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城历史太长,传着传着,底下到底镇了什么东西,除了几家自建城之初就存在的宗门以外,已是无人能说出个究竟来。
重光门便是自建城初始至今传承了千年仍扎根于这座城池的寥寥几家宗门之一。
这天下的逐妖宗门虽是千年前自仙门中分出来的一只,修行路数却与如今的仙门各派大相径庭。
修士结丹于体,纳天地灵气为己用,修到一定境界还能脱了世俗羽化登仙。但要成为一名修士那是有门槛的,对先天资质要求极高。
逐妖士却没有这道门槛。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逐妖士以道心为根,万法为本,参透大道运行的规律,开辟了一条新的修行路数。
人心中有道,己亦为道。
世间万物本就归于自然、融于自然,万物混为一体,而逐妖士采用的便是融自身于自然,催动自然中的法力这一路数,是以人人皆可成为逐妖士。
而解遂却是个例外。
自家乡被屠,他带着一腔仇恨拜入重光门、成为一名逐妖士,已整整过去三个年头。但他至今没有一丝法力。
首先,法器不挑他,面对着一屋子法器,竟是没有一件对他做出反应。
再就是,他的本心无法融于万物。
无法融于万物,自然也就无法调动这天地间的法力。
如当年那人所说,他怕是真的被这世间万物排除在外了。
这日解遂满头冷汗地醒来,坐在床上剧烈喘息。
三年来,他时不时都会梦到当年那一幕。
被夷为废墟的村庄,和那厉鬼一般自废墟中走出的人。
那男人在他面前幻作一只巨狐,扑上来撕咬他,在他被那巨狐咬穿脖颈的一瞬,画面一转,他又已坐在一处山中小屋门前、愣愣地看着自己蓝灰色的双手——那是活尸的颜色。
他惊觉自己变了活尸,猛然惊醒过来。
“师弟!起来了!有活儿了!”
卓闻一阵风般地闯进门来,吓得解遂被窝里的小狐狸猛然从床上跃下,炸起一身的毛,似个黑毛球。
这狐狸团成一团时,比成人巴掌大不了多少,解遂养它已有三年,虽说是掌门重希在半路捡回来的,这黑狐却似乎更喜欢他,成日里一刻不离地黏着他,连夜里睡觉也要与他争夺一下枕头下方的地盘儿。
解遂起初也怀疑过这黑狐是否就是那狐妖所化,但经他多次试探,发现这狐狸虽比起寻常狐狸多了那么几分灵气,确实尚未成精化妖。
再说了,人家一修行了一千多年的大妖怪,也并无理由黏在他身边一黏就是三年。
本因三年前那事,他对狐狸已没什么好感,但成日里被这么个毛团子粘着,再似顽石的心也难免软化了不少,到最后,他终于接受了这只狐狸的存在。
重希不知是本就懒散,还是因觉解遂资质平庸不堪大用,自解遂入门始,对他就从未上过心,成日不是在外云游,便是在酒馆饮酒,最后索性将他扔给了大弟子卓闻。
修习不了道法,幸好在武学方面解遂还算有些天赋,卓闻发现了这点,便让他在那一堆法器中挑件趁手的。
解遂在角落里,捡了柄近五尺的长刀握在手里。
那刀刀身只二寸,通体漆黑,刀刃隐泛血光之色,刀柄以暗红色布巾缠覆,想是放置年岁过长,布巾磨损严重。
卓闻瞪大了一双眼:“这个?它不是法器,连个名字也没有,另外换一个吧。”
“我反正也没有法力,是不是法器,似乎也没什么所谓。”解遂倒是对那刀爱不释手,拿到手里就不愿放下来。
卓闻一想也是,法器需得法力持御,若没有法力,拿着法器在手里也与寻常武器没什么区别。
于是卓闻又怂恿着解遂给刀起名,解遂便道:“既然无名,那便唤作‘无名’吧。”
然而这些年解遂的刀法并未派上过什么用场,只因他们在这城里城外接的最多的活儿,便是替人找猫寻狗。
如今三年过去,解遂已完全蜕去了当年的少年模样。
他的五官生得本就带着些凌厉硬朗之感,起初五官稍显稚嫩还不明显,现如今五官长开了,更显轮廓分明,阳刚帅气。
他习不了道法只能习武,这几年身形健硕不少,肌肉线条却并不夸张,流畅且富有雄性美感,像一头鬃毛刚刚冒头的青年雄狮。
卓闻长他四岁,刚遇见卓闻那会儿,他比卓闻要矮上个两三寸,这几年他疯狂长个儿,卓闻却是没怎么长了,如今两人站在一起,解遂竟是高出了卓闻近一寸。
卓闻每每看到他赤条条地站在自己跟前就忍不住感叹,男人果然还是得习武,像他练武练得少了,站在解遂跟前,总觉得自己像个弱鸡。
一日前,柳河村发生诈尸,重希便带着二徒弟曾语单一同去了,这重光门内上下便只余这师兄弟两人。
解遂扎了条马尾辫,着一身修身的黑色武服,在房中以布巾缠了手掌,将无名背在背上,蹲下|身伸手一捞;那小狐狸后腿一蹬,熟练地沿着他的手臂钻进了他怀里。
解遂便抱着那蜷成一团的黑毛团子,跟着卓闻出了门。
“去给人找猫你背刀做什么,就在城南,又不出城,城里也没妖怪给你砍。”卓闻随口道。
但他也就是这么说说。
解遂刀不离身已成习惯,仿佛那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哪怕就是不出门,只要穿上衣服,那刀必然会背在身后。
卓闻叹了口气,心说也不知这是个什么怪癖。
阳鱼一面——也即是所谓的城南,较之城北繁华不少,像是整座城的气运全集中在了城南,无论是逐妖宗门,抑或是寻常人家,居于城南的,家族气运总要好上不少。
两人在城南的一处食肆喝粥吃馒头。
黑狐蹲在解遂膝上,只在桌沿处冒出个小脑袋,解遂便将那馒头掰成小块,放在随身带着的小盘里喂给它吃。
这小狐狸倒是不怎么挑嘴,但凡是人能吃的东西,喂什么吃什么。
起初解遂听闻狐狸爱吃鱼,便去市上买来些小活鱼,装在它的食盘里,放在它面前的地上,但那黑毛团子看也不看,小脑袋一甩,跃到桌前的凳子上,看看桌面,又看看解遂。
解遂无奈只得去将那些小鱼剖洗干净,炸得金黄酥脆,装在小盘里放在桌上。
黑毛团子这才双眼一亮,前爪撑着桌沿,跟个人类似地将那小盘里的炸鱼吃了个溜光。
解遂也渐渐摸清了这家伙的饮食习惯——生冷不吃,放地上不吃,不干净不吃。
他觉得自己这哪是养了个狐狸?简直就是养了个儿子!
想到此处,解遂不禁一手抓了抓黑毛团子毛乎乎的小脑袋,嘴角情不自禁地勾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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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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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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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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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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