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冷血,只是你把热情给了姐姐。”她对他一笑,解释道,“你不知道喜欢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吗?它就是浑然天成的,不需要太刻意,就好比……鱼儿和水,他们天生就是联系在一起的。而我就像一条鱼儿,没有你,就像鱼儿没有了水,爱你我会怕被水淹没,但是我更愿意陪你浮沉,直到看遍沧海变桑田。”
说起来方思咏也是个悲情的主,在那个青葱稚嫩、情窦初开的年华里,只是仅仅在照片上看到他,听姐姐讲他的故事,她便爱上他了,可惜,当时的他已经有了莫淑华。
这就是造化弄人呀!
有多少人会将整个青春付诸东流,明知道飞蛾扑火,还义无反顾地栽下去,她这辈子真的栽在了唐凯的手里。
她是,米歇尔也是。
“恩。”他淡淡地应一声。
其实比起讨厌她,他更像是同情她,同情她错付了情。
那个时候的他,怎么会去在意周边的人的心情,所以别人的喜欢或不喜欢对他来说都不重要,重要地是他只对自己喜欢的人好就成。
也许,这就是姜琪予带给他不同体验的地方,她总是会照顾到旁人方方面面的心情,希望他们能够过得好,过得开心,总觉得相亲相爱最好了。
初始他不认同,慢慢地也被她的热情融化。
鱼儿和水,其实他更愿意是在说他和姜琪予。
浪淘尽,千古人物,过去已然过去。
弱水三千,现在,他只愿意取姜琪予一瓢。
“那段灰暗的时光里,唯独你是我的阳光。”她看着他,很深情地说出这一句话。
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这样被她翻了回来。
“恩?”真的,这算是他听过的最感性的表白,莫名地带着点哀伤。
“你知道我是莫家的私生女,根本入不得他们的眼,所以我当时的生活很窘迫,可是唯独你和姐姐会经常看到我的存在并且照顾我。”
说到这里,她真的不忍心破坏他和姐姐的关系,毕竟都是对她那么好的人。
坏其实并不是她与生俱来的劣根性,是经过长时间的演练而形成的。
唐凯想起来莫淑华跟他说的,她十二岁回到莫家那一年,莫淑华的母亲整天看她不顺眼,经常刁难她,逼她做任何家务,那个时候她很叛逆,常常会反驳回去,所以每次都会被打得遍体鳞伤,而莫伯父只会冷眼旁观,只有莫淑华会替她求情,还有照顾她,替她上药。
其实那个时候他见她的次数不多,还是因为莫淑华嫁给他那一年,他去家里提亲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女孩,她瘦小羸弱的样子,两只眼睛却闪烁着倔犟和不屈的光,当时他很欣赏她,还跟莫淑华说以后唐氏就聘请她当御用模特。
可能就在那个时候,她的生活才不至于被一片灰蒙蒙的乌云罩住,才会见到光吧。
他,就是她的阳光。
“斯咏,我当时当你是妹妹。”他从来都只当她是妹妹,如果她愿意,他一定会给她该有的宠爱。
但不同于情人之间的关爱。
“那,你现在呢?”
“如果我说我现在还没喜欢你呢?”
如果现在说喜欢她,很容易就露出马脚,她肯定也不会相信的,还不如实话实说。
“呵,这我倒也不意外。”她其实没那么笨,不过是愿意装傻,要是他说喜欢她,她才怀疑呢。
“不过,我现在开始愿意敞开心扉接受你。你愿意给我一些时间吗?”他问。
“我当然愿意。”万事开头难,但是总比以前他没有任何回应的好。
“恩。”
“那我们去钓鱼吧。”难得的放松,她才鼓起勇气去牵他的手。
之前,她要么无理取闹地拉他胳膊,要么苦苦哀求地揪住他的胳膊。
那些都是很丢自尊的事情,如今她如愿以偿一回,如果可以,她就想这样牵着他的手不放开。
他抽出手,改为让她挽住他的胳膊,这种做法很正式,也很客套。
因为只有出席晚会的时候,男主人才会让女主人挽着胳膊,不过那都是很场面的方式,如今他用在她的身上,她多少有点受伤。
不过,这反而让她觉得真实,因为她认识的唐凯,从来对她就不够温柔。
她暗暗握紧拳头,由着他这么挽着她走。
明明知道他不会爱上她,她为什么还要不撞南墙不回头呢!
*“阿嚏……阿嚏。”不知道是不是感冒了,她最近总是很不自在。
“姐,你是怎么了?”姜欣予抽了一张纸巾给她,“是不是昨天晚上又熬夜通宵创作了?”
“嗯嗯。”她擦擦鼻子。
“姐,教授不是说比赛延后了吗?你干嘛还那么拼命。”姜欣予嗔怪道。
“我想先把整体的构思表现出来,然后再一点一点地修改嘛。”
“姐,你这么拼,万一你到时候真的过去英国,那姐夫一个人怎么办?”
说到唐凯,她好像更累,“最近我老是心神不宁,总觉得他不在身边我就很没安全感。”
“怎么了?”
摇头,她叹口气,“不知道。”
“姐,可能你太忙于学业把自己身体拖垮了,所以精神也跟着萎靡不振才会胡思乱想的。要不改天我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
“恩。”
“教授?”两个人在小吃店里吃吃喝喝,突然刘元斌从门口处走进来。
“你们都在。”刘元斌进来,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室内的一半光线。
“一起坐吧。”姜琪予招呼道。
“那个,姐、教授,我约了张益去图书馆晚自习,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再见!”姜欣予巴不得立马消失。
“恩。”姜琪予知道她在故意躲着刘元斌,也许她慢慢地见不到他就会忘记他也不一定,所以她没有挽留。
倒是刘元斌面上划过一丝诧异,从什么时候开始,姜欣予除了和他打招呼之外,就没有多一句话了。
虽然,他那么狠心地拒绝她要上课的要求,也尽量避免与她碰面,可是有些习惯慢慢地还是在养成,比方说他会时不时地看她以前坐的位置,现在变空了,也会看看她以前走过的路,现在好像没那么热闹了。
最近听说她被方思咏羞辱了一番,他也生气,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要是做了,只会把两个人的关系越描越黑,那就更加说不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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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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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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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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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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