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诡域迷踪>46 曲终人未散(一)
  六月十三日,胜龙寺城。

  “殿下,敌军军势浩大,我军士卒已经开始溃败……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啊!”说话的是明智麾下重臣,沟尾茂朝。

  坐在主位面沉似水的,当然就是刚刚当上“征夷大将军”没几天的明智光秀了。

  “左马介到什么地方了?”

  “我军败势太快,信使恐怕今早才抵达安土城,想要等到左马介殿下的援军,恐怕至少也要明天!”

  “已经连一天都支撑不下去了吗?我记得退入城中时,至少还有5000兵马,只要等到左马介……”

  “敌人围三阙一,我军士气低落,已经出现大规模逃散事件,殿下,留得青山在啊!有朝廷的支持……”

  “呵呵,朝廷……这个世道,朝廷不过就是一具傀儡罢了……”光秀语气中带有一些不甘,但更多的,却是无奈:“果然是如梦如幻,那个猴子……小看他了……”

  “殿下!”

  “好吧,召集亲卫,前往坂本城!”形势危急,光秀也不再犹豫,起身快步向外走去。

  院内,最后仅剩的忠于光秀的二百兵士早已集结完毕,但即便是这些死忠,脸上也不免带有惶恐,当听到命令是向北门撤退,而不是被派到其他三门填坑时,所有人都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此时已经是午后,围三阙一的缺点就是无法确保拿下敌酋,但秀吉采取此种战术也实属无奈,毕竟他麾下兵马虽足有四万余,但本部兵马不过两万,单独拿出来,对明智军并没有压倒性的优势。

  而且队伍鱼龙混杂,就不由得他不防备,毕竟信长被杀之事就在眼前,他可不想步了后尘,尤其是织田信孝和丹羽长秀,一个是信长之子,一个是比他资格还老的家臣,都有取他而代之的资本,所以他必须随时掌握主动,简单说就是团战的时候还得防备队友,根本不敢把主力全堆上去……所以此时,稳妥的击溃光秀才是第一位的。

  在得知光秀只带数百兵士狼狈而逃的消息后,秀吉立刻意识到:“机会来了!”

  他嚯的一下站起穿上盔甲也勉强只有一米五的身形,沉声下令:“传令,所有军团,由信孝殿下统御,官兵卫辅佐,全力肃清胜龙寺之残敌!正胜,立刻集合马队,我要亲自出击,追击那个弑主的逆贼!”

  秀吉打仗和谋略都算不上顶级,但若轮政治手腕,也就大乌龟能和他掰掰,能够亲手宰掉光秀的好处,他比谁都清楚,简单说,就是在此时一片散沙的信长势力中,完全可以由此功绩拿到主导权,甚至决定继承人的人选!

  而对于秀吉的这一决定,其他人,如信孝和长秀,虽然腹诽不满,但却完全无法忤逆,毕竟实力在这摆着。

  蜂须贺正胜眼中闪过一丝狂热,“哈伊!”一声,转身便出去集合队伍。

  两千马队本来就是随时准备出击的状态,几息之后,秀吉便一马当先,带领骑兵绕过还在混战的胜龙寺城,直奔城北的近江方向而去……

  与此同时,安土城内。

  安土城是信长的本城,信长死后,光秀就把“左马介”,也就是斯内克派来肃清这里,本来按他想法,自己斩杀信长后,必定能震慑群雄,最不济也会导致“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到时候就可以安土-坂本城为中心,征讨四周,逐渐吞并周围的势力,从而奠定自己的“霸业”。

  可惜,天命注定他就是一悲剧,秀吉反应如此之快,与毛利家议和的过程如此之顺利,简直让人怀疑他早有预谋,而秀吉的迅速回兵,直接打他了个措手不及!

  此刻,斯内克已经命令麾下前军集合开拔,准备营救已呈败势的光秀,他虽然不在乎光秀的“霸业”——在他看来,这就跟一群猴子争猴王没什么区别。最主要让马库斯再次逃走,已经让他心灰意懒,觉得这个地方无可留恋,已经准备离开了。

  但得到明智光秀危急的情报,他还是决定最后再帮他一次,毕竟寄人篱下这么久,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

  “前军500马队,与我先行出阵,足轻阵由村上率领,徐徐推进,负责接应。”斯内克下完令后,翻身上马,副将村上和泉“哈伊”一声接令,返回足轻本阵,斯内克刚要下令马队开拔,不远处突然冲进一骑:“等等……”

  冲进来的是明智纶,此时她一身戎装,腰配太刀,连头发都扎了起来,显然不是抱着送行的目的来的。

  此时斯内克已经不穿铠甲和面具了,一是没隐藏身份的必要了,二是他这体型,本来在倭国就不好找坐骑,再穿着铁甲骑马,体重得接近200公斤,负重这么大,马容易劈腿……

  所以可以明显看到他眉头一皱:“你来干嘛?”

  明智纶喘了口气:“夫君,请允许我与你一同出征!”

  斯内克刚要拒绝,明智纶面容悲戚:“求你了,我担心父亲,况且此次一别,恐再无相见之日……”

  这话顿时让斯内克一愣,一起生活数年,他还头一次发现,明智纶原来这么聪明,居然是第一个发现自己心生去意的。

  想到此,他终于忍不住心一软:“好吧,跟在我身后,任何时候都不要离开。”

  明智纶顿时笑逐颜开,犹如昙花绽放:“是!”

  斯内克一呆,心中甚至闪过一丝惊艳:自己好像……还是头一次见她笑呢。

  倭国弹丸之地,一说又这个国、又那个国的,其实一国之地,也就三五千平方公里,跟中国面积大点儿的县差不多,骑着马快点儿跑,半天就能穿过去了。

  当然,骑兵行军不可能放开了跑,即便现在赶时间,日本马又是耐力不错的蒙古种,但依旧足足走了十多个小时,在凌晨时分,才由斥候发现前方有人交战,而且就着灯火看旗号,正是打着桔梗旗印的明智残军,与打着五七桐旗印的羽柴军。

  真打仗不是电影,赶了几十公里的路,骑兵想突击也得有个准备工作,更勿论古代人多有夜盲症,大半夜的马踏联营,不用打就把自己摔死了!

  前方大半夜还打个不休,很有可能光秀就在其中!

  所以在得到斥候汇报后,斯内克便命令所有人下马整装,给马匹喂食豆料和饮水,自己则直接驱马向前赶去,准备观察一下局势。

  明智纶则依旧跟着他,他也没阻止,对他来说,护着个把人,在这群“阿凡提”般的岛国骑兵间突个七进七出,对他来说根本不是啥事儿。

  斯内克视力极佳,斥候只能看清旗印,但他却一眼就在千军万马中看到了明智光秀,而此刻明智军的局势,已经是万分危急了,身为主将的光秀,都已血染征衣,显然已经受了伤。

  而让他意外的,明智纶视力居然也十分出色,一眼就看到了受伤的光秀,纶顿时大急:“夫君,这……请立刻召集部队,进行救援吧!”

  虽然急,却没要求自己单枪匹马的下去拼命,斯内克显然对明智纶的情商还是很满意的,逼格高的人就这样,你自私,他就冷酷,你不经意间为他着想,他就凡事都会顾虑你。

  所以斯内克很是臭屁的一摆手:“军阵之事,岂容儿戏?敌骑起码是我军四倍,且军阵严整,贸然出击,非但不能救出光秀殿下,反而会使我军陷入泥潭。”

  “那……如何是好?”明智纶顿时花容失色,但随即一咬牙:“我不能眼看着父亲战死,所以……”边说,边抽出随身的太刀,就想冲下去。

  “部队不能妄动,不代表我不能!你去通知式部,命他将马队带至此地,择机发起攻击!我先下去拖住秀吉军的进攻!”

  他口中的式部,全名三宅式部,是马队的统领。

  明智纶一咬牙:“夫君务必小心,若你战死,我必不独活!”说罢扭头回本阵传令去了。

  而斯内克在明智纶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已经催马便冲下去了!

  倭国骑兵武器大多是马上枪,比竹竿为主体的步枪短,也就两米多,其次就是长刀,也就是野太刀,连柄在内长达一米五以上,当然,步战的武士也有用野太刀的,但以他们那矮冬瓜的身高,步战用一米五以上野太刀的并不多。

  而斯内克的马鞍边,足足挂了六柄野太刀,而且还都是加长版的,全长足有两米!

  冲下去的同时,他就开启了双挥模式,两把野太刀遇人就斩,一刀两断,完全无人可挡!

  几息之间,斯内克就已经冲进了包围圈!

  光秀身边残存的骑士已经不足五十,而且个个带伤,此刻光秀都已经彻底绝望,都开始吩咐沟尾茂朝准备帮他介错了,听得东方一片混乱,抬眼一看,一眼看到一个其他人足足高出半米的威武身影,犹如天神降临般,以狂卷之势直接冲了进来!

  即便斯内克现在没穿着他那身标志性的铠甲,脸上也没戴面具,但光秀毕竟是他老丈人,光看体型就知道来的是谁!

  光秀顿时大喜:“鬼武者!援兵到了!全队,向东突击!”明智残军顿时士气大振,不约而同的高呼:“鬼武者!是鬼武者!”

  “向东突击!”

  秀吉军并没有和“鬼武者”交过手,但眼前的现实状况,就连远在一里之外观战的秀吉都不由得侧目:“此人就是那个‘鬼武者’左马介?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传令给本多将军,带左军出击,务必要挡住他!传令给正胜,不必抓活口了,务必在对方突入本阵前,斩杀光秀!”

  显然,他也看出来了,自己手下这帮歪瓜裂枣,挡不住这个天神降临般的猛人!

  随着号令,两侧作为预备队的骑兵,在德川家臣、有着“战国第一猛将”之称的本多忠胜带领下,如潮水般向斯内克突进的方向包抄过去,而负责指挥前军作战的蜂须贺正胜,也开始亲自上阵,试图尽快围剿光秀残军。

  交战不过几息,斯内克手中的野太刀已经砍折了两把了,此时新换的两把也已经变成了锯齿状,但他身后的残尸也排了一路,整个人也如同浴血修罗,煞气十足!

  随着突入渐深,他四周的压力陡然增强,虽然砍人依旧跟割草无双一样,但每前进一步,都需要前后左右都割一遍……

  就在此时,一道枪影诡异的从他斜下方斜斜向上此处,角度刁钻,速度也是极快,而且对方刺的是马,而不是人,斯内克一个不防,直接马失前蹄,猛然从马上坠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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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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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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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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