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灼华一拳打倒正在抢劫的大汉。&1t;/p>
被劫的女士正惊慌失措着,见一个人从阴影中飞窜出并打倒了抢劫者,正想道谢,可看到的却是一个猴子脑袋人类身体的怪人!顿时是吓得双目圆睁、魂飞魄散,放声尖叫着跑开了。&1t;/p>
万灼华无奈地伸伸手。&1t;/p>
“哈,又吓跑一个。”戴着猪头头套的张正青从阴影中缓缓走出,无情的嘲笑他。&1t;/p>
万灼华不以为然,说:“这是一个标志,要是仅仅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年轻人,被帮助的人就极难找到共同点,只会记得被打劫时有人出手相救而已。但现在却是不同,被帮助人的会清楚地记住他们被一个套着猴子头套的人救下。”&1t;/p>
“还有一个猪头。”&1t;/p>
“猪头太恶心了,他们只会联想到猪面教授(dc反派人物),以为你也是坏人。”&1t;/p>
“你他娘的既然知道为什么还给我这个…”&1t;/p>
万灼华哈哈一笑,转身顺着楼边的水管、窗台之类的轻松迅地爬上楼顶。&1t;/p>
据万灼华自己所说,他在b市时晚上时常戴着猴头游走在楼宇之间,一旦看到犯罪事件就会出手打击。b市中是人人爱戴、赫赫有名,到处都是他的传闻。在女孩眼中是英俊潇洒的英雄,在男孩眼中是强壮勇敢的楷模。&1t;/p>
张正青一一忽略他的自我吹嘘,但心中却对他的正义感颇为佩服。&1t;/p>
在夜色的笼罩中,空旷的城市小巷显得离奇的昏暗邪恶,而这个时间还在街上行走的,不是醉汉就罪犯,其中醉汉又多是罪犯的目标,所以犯罪事件也是不出意料的多。&1t;/p>
不一会,两人便又遇见了。&1t;/p>
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高大胖子拿着小刀正威胁一位褐的高挑女郎,高大胖子喘着粗气逼迫女郎进入巷子深处,女郎拿着包包挡在胸前,神情警惕,但也算镇静。&1t;/p>
万灼华指指他们,说:“二师弟这次你去,大师兄为你掠阵。”&1t;/p>
张正青有些被万灼华的正义感同化了,虽然觉得麻烦,但是也确实不愿意一个女孩子在自己面前被人糟蹋了。&1t;/p>
想罢,他借助铁架、窗台等迅下降到地面。&1t;/p>
高大胖子正神经紧张之际,见一道黑影窜过,惊慌转头时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硕大的拳头。&1t;/p>
“啊…”&1t;/p>
高大胖子惨叫一声,鼻血狂奔,瞬间倒地不起。&1t;/p>
张正青无奈他如此不经打,当下也不管他。转向褐女郎,正要警告几句。&1t;/p>
“变态!”&1t;/p>
褐女郎竟从包包中拿出一根黑色皮鞭,对张正青就是一甩!&1t;/p>
“叭——”&1t;/p>
只听一道清脆的鸣声,皮鞭呼啸抽来,度、力度竟不逊色于一个健壮男人挥动皮鞭,要是普通人被抽一下,铁定是皮开肉绽了。&1t;/p>
但张正青却不惧,伸手便是一把抓住皮鞭,玉甲功让他的皮肉防御增强不少,一把接住也只不过是手掌有点痛而已。&1t;/p>
“女士,冷静!”&1t;/p>
褐女郎却半点不听,不断拉扯皮鞭,试图夺回。双眼是紧紧看着张正青的猪头头套,竟渐渐泛起恐惧来。&1t;/p>
张正青懒得再和她纠缠,运转叠墨神摄到手心将她的皮鞭溶断,转身飞离开了。&1t;/p>
回到屋顶,张正青无奈地问万灼华:“你有没有遇到过像我这样的情况。”&1t;/p>
万灼华笑说:“没有耶,可能你的猪头太恶心了吧,连被你救下的人都害怕了。”&1t;/p>
“那手鞭法,就算我不去那胖子也近不了她的身。”张正青看了看楼下惊魂未定的女郎,相比那胖子,她似乎更害怕自己。&1t;/p>
“现在的女生都那么难搞,我在b市还遇到过两个喜欢勾引男人回家杀掉的变态女人,也是贼能打,碰面好几次硬是拿不下。”&1t;/p>
张正青奇怪问道:“还有这事?没听说过呀。”&1t;/p>
“官方应该不知道,只有我碰巧遇到而已,而且这两个女人把男人的血抽干了,整一条干尸,恶心得很,估计知道也不会报道。”万灼华看看微微亮起的东边,“快天亮了,今天就先回去吧。”&1t;/p>
等到红藕短刀寄来时已经是几天后了,两人急忙赶往的任务地点。&1t;/p>
这次的任务在不列颠一个远离6地的岛屿,叫阿维辛,华国语翻译过来即是虹光岛。岛上的居民淳朴传统、与世隔绝,保留着许多先祖流传下来的风俗习惯,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一个叫做虹光祭祀的节日,在这个节日中,当地居民不仅自家人在岛上欢庆,而且还十分欢迎外来游客加入。&1t;/p>
而在这节日期间,需要有人来维护*节日的安保工作。也不知道为什么,岛上的居民自己不组织干,非要花钱雇人来,而且还每年都是如此。&1t;/p>
张正青一开始也觉得奇怪,有点不敢领取,但后来看有好几个佣兵已经领取过好几年了,稍一联系也没什么不妥。加上他确实也缺钱用,便顾不了那么多了。&1t;/p>
两人联系好船只,一段路程之后终于到达虹光岛。&1t;/p>
张正青早已提早联系好雇佣者,刚到虹光岛码头时便看到一个戴着蓝色鸭舌帽的年轻健壮男人,他微笑着迎上来。&1t;/p>
“欢迎来到阿维辛,我是管理人的儿子,我叫埃里克。”&1t;/p>
张正青自报身份,也连同介绍了万灼华。&1t;/p>
埃里克见他带了一个人过来,面露难色,说:“张先生,合约里是说只雇佣你一人……”&1t;/p>
“不用担心,我朋友是听说阿维辛岛上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就快开始了,顺道来参加观赏的而已,和我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1t;/p>
“原来如此。”埃里克顿时释怀,“两位随我来,我为你们安排了住处。”&1t;/p>
两人跟着埃里克,沿途欣赏岛上风光。&1t;/p>
虹光岛地域辽阔,西边是一大片草原,草原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山丘,居民在草原上牧牛羊等牲畜。东边地貌稍微较平坦的是农耕地,大片大片的谷物翠绿得亮,耕地周围零零散散有着许多简单的小石屋。&1t;/p>
岛上居民房屋多集中于南边,北边则是一大片凹凸不平的树林。一行人走到一处小丘陵时,埃里克指指远处北边的树林,说:“节日期间树林禁止进入,两位可要记住了。”&1t;/p>
&1t;/p>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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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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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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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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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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