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母口中那个吃百家饭长大的,想要跟着黎右志去京城的亲戚。
楚云梨不甚在意,黎右志先前的伤,因为有一只脚是好的,稍微有人扶着他就能起身。但如今两只脚都伤了,那是一步都走不了,就得有个人背他去茅房。
当然了,一般人兴许在床上解决,但黎右志不同,他自诩是读书人,不能这样邋遢。
越往后,年味越浓。各家各户都开始贴对联挂大红灯笼,黎家也一样。
最近家中花销的银子是黎母出的,都是黎右志考上举人之后送的贺礼。当然了,黎母也暗示过楚云梨拿银子,比如:最近粮食涨价了,今年的灯笼特别贵,料子又贵了多少多少这种话。
楚云梨一律不接茬。
大家都是聪明人,黎母看到这样的情形,不用想也知道开口没用。
腊月二十,楚云梨又去了一趟绣楼,前几天她已经打发人去采买药材了,只等她再绣两幅绣品出来,药材到了再请个坐堂大夫,医馆就能开张了。
黎百确实机灵,平时也会说话,明里暗里的捧着黎家人,也没人挑剔他。
因为天气越来越冷,偶尔黎母想要买东西不想走路的时候就让他去。黎右志腿养了半个月,又能下地了,但因为走起来太疼,是有些跛的。
落在黎母眼中,若说不着急那是假话。好在黎右志一日日在好转,腊月二十四,落城中各家过小年,黎母大早上的就起来买菜,回来还在门口就吩咐道,“小莲,去把你姑姑找来一起吃饭。”
阮小莲自从上一次害得黎右志摔下床之后,乖觉了许多,闻言立即出门,这边饭还没好,阮氏就已经到了。
一顿饭宾主尽欢,阮氏应承了黎右志三十两的盘缠后,气氛愈发欢快了。
阮氏端着酒杯,看一眼不爱说话的楚云梨,笑着道,“我们小莲出了三十两的盘缠,夫人出多少?”
黎母笑了,“她不会比小莲少的。双兰对吧?”
楚云梨放下碗筷,“我出银子的时候,小莲还不知道在哪儿呢?她进门夫君已经是举人,之前我进门的时候,夫君连秀才都不是。”
梅双兰就是一分银子不出,之前为黎家付出的也足够让黎家善待她了。
“坐船两个人至少得八十两。”黎母看着她,“双兰,我也不多要,你给五十两,就这么说定了。”
又看向阮氏,“她姨,这银子最好是年前送过来,我要帮右志准备行李,一过年他就走。”
“行!”阮氏应得干脆,“明天我就送过来。”
翌日,阮氏的银子确实送过来了,不过却是送到阮小莲的手中。
吃晚饭的时候,阮小莲把银子拿了出来,“这是姑姑给我的银子……”
黎母一喜,伸手就去拿。
阮小莲往后一缩,“姑姑说,有条件的。”
楚云梨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
黎母皱眉,看在银子的份上,问,“什么条件?”
阮小莲低着头,“以后这银子得还,并且,夫君考中之后,要正式纳我为妾。”
银子近在咫尺,黎母也不觉得这些条件过分,等儿子考上进士,别说三十两,就是三百两银子,也算不得什么。至于正式纳妾,就是摆两桌而已。
“可以!”黎母一口就应下了,拿到银子后,她满脸的笑容,夸道,“小莲,你是个通透的。不像有些人,看起来聪明,脑子跟糊了似的想不通。”
后面一句,就是说楚云梨了。
楚云梨抬眼,“婆婆,你别看我,我没有银子。”
黎母一脸严肃,“你还想不通吗?这份盘缠你确定不出?”
楚云梨不说话。
黎母气不打一处来,好话说尽,就是说不通,想了想,她起身出门去了。
黎右志看到三十两银子,本来挺高兴的。此时面色也难看起来,“你是不是不信我能考上,觉得我浪费银子?”
“没有!”楚云梨是真没有,上辈子黎右志这小半年到处喝酒,后来也考上了。这辈子他因为腿受伤的缘故天天看书,只会比上辈子更快考上。
黎右志疑惑,“那你为何不愿意拿银子给我?”
楚云梨看了一眼阮小莲,“为了什么,难道你不清楚?”
黎右志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看到了低着头扒饭的阮小莲,蹙眉道,“这都多久的事了,你怎么还别不过去,难道你还记一辈子?”
他恍然想起,似乎是她发现有了阮小莲之后,就再没有与他同床共枕过,忍不住问,“这日子你不想过了吗?”
楚云梨摇头,“当然没有!”
“只是觉得,我从八岁开始绣花给你攒银子,总不能辛苦一场,让人摘了桃子吧?”
黎右志不赞同这番话,还想要再劝说。楚云梨已经起身出门。
一眼就看到黎母和梅家夫妻从院子外进来。
夫妻两人也是来劝楚云梨拿银子的,楚云梨直接带他们进了正房,关上门后,压低声音道,“你们也别劝,银子被我花完了,再劝我也拿不出。”
梅家夫妻俩满肚子的话哽在喉间,这完全没有劝的必要了。梅母临走前,戳了一下女儿的额头,“你这气性可真够大的!见好就收吧!”
楚云梨不愿意拿银子,黎母就得想办法筹,最近都早出晚归的。
腊月二十八,一大早就下起了大雪,寒风刺骨。楚云梨站在窗前看了半晌雪景,天色渐晚时,她换了被子,抱出去递给阮小莲,“帮我洗一下,要放皂角。”
阮小莲低着头,“夫人还是自己洗吧。我可能有孕了,不能碰凉水。”
楚云梨扬眉,去厨房烧了热水,自己洗被子。因为在下雪,她就在屋檐下洗,洗完了水就往院子里一倒。
一直洗到夜幕降临,她才算把被子洗完,此时,已经满院子都是水了。
她把被子晾好,然后回屋躺下,这些日子她不是只锁在屋中绣花的,也会注意外头的动静。比如,黎右志每天晚上快到子时的时候都会去一趟茅房,然后一觉到天亮。
这会儿到子时还有两个时辰,外面那么冷,两个时辰后应该会结冰。
楚云梨睡得正香,突然就听见院子里有人哎哟一声,然后就是一声惨叫。
她起身点亮烛火,推开窗户,借着微光就看到黎右志一身白色中衣摔倒在地,想要爬起来却又因为地太滑再次摔倒,并且,他的一只脚不自然的撇着,一直提着,不敢用力的样子,“怎么了?”
黎右志本来张口就要喊人,看见楚云梨,忙道,“我的脚……大夫……”
这番动静吵醒了那边屋子里的人,黎百急得不行,“哥,你起来怎么不跟我说?”他一脚踏过去,然后脚下一滑,大半个身子都压到了黎右志身上。
楚云梨出门,那边的黎母和阮小莲也起来了,也是上前去扶,然后,又是两声惨叫。
摔得最轻的是最后过去的阮小莲,底下三个人垫着,她只是摔倒,并没有受伤。
最惨的就是黎右志,他被压在最底下,不停地喊“我的脚”,黎母急得不行,急忙忙起身,期间几次差点滑倒。黎百更直接,没试图起身,干脆翻身滚到一边。
一通忙乱,好容易才把黎右志扶进屋中,帮他换下身上的湿衣,那边黎百已经去请了大夫回来。
大夫仔细查看过后,欲言又止,“这个脚……”
黎母急了,“如何?”
大夫叹口气,“接好的骨又错开了,得重新养!”
此话一出,黎母只觉得眼前一黑。
黎右志的面色也惨白一片,不知是痛的还是打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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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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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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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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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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