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的下午,阴沉沉的雨水刚停不久,仪华母子就踏入了魏国公宅。
在马车行驶的这一段窄窄的青石板小巷道路上,浑然不同于北平大气肃穆的建筑,使软趴趴了一个多月的小高熙,感觉很是新奇。
仪华看见儿子眼睛里不住闪动着兴奋的光,手舞足蹈地蹦蹦跳跳,她一把抱住过于活泼的儿子,严肃的说道:“不许胡乱!老老实实的待着!”
两岁半的孩子,进入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反叛期,特别任性、难管、让人生气,哭闹起来很凶,但只要一满足或震慑住他,马上就会乖乖的听话,甚至是对你露出一个笑脸。小高熙也一样,更甚者比同龄的小孩反叛的厉害,就见他鼓着一身的蛮牛劲儿,不依不饶的在仪华怀里扭动挣扎。
一路上,仪华早就领教了小家伙的霸道,自有一套对付的办法。一见他挣扎,立马把他侧抱坐在膝盖上,双臂牢牢的圈住两只小胳膊,脸对脸的盯着他,作凶狠状说:“再乱动,把你扔进树林去!”
这句话很有效,自从出了北平城,他们夜宿荒郊野林的那一晚,树林中嗷嗷呼呼的自然声音,黑漆恐怖的各种自然影像,成了小高熙害怕的地方。于是在仪华紧箍的怀中,渐渐无力也不敢挣扎了,但小嘴巴却是一瘪,不甘而委屈的泪水就溢满了黑溜溜的大眼睛。
“王妃。”随侍而来的李进忠看了一眼吃瘪的小高熙,麻利的揭开了食盒,捧了一盘五色糕递上。
仪华抽出绢帕,心疼的为小高熙揩了脸上的泪水,这才捻了一块糕点,柔声哄道:“乖乖的听话,母妃怎么会不要你呢?”说着,将糕点放在了白乎乎的小手上。
这时的小孩子,除了一日三餐,到了下午都会饿,喜欢吃一些小点心。小高熙拿了糕点,顾不得先会还在闹别扭,已满足的一口一口吃起来。
仪华眸光流转,又捻起一块,对很快吃完一块的小高熙问道:“还要吗?”
朱高熙眼睛眨巴眨巴的盯着糕点,脆生生回了一个字“要!”,扬着笑脸就伸手去拿。
仪华连忙举高手,定定的看着小家伙,郑重道:“一会儿下了马车,不许出声,母妃叫你怎么做就怎么做知道吗?”
小高熙有了自己的意识,听了这话,倒也迷迷糊糊的懂了一半,又想要吃糕点,忙不迭点头。
仪华见小高熙神情,知他是听进去了,这才满意的一笑,递了糕点过去。
如此,又过了一会儿,当小高熙吃掉三块糕点的时候,马车轻轻一晃停了下来,待一阵骚动后,有个女人在外面说话道:“王妃,到二门了。三弟他忧心母亲,先进院子里了。”
女子说话声音轻轻柔柔的,很好听。又叫徐增寿三弟,必是徐膺绪去年才过门的新婚妻子,太子继妃的堂妹,吕氏。
仪华心里打过腹稿,便牵着高熙下了马车,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妇人,瓜子脸,皮肤白,穿着一件果绿色遍绣百蝶飞舞长衫,挽着矮髻,袅袅婷婷的站在一群嬷嬷婢女当中,温婉含笑的等着她。
仪华看着眼前这名娟秀的女子,不由想起幼时与自己打架的胖小子徐膺绪,心里暗道:他倒是好艳福!想毕,又念及此女与太子府沾亲,又是朱允炆的堂姨,脸上笑意便多了几分客气:“二弟妹!”
就在仪华打量琢磨她的时候,吕氏也暗自打量自己的这位姑姐。不过,一看之下,却教王氏微微吃了一惊。
她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女子就是徐仪华!
白净匀称的面孔,尖尖的下颌,大大的眼睛……就是一张很普通的美人脸,可那眉宇间的英气,温和的目光,恬静的笑容,甚至是顾盼间流露出的少女娇俏,都不应该是出嫁了十一二年的妇人之态!
讶异间,吕氏想起了娘家母亲与大嫂保养得宜的面孔上,掩不住的深深倦意,以及不经意流露出的精明厉害,忍不住又多看了仪华几眼,才屈膝行了参见礼,道:“王妃,母亲房里离不开人,大嫂他们都抽不开身,所以由臣妾过来迎接。”
说话时,吕氏看见仪华牵着的两岁多大的小豆丁,浓眉大眼,听话的站在大人旁边,一双大眼睛却好奇的直转悠,煞是可爱。当即,脑中灵光一闪,忆起仪华近三年连生两子,燕王府至今的三个小王子都是嫡出,倒也明白了仪华为何如此神态气度。遂也放开了心下诧异,继续道:“臣妾已为王妃和小王子收拾了院子,王妃您一路舟车劳顿,可以先去……”
吕氏落落大方的说着话,眼底却有一丝羡慕的神色。
仪华自然不知吕氏所想,只面露焦急的打断道:“二弟妹,先带我和熙儿见母亲吧,至于其他都不碍事。”
方才的话也不过是为了尽礼数,便也不再多劝,引着仪华母子去见谢氏。
谢氏养病的院子是在正院后面的一个跨院里。从正院北边的耳房有一个接着跨院的长廊,高出地面一二尺,通过这条长廊,有一个两扇漆门相连,门边上有一株参天的老槐树,呈云团状的槐树枝丫,笼罩了进门的大片地方,阴阴凉凉的,很有幽静之感。
而院子里也极是简单,正北面一间两层高的小楼,就只有西边一间屋子,作为煎药的地方。
仪华牵着高熙,随吕氏进了院子,见此地清冷的不像谢氏一贯奢侈的作风,正琢磨着谢氏是否已病的全无神志,就见一楼正门厅口帘子一掀,却是常氏出来相迎,她再不及思索,忙与常氏含蓄几句,匆忙进了屋里。
***
*
今天无剧情无啥子内容,字数又少,明天双更。
(其实这一章写小高熙根本可以不写,但是这个也算是表现仪华与孩子的相处。咳咳咳,其实还有个原因,俺很喜欢小高熙,觉得他的戏份太少了。所以加了一个,不过貌似写多了。但已经写了这个的时候,俺看了一个评论,简直说到了俺的心坎上,不过俺叹一口气,无力改变平淡的剧情,和模糊的人物,现在只希望好好生生能把朱明写完,坚决抵制俺脑袋里想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其实话说,这个文的结局的十多章,还是会可以的,写文之前,没想过剧情,就首先想到了结尾。——再加一句啰哩吧嗦的话,当一天的和尚撞一天的钟,继续码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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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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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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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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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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