麹义眯眼远望,公孙瓒东倒西歪的将旗依稀可见。
“终于,让我等到了今日。”
“我麴义,我先登营,自此之后,将名震天下!”
麴义是个寡言的人,他的想法也无比干练。
追上公孙瓒,然后杀了他,河北第一将就是他麴义的,河北最强军,就是他的先登营!
于是这千人冲锋犹如雷霆万钧,迅捷而勇猛。
却说不远处,公孙瓒带着一队亲卫拼了命的朝驻军处赶去,忽见一队骑兵杀至,领头一人英武卓绝,白马银枪,身后带着的,正是自己安置的大军!
“主公,赵云来也!”
“赵云!”公孙瓒先是一愣,在看到他身后浩浩荡荡的部队时又是大喜过望,“快,随某杀将回去,今日必要将那袁将挫骨扬灰不可!”
……
“麴义!”
麴义闻言回头,“文丑?谁让你跟来的!”
“你说什么!?”身为袁绍最倚重的爱将,哪里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
“某和主公下过军令状,此战由我一人负责,如今大局已定你却赶过来,是欺我刀锋不利吗!”
“混账,就凭你这些走卒,早让公孙瓒跑回幽州了!
别打了场好仗就忘了自己的斤两!老子回头再收拾你!”
文丑和麴义如虎狼般对视一眼,随后率着轻骑先杀了过去。
没多久,颜良也是一样的方式,二话没说带人从他军前冲过。
“呵,可笑!”
“某仅率步卒一千八百,将公孙瓒打得大败,如今却多出上万个抢功劳的来!”
“主公,你不公!你让我麴义如何服众?”
麴义皱着浓眉,环顾四周,将士们脸上渐渐攀上了疲惫。
先登营虽说大败白马义从,可毕竟是步卒,机动性先天不足。眼见这一**无耻同僚跑到了自己前头,杀那些溃军杀得不亦乐乎,麴义心头是无名火起。
“找马!跟某来!”
也没管有多少先登军在这兵荒马乱的战场上能找到匹马,麴义只管自顾自挥鞭冲了上去。
疾驰半晌,只听得耳边突然传来兵戈之声,马蹄震震作响。
扬观之,前方竟猛地杀出一队白马义从来!为数虽然不多,却各个皆是浴血带伤,挟着一股悍猛之气。
“还有余孽,先登营!”
麴义一声呐喊,无人回应,这才现自己竟然已经把部队甩到了身后。
“岂有此理,给我死开!”
长刀挥舞间,那些白马义从又被他杀散大半。
然而……
白马义从却越杀越多!
“这是怎么回事!”麹义心里暗骂,“颜良文丑,无能之辈,要你们何用!
主公就在后方,这人是怎么放过来的!”
终究,还是自己的军队值得信任。
先登营的军士66续续跟了上来,没骑着马的一时也疾奔赶到了不远处。
又是一轮强弩,只不过此时的公孙军已经摸到些套路,眼见先登营准备弩,便立刻散开阵型,如此一来伤亡的确有着减少。
“待某回转,非要和主公说道说道!”麹义有些难以冷静,自己翻身仗的最关键一环遇到了摘桃子的,还被猪队友狠狠坑了一把,这叫他如何能忍。
忽然间,山摇地动。
更多的骑兵杀了出来。
“怎么会!”麹义瞪大了眼睛,足足不下上千之众,是公孙瓒的骑兵!
“先登营,死战!”
一声怒喝,这一千余先登士卒又列好了阵势,继续收割着公孙军的性命。
正当波澜将要平息的时候,一个白袍将军却冲开了箭雨,一骑当先。
“小贼受死!”麹义挺身来迎。
在他看来,公孙瓒麾下能有什么武艺高绝之辈。
若是真有,公孙瓒也不至于总是自己一马当先了。
可是他错了。
“锵!”
仅仅一击,白袍小将的银枪就将麹义的长刀打到了一旁,此时的麹义空门大开,皆是漏洞!
“强!轻敌了。”
麹义赶忙拽回偏离身前的大刀,横着朝他劈去。
“虚影!”
那如同实质的枪尖竟然只是一道虚影,那么——
“噗!”
哪怕麹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击会出现的位置,可是太快了,他的枪太快了,快到只有意识能够跟上,身体还完全来不及反应。
“岂有此理!”麹义怒吼,自己向后猛地一扯,生生将敌将的枪头扯出了胸口。
“哈……哈啊……”
粗重的喘息,浓稠的血液,还有渐渐脱力的双臂。
“我麹义如此英雄,怎么能死于你手!”
此时的麹义仿佛瞬间战魂觉醒,整个人重新蓄满了力量,长刀耀出无匹的锋芒,朝着白袍小将的头颅呼啸而去,势不可挡。
“竟然顿悟了!”白袍将军一惊,随后果断采取了守势,任麹义狂轰滥炸,也破不开他的防御。
当武艺到了他这般境界,只要他不想赢,那就决不会输。
“将军!”先登营士卒眼见麹义负伤,个个也不顾得摆阵攒射,抽刀便杀了过去,如此一来幸存的白马义从可算等到了机会。
这是真正的步对骑。
然而也好像是假的步对骑。
先登营依然压着这些已经遭受了莫大打击的骑兵们打,眼看就要将这些手下败将再次击溃时——
“噗!”
长枪透过胸膛。
那个白袍将军的长枪已将麹义贯穿。
“可惜啊……”麹义笑了。
“你很强,尤其是带兵,是云见过最强之人。”
“你……也很强,枪法……”
麹义回头看着自己的将士,自己一手带出的先登强军,想说的话全都哽在喉咙,比胸口之创更加难受。
终于,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快……去前面,护着……主公!”
长枪拔出,血冒三丈。
先登统帅麹义,亡。
“杀你者,常山赵子龙。”
将为军之胆。
主帅已死,袁军倏忽间阵脚大乱。
先登营本还有股哀兵的气势,可赵云一人一骑飞入绍军,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须臾便有十余人丧命枪下。
还有他身后紧跟着的幸存义从,生生像箭头一般透过袁军军阵,将这支军队的士气打散。
“赵将军,我们该怎么做!”
短短时间内,赵云已经凭他的武艺和魅力征服了这些白马老兵。
“方才听那将军说,袁绍应该在我等后方,只不过主公正引大军来此,与之必会相遇。我们不如继续向前,直捣敌营!”
“是!”
……
“那赵子龙武艺不在你我二人之下,这次也好让那麹义吃点苦头。”
两员猛将策马而行,文丑说道。
“可是,麹义的武艺又算不得好,你不怕他被赵子龙杀了?”
“怕什么,赵云再猛,还能以一敌千不成?他先登营的确是支强兵,我再不服他也得承认。”
“可是还有白马义从啊。”
“我就放了赵云和几十骑过去,哪里来的白马义从?!”
“……我也想给那匹夫一点教训,缺口没收好,大概放过去一千多人。”
“颜良!”文丑惊呆了,“你!蠢啊!”
“咋的,你不也放了?这正说明你我兄弟心意——”
“心意你个头,主公还在后边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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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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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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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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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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