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炮灰的人生[快穿]>第526章 弃妻 七
  一锤定音!

  林立秋刚嫁进来时,夏俊楷还没有功名,这个家是夏父做主,那时候她没孩子,日子其实不好过。后来夏俊楷考中了秀才,渐渐地这个家就是他做主了,林立秋和夏清清的日子也总算是好过了。

  那边夫妻俩面面相觑,夏俊楷心里难受,飞快出了门。

  夏俊楷出去跑了几天,回来后又开始收拾行李,两个孩子的东西最多,楚云梨自己就收了几套换洗的,夏俊楷的也不多。

  周氏又进来看孙子,楚云梨并不拦着,但对他们也没什么好脸色。

  向来温顺的儿媳妇变成这样,再加上不能去京城,周氏心里有气,“以后你要好好照顾俊楷,他如今身份不同,要是他遇上合适的人,你可不许妒忌,该纳进门还是要纳进门的。”

  自从回家,夏俊楷虽然经常过来看孩子,但一次也没留宿过。都住在书房将就,周氏这话……要是林立秋在这里,只怕要伤心的。

  楚云梨不以为意,盘算着被子要不要带,这一路过去很远,到京城的时候已经是初冬,大人还好,小孩子怕受不住寒气。

  见她没反应,周氏觉得她是强撑,轻哼一声,继续道,“清远都两个月大了,俊楷还是不肯和你过夜,你自己心里要有数。”

  她这是不想好了,故意在这里说这些话让儿媳妇堵心。楚云梨可不愿意受着,嗤笑道,“你想给儿子纳妾?借你几个胆儿,你倒是纳一个回来?”

  周氏瞪着她,“你别以为我不敢!”

  没劲!

  楚云梨扬声道,“子青,你娘你管不管?”

  子青是夏俊楷的字。

  几息后,夏俊楷出现在门口,“娘,立秋夜里带孩子睡不好,你别吵她。”

  周氏气得胸口起伏,“我就不辛苦?你们回来这么久,我当厨娘伺候你们,你们谁念我一句好了?”

  楚云梨两人回来前后加起来也才大半个月,这期间前面的七八天都有客人,都是找了镇上的大厨或者村里的妇人来帮忙做饭的。周氏拢共也就做了几天饭菜,这其中夏俊楷留在家中吃的次数并不多。她这是觉得儿媳妇不应该只等着吃呢。

  夏俊楷默了下,“我走的时候,会给你们送两个人过来伺候,往后你再不用做饭了。”

  周氏并不觉得安慰,一开始她可是想着跟着儿子一起去京城享福的。

  其实去京城这一路要是手头不宽裕的话就是受罪,到了京城后也一样,京城中权贵多,夏俊楷那点俸禄,只能够一家温饱而已。

  但是,没出去过的人,总是想出去看看的。

  周氏气得眼圈通红,夏俊楷沉默了下,“马车已经做好了,我们明天就走。”

  又看向屋中的楚云梨,“立秋,要不要帮忙?”

  楚云梨摆摆手,“让你娘离开,别在这儿说纳妾之类的话,就是帮我忙了。”

  翌日一大早,两架马车就到了夏家门口,外表就是最普通的那种青蓬马车,但其中一架里面铺了厚厚的褥子,还有个钉在一角的小桌,夏俊楷把楚云梨三人的行李放在垫了褥子的马车上,道,“你带着孩子住这里,我自己住后面,要是你累了,我就把孩子抱过去。”

  无论夏家老两口如何不舍,天蒙蒙亮的时候,夏俊楷留下来一对三十多岁忠厚老实的夫妻后,坐着马车离开了村中。

  还去了县城中跟各位官员辞行,然后去了府城。

  他们一起考上的三位新科进士,除了一位外放已经启程赴任的,其余两个都要去京城翰林院。于是可以同行。

  另一位新科进士李兆,今年三十八,儿子都娶了妻,上有老下有小的,也是两架马车,塞得满满当当的。

  看到夏俊楷只带了妻儿,有些疑惑,“夏大人,以前你不是说要带着双亲一起?”

  夏俊楷一本正经,“我爹娘不愿意远行,我也不好强迫。”说得跟真的似的。

  李兆有些羡慕,“这是体谅你呢。”

  一路上挺顺利,也是因为府城的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刻意让他们跟着商队一起,白日赶路,夜里住宿。一开始人坐在马车上一天还腰酸背痛,后来习惯了也还好。

  越往京城去越是冷,夏清清是个懂事的孩子,并不烦人。小的那个还小,基本上吃饱了就睡,有时候夏俊楷还会抱到他那边马车上。

  他们一路跟着商队,一个月后,已经到了离京城最近的椿城。

  因为离京城很近,这边很是繁华。进城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处处灯火通明。

  下了马车,夏俊楷过来帮着抱了孩子,又牵了夏清清,对着收拾东西的楚云梨道,“再有两天路程就到了,我已经和李大人还有张大人商量过了,在这里歇上一日再走。”

  楚云梨应了,夏俊楷的随从飞快过来帮她拿东西,一家四口上楼,这些日子,夏俊楷都是和车夫还有随从三人住一屋。

  这在李兆眼中就有些不能理解。

  但是夏俊楷这个人,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路上都是这么过来的。

  他把行李和孩子送进屋中,又吩咐伙计送热水进来,临出门时,回身看向给孩子换尿布的楚云梨,道,“辛苦你了。”

  楚云梨随口道,“不辛苦。”顺便还对着已经醒过来咯咯笑的孩子柔声道,“清远累不累呀?”

  夏俊楷靠在门框上看着,眼神飘远,半晌回神,“你很喜欢孩子?”

  楚云梨侧头看他,“当然。”

  夏俊楷张了张口,其实他有些想问,但还是不敢,万一立秋真的……只要不问,立秋就还在。

  反正她对孩子和他似乎没有恶意。

  好半晌,他才道,“再辛苦两日,到了京城后,我会找人帮你的。”

  看他神情恍惚,楚云梨本来以为他要问了,没想到他提及这个,点头道,“多谢。”

  夏俊楷飞快离开了。

  翌日早上,再次上马车时,发现马儿特别焦躁,不停刨蹄子,抱着孩子出门的楚云梨见状,想到什么,对着前面扶夏清清上马车的夏俊楷,道,“子青,帮我们换匹马。”

  不是商量,而是告知。

  夏俊楷看了看马,找来了伙计换马。又折腾了两刻钟,马车才套好,李兆的母亲已经好几次掀帘子看,很明显已经不耐烦,“夏夫人,到底走不走?早出发早到啊,这临门一脚了,马儿都拉了一个月了,怎么突然想起来换马?就不能到了京城之后再……”

  “娘!”李兆打断她,“别说了。”

  又对着站在一旁的楚云梨致歉,“我娘她脾气不好,弟妹别生气……”

  话音未落,换下来系在一旁桩子上的马儿发疯一般往前奔,因为有绳子系着跑不动,但它使劲挣扎几下,眼看着就要挣脱,好在几个伙计扑过去拉住,很快惊动了掌柜,又是半刻钟后,兽医赶到,才算是让马儿平息了下来。

  掌柜细查,也没问出个什么。

  再次送母子三人上马车时,夏俊楷面色不太好,嘱咐道,“要小心。”

  接下来一路倒是挺正常,很快入了京,早前属于夏俊楷的官署已经分下来了,和李兆还有后来加进来的张临河是邻居。奔波了一个月,总算是在晚上到了官署门口。

  随便收拾着住了一晚上,翌日早上楚云梨带着两个孩子起身时,夏俊楷已经不在了,没多久就和他的随从一起带着许多东西回来,锅碗瓢盆一应用具,甚至还有肉菜。

  “一会儿我就去帮你挑帮忙的人,有什么要求吗?”

  楚云梨摇头,“会做饭打扫,别偷懒就行。”又嘱咐道,“别跟那马儿似的,让人钻了空子。”

  夏俊楷又觉得心里开始疼痛起来,深呼吸一口气,“再不会了。”

  这边院子不大,只有五间,马车夫到了这边后,就被打发回去了一个,剩下的那个是夏俊楷的随从,这屋子还宽裕,倒是隔壁的李兆家中吵吵嚷嚷的,似乎就是因为屋子。

  张临河更不用说,此次就他来就只他自己带着父亲,多余的屋子都有。

  安顿下来了,几人就一起去了翰林院,之后除了沐休,每日都得去。

  家中请了厨娘,楚云梨只需要吩咐她做事采买,平时就在家中带孩子。

  两日后,门口来了一架粉色马车,从上面下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富贵夫人,一脸骄矜地站在了门口让婆子敲门。

  恰巧正是做饭的时辰,夏清清去开的门,今日的她一身粉衫,娇俏活泼,看到婆子后,笑吟吟问,“你们找谁呀?”

  后头得富贵夫人看到夏清清,眼神冷了下来,“我找你娘有事情商议。”

  楚云梨听到动静后出门,就见婆子拉开夏清清腾出道,引主子进门。

  她信步上前,道,“你们是什么人?强入官署可是要入罪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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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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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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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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