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天,却依然闷热,温度依然没有降下来,不过每年这时候都是这样,所以尽管人们有些不满,抱怨了几句,却也无可奈何。
齐墨目光幽深,隐隐透着一股莫名的神光,让人觉得无法与其对视。气质似乎提高了很多。
这就是居移气养移体的道理了。
这句话出自战国·邹·孟轲《孟子·尽心上》:“孟子自范之齐,望见齐王之子,喟然叹曰:‘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夫非尽人之子与?’
指地位和环境可以改变人的气质,奉养可以改变人的体质。
如今齐墨是这公认的二浙新权贵,自然是非同凡响,新西陇城现在也是一座人数上十万的大城市了,他的地位所养成的气质与以前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语。
说到人数,尽管攻占城池,难免损失一些人,若是暴乱,整个城市完全混乱了,那死的人就更多了,几乎就是十不存一,好在这种悲剧并不是很多。不过这人数还是膨胀到上十万之巨。
那大宋城,浙四城,西苑城,白马城,都不过是几万人的城市罢了。
不过这实力的比较,齐墨这上十万人却无法和他们相比,虽然这人多,却不过是乌合之众,在战场上,就算人数多过敌人,也可能会被轻轻松松打败。
如果不是齐墨的操控的孕育生物震慑着,这混乱没有形成完好的系统的西陇城,真的就是这四个大城市中谁都想要上前咬一口的大肥肉了。
好在因为西陇城的正统底蕴镇压者,虽然勉勉强强,但确实是有些作用,不过已经到了头,若是再扩张一点,断然无法收拾这残局了。
车子缓缓驶进一个雅致的庄园,这里花草点缀,还有着喷泉,假山。
这景色,和这末路世界还真的难以联系上去。
下了车,立刻就有人为齐墨拉开了车门,齐墨走向一栋别墅,这是齐墨新的居住地点。
身份地位不同了,这待遇自然会有所不同,这不是浪费不浪费的问题,规格上不来,那就是没有规矩,没有章法。
这个道理实际上的确有些搞笑,齐墨若不是这般奢华享受,那才是乱了规矩,惹得众人不满。
其实这隐隐之间还是有着其他原因的,因为如果他朴素了起来,那其他加入这西陇城阵营的大人物们该用什么样的规格,该用什么样的待遇?
若是这待遇超脱了齐墨的规格,那就是越权,那就是忤逆,立刻就有人检举,然后给予着惩罚。
这一个城市,一个组织,就必须要有着规矩,有着掌法,若是没有规矩,没有掌法,那就混乱成一团,完全不成体统,和流民草寇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这城市的有条不紊的运转,就是因为有着这些规矩在维持,若是规矩不见了,这满城的居民恐怕不出三天就会产生暴乱,整个势力就会轰然倒塌。
当然了,这是说没有规矩的情况下,并不是齐墨如果不奢华享受造成的,如果真用了这个理由,那还真是矫情犯贱了。
司机将车子开到车库,齐墨走过喷泉旁,踏上了地毯,来到了别墅的门口。
门口站着卫兵,见了齐墨,立直了身子,说着:“城主好!”
然后恭恭敬敬将门拉开。
齐墨松了松衣服领口,随意说着:“辛苦了,等换岗了,今日的薪酬算是双份吧,就说是我说的。”
两个卫兵心头一热,在这城主门前站岗,有阴影遮着,偶有凉风,虽然天气闷热,但也还算好受,要紧的是这职位待遇很高,又经常能够见到城主这大人物,自然是人人抢着干的好差事,此时,还能被城主这样说,这赞赏,比多了一倍的日薪酬好了不知多少!
齐墨不管这二人的心中情绪澎湃,径直走了进去。
这家和前些日子齐墨和李未央住的房子不同了,那房子里,吃饭打扫,都是李未央一手处理,实在是辛苦了一些,所以这屋子里,有着十个侍女。
这十个侍女,都是清白人家,没有作奸犯科,手脚干净,被选上做了城主的侍女,自然是欢喜无比。
十人大都是少女,约莫十四五岁,含苞待放的年龄,长得很是俏丽,倒是比齐墨和李未央还要小一些。这年龄,自是爱慕英雄强者的年岁,都仰慕着这齐墨。
能当上城主的侍女,都不是普通人,是五级的能力者——比门外持着自动步枪的站岗人员还要高一级。
它们是各个城主精挑细选送上来的人,这就不是有着监视的意思了,而是单纯想要讨好巴结齐墨。
“未央,我回来了。”
齐墨喊了一声,这些日子里,因为作战,齐墨已经不少时间没有回来了,
那李未央正在熬着肉粥,虽然有着下人,但她执意要做这事,倒也倔强的可爱,脑子里想着等等将这肉粥送去给齐墨,嘴角情不自禁弯了起来,就这时,隐隐约约听见了齐墨的声音。
她先是一愣,随即双眼一红,三步作两步,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来到前厅,见着齐墨,更是激动,一下子将齐墨抱住。
这大抵就是小别胜新婚的味道了。
自然是免不了一番缠绵,并且这战事暂且停了下来,也没有事情做,干脆就休息了几天。
接下来的这些天,齐墨利用新西陇城这个庞然大物,获得了很多高等级的金属,虽然大多数是破碎掉的金属,不过对于黑牙来说,破碎掉的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黑牙的晋级能量已经变为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三。
还差百分之十七的能量就能够升到十三级,别小看这百分之十七,低等级的人类为高等级的黑牙收集孕育能量,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完成的,就这百分之十七,按照现在这高等级金属碎片已经所剩无几的情况下,估计要半个月才能够晋级。
齐墨利用这个城市找来了自己所需要的消息,找到了世界蛇世界虫的老窝。
果然,它们并不是离开了,而是在大黑暗森林的某个山脉蛰伏了下来。
齐墨准备动身去那里猎杀。
……
……
这些杂碎!!早晚有一天我要杀了你们!地下道里的老鼠!没有见识的乡巴佬!一团狗屎!
江三月的心中怒骂了千百遍,脸上满是恼火之意,摸着小腹处的伤口,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掏出一颗碧绿色的药丸,张嘴吞服了下去。
不过一会儿,这江三月的全身就慢慢浮现出一层圣洁的白光,这白光只不过是出现了瞬间,立刻就消失了不见。
但正是因为这瞬间,让这身受重伤的江三月的伤势全部恢复了。
原本火红色的衣服被打穿了一个大洞,隐约可以看见内脏,甚至若不是她的手捂着,就有半截肠子露了出来,这种严重的伤势,就算是能力者的恢复力强悍无比,也要修养一些天才能够恢复,但是这江三月方才吞服下去那一颗药丸,竟然瞬间就将这伤势给恢复了。这药丸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竟然有如此神效,若是齐墨在此,一定会大吃一惊,并且惊叹,这药丸,比之母巢黑牙的自愈粘液不知道厉害了多少倍。
这就是大势力的底蕴啊!
伤势恢复完毕之后的江三月,猛地扯出一根红色丝线,她的手指端突然冒出一团火焰,火焰瞬间就将这红色丝线给烧成了灰烬。
那灰烬随风而去,竟然一下子变成了肉眼难以看清的数亿小点粉末,这些粉末,将她的踪迹全部消除。
上一次大意被搜寻之粉跟踪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够再大意了。
做完这一切,她继续逃窜。
不过半刻钟,就有人抓着一颗珠子寻到了这里。
这是五个人,为首竟然是十一级的强者,这面容有些熟悉,细细看去,竟然是那大宋城的李策将军!
“李策将军,她不见了。”旁边有一个手下抓着手中的搜寻之粉变成的搜寻之珠,不管这珠子怎么投射光线,却无法再将江三月的踪迹给显现出来,这诡异的一幕让他额头冒出许些汗水,方才那身着火红色衣服的女人到底是谁?竟然有如此本事,真叫人乍意!
“真是奇怪,这搜寻之粉竟然没有了效果,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是让人惊叹!这女人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李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淡淡说:“因为这女人是那江家的人,神之雨城江家!”
“竟然是这家!”
“怎么会这样!”
四个首先面露惊异之色,如果这女人是神之雨城江家的人,那能够将这搜寻之粉的方法给免疫掉,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了,不过,为什么要追杀这江家的人?!虽然这女人鬼鬼祟祟,不怀好意,在大宋城似乎想要盗取什么,但是既然发现这女人是江家的人,也远远不要做到这一步啊,先前只差一丝就能够将这女人杀死了!如果这江家怪罪下来的,那后果简直就是不堪设想啊。
李策将军,究竟是打得什么算盘?
不对!
四人隐隐察觉到了不对,李策将军绝非愚蠢之辈,他这么做,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虽然这理由不为人知,但一定关系着整个大宋城。
意识到这点的瞬间,这瞠目结舌的四人慢慢收敛了惊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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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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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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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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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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