鸿烈》这本书,甚至在绢书中抄录了一部分作为佐证。
从她的行文中,云琅能感受到无穷的怨气,以及无可奈何地自苦。
就云琅看来,《淮南子》本身就是一部经历了数千年考验依旧光芒万丈的著作。
如果没有《淮南子》这部书,淮南王刘安不过是大汉众多被刘彻干掉的藩王之一,或许能在史书上留下一点痕迹,绝对不会如此的详细。
不过啊,云琅总觉得这关他屁事!
人只要开始考虑事情,时间就过得飞快,樱红柳绿的时候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太傻,云琅就准备出去走走。
今日是受降城开城的日子,有很多依旧穿着皮袄的商人会来到受降城做交易。
这些商人大部分来自遥远的西域,是一群极为勇敢的人,只要让他们知道什么地方有好的货物,他们不远千里也要来。
眼瞅着高大的骆驼走进受降城,云琅总觉得自己在历史的空间里胡乱的飞窜,没有半点的定性。
骆驼客们一个个身材高大,魁伟有力,他们的武器装备也是极好的,只是因为接受了检查,他们的武器都被军兵收起来了,即便如此,这些手上捣鼓着花棒招揽客人的胡人们依旧笑容满面。
赵破奴蹲在一个高台上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些骆驼客,弩弓就在手边,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杀的气势。
见云琅过来了,就对云琅道:“这些人你可以认为他们是客商,也可以认为他们是强盗!”
“怎么说?”
“遇到我受降城这样的城池,他们就是温顺的羔羊,争取以货易货赚取利润。
如果遇到弱小的城寨,只要是他们能打过的,他们就会立刻化身为强盗,屠城灭户是家常便饭。”
云琅瞅了一眼那些胡人拿出来的皮货,就笑道:“这些人其实呢就是匈奴人的探子。”
赵破奴眼睛快要竖起来了,咬牙道:“怎么说?”
“黑羔皮啊……”
赵破奴吸一口气道:“什么时候动手?”
云琅冷笑一声道:“动什么手,现在能争取一刻时间就是一刻时间,等到阿襄带着大军来了,我们才能动手。”
“那怎么办?我们的城头就站了那么几个人,会被他们窥破虚实的。”
“看不破的,去病马上就要回城了,你派人去告诉去病,从正门来,然后你穿上铠甲带领将士们从河边城门出去,再从正门绕回来,你回来之后,阿敢再去,最后我来,务必要给这些人制造我军兵强马壮的模样。”
赵破奴稍微一想就挑起大拇指道:“转四圈之后,我们就平白多出一千兵马来,高!”
云琅用手揉揉面孔道:“投机取巧而已,不值一提,快去吧,让将士们最好换一下衣衫,我们一个个穿的特点鲜明一点。”
赵破奴迅速远去,云琅依旧坐在高处俯视着在街道上耍着花棒,用阴阳怪气的语调招揽那些羌人妇人的胡商。
“这些人的眼珠居然是绿的……”
苏稚不知什么出现在云琅的背后,温热的气息吹拂在云琅的耳朵后面,弄得他心猿意马的。
“好多红头发的,刚才赵破奴放这些人进来就是准备找机会伏杀的为何不动手了?”
云琅听苏稚这样说回过头奇怪的看着苏稚道:“你刚才一直在这里?”
“是啊,是啊,我麾下的妇人说来了一群杂色毛发的怪人,还说他们手里有一种味道很好闻的药,是妇人最喜欢的,是闺中至宝。要我一定要给她们弄一些,准备生孩子之后用。
你们不是要动手么?快啊!我等着拿药呢。”
云琅吃惊的张大了嘴巴道:“你要我帮你抢劫?”
苏稚给了云琅一个白眼道:“毛发花里胡哨的,眼睛绿莹莹的跟狼一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我麾下的妇人们说了,这些人其实就是强盗,抢劫强盗有什么不成的?”
云琅指着那些胡商道:“你看,人家在缴税呢,唔还是金币啊,既然交了税,那就是合法商人,再去抢劫就过分了,以后会没有胡人敢来跟我们做生意的。”
苏稚见云琅他们不抢劫了,就有些失望,摊开手道:“那你给我点东西,我跟他们去换哪种很好闻的药。”
“仓库里堆了一仓库的毛衣,你就用那东西去交换。”
“毛衣不值钱的……”
“那是你认为,你可以跟胡商开高价!”
“好吧。”苏稚气呼呼的走了。
霍去病进城的时候,云琅明显的发现那些胡人在窥伺甲士,以至于连做生意都忘记了,让苏稚趁机占了好大的便宜。
当三百骑兵回城之后,云琅发现那些胡商眼中明显有了喜悦之色。
不过,这样的喜悦并没有保持多久,一炷香过后,城头传来号角声,又有一支骑兵进城了,李敢一身锁子甲坐在马上威风不可一世!
苏稚麾下的妇人拿手捏一下那个跑神的胡商大声道:“我们要那种香香的药。”
胡人回过神来,撇着奇怪的腔调道:“美丽的姑娘,乳香还是有的,我们带来了很多……”
这一次那群妇人就没有多少便宜可占了,谈论起价格来,非常的辛苦。
等赵破奴带着大军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那些胡商已经对这座城池的城防没有什么兴致了。
开始认真做生意,很明显,受降城的毛衣引起了他们新的兴趣。
云琅懒得换铠甲,批了一件披风就带着将士们绕城半圈又回到了正门。
马蹄特特,大军来到胡商的面前,云琅停下马蹄,看着为首的胡人道:“你们来自哪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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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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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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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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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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