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仪的确有兵有名有势,这些你的确都没有。”
潘芷云顿了顿。
“但没关系,你有我。”
汉生无言,这话怎么听着感觉这么古怪。
潘芷云继续说道:“我有钱有人,你也知道我的身份是大德祥的东家,粮食更是不缺。你若真的想好了,我随时可以给你拉起一只万把人的军队,抢地盘什么都不是难事。加上文家的力量,足够你一年之内组建一支不错的军队。没兵咱们就招兵,没名望就捧出个名望,没有势,就造势!”
“我暂时没有这种想法。”汉生道,心中想的却是陆沉。她没有再次当王的打算,但是她不介意为陆沉做点什么,至于张仪,欣赏归欣赏,和效忠是两码事。
潘芷云毫不在意:“总有一天你会改主意。目前我还等得起。”
年稷尧静静听着车里潘芷云与汉生的对话,低着小脑袋不做声,不知是在思考还是根本不感兴趣这些话题。
半晌无语,马车内又安静起来。
前方很快到达一城,离越。
三人的通关文书验过以后,顺利进了城。
这是一个司州中部的小城,并没有洛城那样宽广道路与高耸城墙,马车一路穿行路途虽狭窄,却也平坦易行,不似青州的秋城,哪怕是城内,道路也总有细小的凹凸之处,马车行过甚至偶有颠簸。越靠近东北望京方向,离战乱之地越远。因而这里的百姓看上去虽不富庶,脸上也都没有经过战火的慌乱,显得难得的和平友好。
青衣小厮驾着马车一路行至一家客栈门前,汉生撩开马车的帘子一看,青石青瓦院墙高深,又是一家豪华程度不输一揽风流的大客栈。
汉生问:“一日住店的银钱,足够你在这里买个小宅子了,为何一定要住客栈?你堂堂大晋第一粮商,别告诉我这样的城内没有你的宅邸。”
跳下马车的潘芷云扬着头笑得张扬:“本公子有钱,爱住哪住哪。我就偏爱住这最好的客栈,只因我习惯用最好的东西,享受花钱的滋味,你奈我何?”
汉生不再搭理走路时脚尖又翘起老高的潘芷云,自顾自随着侍女引路朝着自己客房的方向走去,与潘芷云聊起这种话题实在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潘芷云给了她那个钱袋子以后,她也同样不是穷人。
当然了,也还算不上朱门,顶多算银门,银子的银。
汉生三人的客房比较雅清,客栈内部与一揽风流还是有所不同,一揽风流更偏四合院式的院落结构,而这间客栈则有些像现代徽派建筑的园林,天井中种的是芭蕉叶,院内墙壁上无处不在的石雕与屏风上的紫檀木雕,皆透着厚重文化底蕴,低调而奢华。
汉生找到自己的房间,没有让侍女服侍洗漱,自己一人在床上静坐,思索着以后的局势。
潘芷云的话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至少望京与其余地方的情报是真的。情报的重要性在任何朝代都是一样,不论是对于帝王还是底蕴深厚的门阀家族而言,都是维持朝政或者家族稳定做出判断的重要底牌。
如同暴发户与真正的世家的区别,或许从衣着一类的外物上难以区分,但是“这是我买的南海夜明珠,有价无市。”与“南海近日天气晴朗,送来的海鱼很是新鲜可口。”之间的区别,就很明显了。
汉生还是秦王稚的时候也掌握着一支的情报系统,当时便是由文枢所统领。如今转世为汉生,除了还算不弱的心智与头脑,什么也没有。
潘芷云一开始提出要为汉生组建军队时,她有过一瞬间的动心。但很快这个念头就被压下来,一是她对潘芷云的信任并没有达到那个地步,二是她需要亲自去望京大圆塔寺替王兄安顿好,以及确认小巫的安全后,再作进一步打算。
现在她甚至怀疑,潘芷云从头到尾要找的并不是小巫,而就是她自己,前世是秦君嬴稚的汉生。若果真如此,那潘芷云这一系列举动的背后,可没有她说的仅仅是想改朝换代那么简单。
“窃钩者诛,窃国者何如?”汉生自言自语。兵马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人才,千金易得,良将难求,她又拿什么去网罗为自己卖命的将领?上一世的她身负王族血脉自不在话下,大批大批王朝最顶尖的人才求着为她效命。
如今这一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除了满腹经纶与帝王制衡之术,可谓什么都没有。没有人,去制衡谁?
虽说这个世界的重男轻女没有现代那一世严重,甚至连君王都可以是女子,但能够成就一番事业的比起男子终究寥寥。先秦王朝只出过她这么一个女君,还是亡国之君。所有人都骂她昏君误国,除了他。
汉生不自觉将怀中的漆黑令牌拿出,细细用手摩挲着令牌上篆着“文”字的一面。
陆沉,文枢。
汉生不由想起一些事,属于她和陆沉的故事,属于嬴稚和文枢的往事。
正如她初见陆沉,八百年前嬴稚初见文枢时也是十四岁。她在宫中跟着太傅学《太宗政要》、《博引》一类的枯燥文章实在无聊,便央求王兄偷偷带她出宫去玩。王兄拗不过,答应了。
那时盛京有三景,大圆塔寺每逢初一便会发七彩光芒的佛光舍利塔,“锦绣人间”的天女散花反弹琵琶与青莲剑舞,再就是两仪学宫的三百白鹅与万尾锦鲤。
大圆塔寺位于京郊,脚程较远往返不易,“锦绣人间”这类的风月场所不便前往,二人便悄悄换了身常服去了相对较近的两仪学宫。
那时两仪学宫是盛京最大的学宫,能有资格入内求学的皆是最具才干的一批青年,或刻苦卓绝,或天赋惊人,可谓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
如此一来门槛自然也高,准备大咧咧入内的嬴谡嬴稚兄妹二人便被客气地拒之门外。在嬴稚的鼓动下,二人找了个没人的墙角,爬树翻墙而入。
她对于白鹅与锦鲤的兴趣不在观赏而在于品尝。进了两仪学宫以后满心欢喜找落单的白鹅,打算扑一只带出去烤。
她正灰头土脸追一只白鹅眼看要得手时,却被一人挡住去路。
抬眼一望,看见一个穿着玄衣眉目如画的仗剑少年,文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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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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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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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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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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