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正准备写呀,有什么问题吗?噢!我知道了,你们是不是担心今晚的时间不够?那你们大可以放心好了,不用很久的。我写一首歌最多用时十分钟,而且还可以工工整整的编排好!”
“装逼值+100!”
“装逼值+100!”
听到没有!人家林逸说一晚上写四首新歌没问题!
而且还是十分钟写一首歌,这是什么速度!?
引用一句俗语来说,就是:打死我,我都不会相信的!
吴伯非常想表达出自己,那股压在胸口的憋屈,但是又生怕惹恼了林逸这尊大神,发火一甩手不写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确实是憋屈呀,你看吴伯奋斗了一辈子,才写出了几首能够引以为豪的歌曲。
就这样的成绩,平日里只要谈论起那几首歌,那吴伯可就是红光满面,唾沫横飞,牛逼吹尽!
你看人家林逸倒好,“这都是很正常的基本操作,有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呢?”
‘对啊,我正准备写,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太大了!
这简直就是看个报纸,等看清楚了标题,还没看到内容,就这个时间,写好一首歌;
洗个小澡,等衣服裤子脱下来,还没酝酿好情绪,就要伸手拉水闸,就这个时间,完成一首歌;
去个卫生间,注意哦,这还不能上大号,要不然时间太长,就这个时间,搞定一首歌;
对对对,就上面的形容,简直不要太准确!
吴伯表示自己宁愿相信王菲唱起了摇滚乐,也不相信林逸十分钟能写好一首新歌!
你说整张专辑十二首歌,都是林逸写的,吴伯还愿意相信,但是直接一晚上就写出四首新歌,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写歌都是先哼哼出了一小段调子,根据那一小段的小调子,谱好了整首曲子,接下来再慢慢地填词,最后再进行慢慢的精雕细琢。
这三个主要的环节,都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曲子就不用多说了,一整首歌的主旋律,那可不是随便哼哼唧唧,就能写出来的。
再说填写歌词,歌词也跟写作文差不多,一样讲究赋、比、兴的写法,基本上所有的歌,都是据此写出来的!
以非常非常简练的语言来讲,赋就是告诉你,这首歌讲的是什么,写的是一个什么事情!
比就是修辞手法比喻、比拟、类比的缩写,意思就是把事情给你讲述描绘得,更加生动具体形象、鲜明浅近而为人们所知,便于人们联想和想象。
兴就是兴叹、咏叹,基本就是一首歌的副歌部分,也叫做高潮部分,大部分歌曲,也就是那个部分最好听,也最为人所熟知。
第三个环节,精雕细琢,这就不用过多赘述了,你不用补补改改的,怎么能保证整首歌的质量?
就这么简单的一说,你就应该明白了,想写一首歌,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简直就是跟铁公鸡要钱────哪有那么容易!
说十分钟就能写好一首新歌,要搁在一般人身上,那不是在吹牛,就是一个门外汉,根本不懂写歌的人才会说十分钟能写好一首新歌!
但是纵观林逸写的所有歌,吴伯还真的不敢妄下结论,谁让人家在自己眼前,都已经写了整整十首歌了,而且不管是摇滚音乐,还是柔情风格,统统都是精品,每首歌都几乎近似于完美状态,让吴伯这位老江湖都找不出任何的瑕疵!
况且刚才人家当场就写了一首‘小幸运’呢!
就这一点,吴伯就不得不叹服,眼前年纪轻轻的林逸,在写歌这方面,确实是牛逼!
放眼当今乐坛,甭管别人承认不承认,不管林逸出不出名,这个实力,绝对已经名列前茅!
一般作曲的人,平常就是哼哼出一小段新的旋律,就算不错了,那已经可以喝上两杯了。
要知道,这可是写歌,又不是养猪,哪能又写的这么高产,还能保证品质极高的!
但是谁知道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这种逆天的人的存在!
也许就是人家林逸呢!
当即吴伯就是一脸小心翼翼地问道:“咳咳,林小哥,你之前是不是已经把这些歌写过一遍了?”
“没有啊!怎么,原来写歌要写好几遍的?不是一遍就写好了吗?为什么还要之前写好了,现在再写一遍,这样多麻烦啊!”
只见林逸一本正经的问到。
“难不成这里面有什么规矩?必须要写两遍?”
林逸还以为这里面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如果有必须要写多几遍的规矩,正所谓入乡随俗,那也只好让吴伯代笔,抄它几份好了。
吴伯满头黑线,我今天怕是日了狗了!
林逸最怕的就是那些繁琐的习俗,然而自己却无可奈何。
只见吴伯立马对着林逸抱拳,就差说出扎心了老铁。
“社会,小哥真的社会!打扰了打扰了!在下这就告辞!”
“哎!吴伯你跑的这么快干嘛?我不介意的,不会打扰的!”
这时候顾洁在一旁,看着吴伯的落荒而逃,连忙出声帮着吴伯解围道:“林逸,吴伯的意思是说,这些歌,你之前是不是已经写好了,现在才能写的这么快!”
“哦,原来吴伯是这么个意思!”
在一旁的吴伯拼命的翻了翻白眼,我明明一直都是这个意思好不好!
只听林逸接着说道:“没有啊,我都是现场即兴写的歌,想写什么马上就写的出来。”
“你们今天晚上已经是第三次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了,我会不好意思的!”
“要是不信的话,你们出题,我马上当场写,你们看好不好?”
看到林逸那副自信的样子,吴伯和顾洁两人,我看看你,你看看我,心中暗道:搞不好......
眼前的林逸不是吹牛逼的,也不是装牛逼的,而是真的牛逼!
只见吴伯眼咕噜一转,猛地一咬牙,对着林逸就说道:“你说你能十分钟写一首歌,那我就以时间为题,正所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就这个题目,看你能不能写的出来!要是当场写给我们看,我就相信你!”
果然是老江湖,这一出题,就是难度颇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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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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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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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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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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