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用拥挤这个词呢,因为多了两个不之客,唐嫣然和刘青山。
接着,因为去或留的问题,一场激烈的辩论开始了。
“两位,宿舍这么小,条件还不好。”
“哥哥,再小也是家,温暖你我他。”
“弟弟,别墅已住吐,不做暴户。”
“呵呵,本仙不同意,哪来滚哪去。”
“人参,不要挑衅哥,把你熬汤喝。”
“僵尸,别和哥耍横,再横要你命。”
“本仙,相逢即是缘,妹妹给你钱。”
“嫣然,一晚二百五,这里随你住。”
“喂喂,宿舍我做主,你们不靠谱。”
“华子,同在屋檐下,有哥别害怕。”
“哥哥,妹妹虽然俏,本事不花哨。”
“同意,嫣然可留下,小僵走天涯。”
“僵尸,这里没有血,关系也不铁。”
……
辩论结束,唐僵二人暂时获胜,可以居住一晚。
王华很无奈,他现在有了压力,晚上基本都在修仙,可这两个人跑来让他有些顾忌,唐嫣然还好些,可刘青山太危险了,能威胁到他的性命,他也不了解对方。
人老成精的刘青山岂能看不出王华的顾虑,他从空间手镯里拿出几瓶酒,红白都有。
“我知道我的行为有些突兀,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全当解闷。”
刘青山把酒打开,除了唐嫣然喝红酒,其他人都是白酒,拿瓶喝。
四人各自找地方坐下,静静的听着,刘青山喝了一口酒,幽幽开口讲述了起来。
“我出生与清朝末年,父亲是朝廷官员,母亲是个满洲贵族,因为母亲的关系,我幼年时常出没于皇宫,在里面混的很好。”
“随着我慢慢长大,母亲给我求了个宫里的差事,挺不错的那种。”
“太监!”
唐嫣然突然开口。
“噗通!”
正陷入回忆中的刘青山被雷的摔倒在地,王华和人参娃娃大笑起来,那种淡淡的忧伤的气氛一去不复返。
“小妹妹,你这么一搞,哥怎么继续啊,情绪酝酿不起来了。”刘青山满眼的幽怨,装一次深沉都不行。
“我的错,继续继续。”唐嫣然吐吐舌头,小脑袋缩了缩。
“我在宫里当差,由于身手了得,又英俊潇洒,就被安排到了内宫当护卫统领。”
“等等,你哪里帅气了,讲故事不能用夸张的修辞手法。”唐嫣然又找茬了。
“嗯,英俊潇洒这个词请换一个,比如,还能看什么的。”王华也忍不住纠正道。
“什么叫还能看,顶多像个人而已。”人参娃娃刚才和他吵得最凶,小家伙记仇了。
“我擦,你们能不能尊重一下哥的外貌,这副模样在清末,那就是帅得惊天动地。”刘青山为自己代言,努力证明自己帅。
“好吧好吧,你最帅,继续。”
王华三人会心一笑。
“由于哥的魅力无限,那些格格们就倒贴于我,就连皇帝老儿的妃子们哥也睡了不少。”
说到此处,刘青山还砸吧嘴,回味无穷。
“哥,清朝格格和妃子你都敢上,口味真是与众不同啊。”
王华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他在网上见过那些格格妃子的照片,那长相,简直是鬼斧神工啊,这货居然就能下得去手,在下佩服。
“那个时代,那已经是美女了好不。”刘青山老脸一红,以现代人的眼光看,确实丑爆了。
“后来,有人给老佛爷进贡了一颗灵珠,据说死后含在嘴里可以肉身不腐,永世长存。”
王华忽然想到了一个传说,慈喜太后死后嘴里不是含着一颗珠子吗?应该是这颗灵珠。
“看守灵珠的宫女头领和我有一腿,哥也想永世长存啊,于是,就怂恿她,把那颗灵珠给换了,为此,那丑八怪把哥玩了三天三夜呢。”
我去,真的灵珠让这货换了,那太后嘴里含的是什么?妹妹的,消息好劲爆,王华笑了,这个奇葩僵尸竟坑主子,不过,坑的好啊,哈哈哈!
“后来,我把一位格格肚子搞大了,东窗事,哥知道难逃一死,就把那颗灵珠吞进肚里,最后哥被杖毙。”
“死后,哥的魂魄没有消散,应该是那颗灵珠的关系,不过也一直浑浑噩噩。”
“直到有一天,哥被一群盗墓贼给挖了出来,此时已经是民国了,他们见哥身穿清服却肉身完好,就当做了宝,在争抢陪葬物品时生内讧,厮杀起来,血水四溅,流入了哥的口中。”
“刹那间,哥睁开了眼睛,一股嗜血的欲望产生,蹦蹦跳跳间将他们全部吸干,而自己也变成了吸血僵尸。”
“哥可是一个美男子,有智慧,爱劳动,怎么能做一个跳来跳去的活尸呢,于是乎,哥开始长而久的变帅计划。”
王华等人听得入迷,这故事真不错,三人盘坐在床上,听着刘青山的故事,从前世到今生。
“哥见不了太阳,每天清晨与傍晚太阳最弱的时候都要晒一晒,那种皮开肉绽的酸爽你们不懂的,对了,哥虽然僵硬了,但还有知觉,知道疼。”
“关节不能弯曲,哥偏偏坚持下蹲,做俯卧撑等运动,弯不下去就把骨头砸断,对于美的追求,哥算对自己下狠手了,一年不行就十年,十年不行就五十年,哥无数次锻炼下,终于褪去了僵尸的外型,当然,没有灵珠的帮助也是枉然。”
“哥成了人,样子有些奇怪的人,行走在人间,一次没忍住,吸了一个恶人的血,结果被修仙者追杀,那人太菜,被哥弄死了,结果,引来一堆修仙者满世界追杀哥。”
“逃亡时几次面临绝经,一次必死无疑时,哥被修仙者一道雷电炸成两半,灵魂却还在,在修仙者走后,哥的尸体被灵珠吸入到里面的空间,那是一汪血海,哥身体进入后慢慢融化与血水混到了一起。”
“又过了十几年,哥现自己成了血海,念头一动,血海变成了哥以前的样子,后来才知道,血海就是天赋神通,哥独一无二的神通。”
“有了如此神通,哥就牛逼了,多次化险为夷,渡天劫时都活了下来,成功踏入金丹期,哥后来就越加低调,混迹于普通人中,过着潇洒的生活,偶尔也遇到抵不过的对手,就转移阵地隐姓埋名,换个身份继续逍遥。”
“这就是哥的故事,一个吸血僵尸有笑有泪的悲喜人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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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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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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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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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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