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丢失,还是受拐的人,执法机构都是懒的碰的。除非有大量的经费。否则他们也就是拿工资的凡人罢了,又不是圣人,凭什么为了别人而去奔波拼命。
所以只要是丢了,不是机缘巧合,找不到才正常。找到了,那叫奇迹。
而这么个奇迹下--丢失的孩子找回来,是这么个场面吗?
“咳。小明,你不要怪妈,妈其实是很苦的。”姜晓云在文明身边小声叙述着。
这一切还要从父母父母相识时说起。当时他们还没有结婚,文明母亲便抱着一个孩子了,这个孩子就是姜蓉。
也就是说,在文明父母还没有结婚时,他们便有了第一个孩子。
如果是一般家庭,也许也就认下了这个孩子。但是问题是文家并不是一般的家庭。
往大了说,他们是文天祥的后人。对,就是那个过零丁洋的文天祥。
人类一开始移民的时候,自然是找根正苗红的了。
不管再怎么说“君子之泽三世而斩”,但是有一个好祖先,就是会让人高看一眼。
而且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
比如说有两个人介绍自己的祖先。一个说,我的祖先是岳飞;另一个说,我的祖先是秦桧。
其他什么都不说,单这印象上,便先有了高低。
文家也是一样,由于有那样的祖先,他们当然是骄傲的。自然就看不上未婚产女的姜晓云。
各种各样的刁难是免不了的。
即便他们结了婚,文家人也不认可这门亲事。这也是夫妻二人这么忙的原因之一。
“其实即便没有文天祥,他们也会阻止,因为他们是官宦世家,认为咱妈太太……”
姜晓云没有说出口。肯定是说的很难听。
这倒也是。还没结婚,便钻了玉米地,是有点儿开放了。如果只是开放这还没什么,反正那层膜长在体内,又不是为皇帝老爷子选妃,还可以扒开看看。
人类社会早没这习俗了,所以有膜没膜,就可以稀里糊涂过去了。
但是,如果抱着一个孩子登门,这可就不是稀里糊涂的事了。
“而且我其实不是爸的女儿。”
姜晓云又爆了一个猛料。
这可真是个大料,自己老妈竟然这么开放?
如果是旧地球这是很正常的。可这是新地球,自从点亮了风水术,中华传统没少回归。
如果说许多道德的回归千难万难,还有些不愿意的话,但是有一样,是绝对受到社会上下一致渴望的--幸解放。
这个东东来自西方。白人们很强大,一个两个男人满足不了她们,于是幸解放诞生了。
而且西方本就是航海文明,老公一出海,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不回来。人家也是确实有那个生理需要的。
当幸解放传入东方,日和政府需要大量金钱为战争买单,所以也释放了出来。
至于中国并没有这么一个从上到下的需要,反而随着风水术的点亮,从上到下的风气也就变了。
当然,也不免有人说怪话,说是开历史的倒车,是对女性的压制什么的。
然而,这是华国。她们是华国的女性。除了个别的女性外,至少八成以上的女性,可以调查一下,问问她们是愿意有且仅有一个男人呢?还是早上啪啪啪一个白蛋糕,中午口味重一些,吃点儿巧克力,晚上回家再吃正餐?
不要说干的这么过火了,就是死了老公的女子又有多少不愿意找的。
不是她们要立什么贞、洁牌坊,而是真的接受不了自己的身体被两个以上的男人进出。
会恶心,真的。
文明倒是没有想到自己老妈不仅是女强人,还是位女权。
这让文明瞪圆了眼睛。
“咯咯,放心吧!妈妈也不是我的妈妈。”
见文明吃惊,姜蓉笑着,大喘气说道。
“我是妈妈闺蜜的女儿。只不过我的生生母看到了妈妈的下场,不要我了。”
姜蓉捂嘴轻笑,眼中却是波光莹莹。
是啊!生母乱来之后,不要自己,反倒是生母的闺蜜不忍心,不仅收养了自己,更是背负着生母的黑锅。
特别是文明走丢了之后,养母的日子就更加不好过了。可是她的生母连个慰问的电话也没有。
姜蓉甚至知道她嫁的很好,是她大学的一个同学。
所以姜蓉才没有去找生母,她陪伴着养母,在众人的鄙视的煎熬下,硬生生地熬了过来。
要知道,礼教的压力,可不是一句“道德回归”,便可以概括的。
人言可畏,礼教杀人。不如此,姜蓉的生母也不会不敢认她。
当然,这一切文明可没经历过,因为他当时已经丢了。
而且,文明绝对不是不相信老妈。他只是没忍住,看了一眼。
嗯--自己老妈身上,果然只有父亲这么一个男人的气息。
虽然看老爸被老妈训的有点儿可怜,可文明却没有出手的打算。
他们夫妻的问题不在他们自己身上,而是在老爸的家庭上。
换句话说,如果文家愿意明媒正娶,承认这么个儿媳妇,估计他们也就和好了吧!
毕竟连姜蓉都知道了自己的生母的事,文家既然是当官的,调查一下,应该不是件多难的事。
要知道,人类移民新地球,首先大面积安装的便是监控设备。
只要调一下医院的监控,很容易便知道了到底是谁生的孩子,这很简单。
而老妈这么训老爸,不用问也知道是文家态度出了问题。
至于姜蓉。
老实说,当自己失踪后,她或许填补了我的位子,也才是她们相依为命,坚持下来的动力。
“小明,你看着我干嘛?”文明的目光让她柔声道。
这时候,姜晓云似乎也觉得她不应该在这撕。
“蓉蓉,谢谢你!要不是你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在找,恐怕也不会找到他了。”
把火气发完,姜晓云不由感慨道。毕竟她已经认命了,放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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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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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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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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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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