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我真的是恶魔>第314章、发急
  程咬金大着嗓门直嚷嚷。“好了,好了。他们其实也不是故意帮的。他们是为了功德……”

  “呵呵……”

  程咬金他真的以为他只要先撒一个谎,再撒第二个谎。文明便会信了?

  “你笑什么?”程咬金瞪着牛眼问道。

  “你说晚了。”文明说。

  “什么?”

  “如果我没有加入调查局前,我也许会信你说的。毕竟新地球一切都是好的,所有人都是团结友爱的……可惜我加入了调查局,所以我知道玛雅人的灭亡,更知道印第安大屠杀,以及贩奴运动。”

  新地球是人类崭新的家园。在这儿本应该是正面过去,团结合作,迎接人类的新纪元。

  可惜人类是一种偏爱懒惰的生物,正面过去太难,所以一些人的懒癌便作了--搁置争议,面向未来,留给子孙,等待时间来解决一切问题,又或是爆一切的问题,而那却是其他界政府的问题了,他却执完了自己的班。

  既然是搁置,那么一些不好的东西从民间消失,就太正常了。不知道,也就搁置了。不然,天天见,天天见,不知道“眼不见心不烦”啊!

  在这样的理念,或者说是氛围下,什么玛雅,什么印第安,有什么重要的?消亡就消亡了。

  书上不写,民众不知。

  唯一不同的是,这毕竟不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大人们不仅忽悠百姓,他们还会把自己忽悠瘸了。而现代,再隐秘的事,都会有着记载。

  像玛雅与印第安这样的信息,体制中人都会有所了解。不然万一真忽悠瘸了,那可真就麻烦。

  如果所有人都忘了过去,谁又会知道有没有人学了,会成为萨卡加维亚。要知道可是16岁的印第安少女萨卡加维亚背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让·巴蒂斯特,帮助当时的美国人与当地印第安人建立了友谊。

  不但避免了一场血战,而且还促成了远征队购买马匹和雇用向导的谈判顺利解决,使已陷入绝境的远征队重逢生路。其他印第安人部落对这支队伍的猜疑和戒备也因远征队中有一妇女及婴儿而得到缓解。

  她虽然死的在早,年仅25岁便病死(传说,真实无人知,因为她是印第安人)。

  但是她的功绩,还是让背婴回眸的肖像上了2ooo年行的1美金纪念金币上。

  能上各国钱币的都是什么人物?哪怕是纪念币。

  正所谓彼之英雄,我之仇寇。

  就算是再懒的政府,也不会希望本国国民成为他国的英雄。

  “切!该死!知道这么多干什么?”

  程咬金这时候就觉得很麻烦了。因为文明知道的太多,他反而不好忽悠了。

  “如果照你所说,他们那时候为什么不帮忙?难道他们不是人?救了没有功德?”文明逼问道。

  “因为,因为……对了,印第安是殷人,有罪的殷人。”

  “编!再接着编。”

  “我这真不是编的。美国考古学家在墨西哥奥尔梅克遗址的祭祀中心现了16尊雕像和6片玉圭,玉圭上刻有殷商文字,并破译解读出来,是殷人祖先的名字:蚩尤、少昊、帝喾、简狄、多妇、契、相土、王亥、上甲等。另外祭祀的习俗也和东夷人相同……”

  程咬金在忽悠,文明知道想从程咬金口中得知真相,需要给程咬金足够的压力。

  于是文明不再跟程咬金废话,他直接挥手调用起了星力。

  “天喜星力,你想干什么?”见文明调用的是什么星力,程咬金立即停下忽悠,开口说道。

  “没什么?我打算找纣王聊聊。这个混蛋残暴荒银,最后凭什么他们飞升做神君,他的子民却是还要受人杀戮?”

  “别!别!《封神演义》中的纣王残暴荒银,并非史实。酒池肉林残暴变态一说未免夸张太大,将暴君商纣王化为杀人成癖、嗜血成性、以炮烙之刑为乐的恶魔。都是某些儒生别有目的,瞎忽悠的。然而,真正商周史料《今文尚书》之《商书》、《周书》诸篇中,均未见商纣王失道失国的罪状,也无焚炙忠良、滥杀无辜、嗜血成性之类记载。所以纣王怕是天下最冤屈的王侯之一,而苏妲己是纣王剿灭苏部落的战利品,是个奴隶。而且那时女子地位不高,也是无法演化成女魔头那样人物,除非真有小说中狐狸精附身。一部《封神演义》将恩爱的夫妻丑化成为魔头与狐狸精,而不是聪慧勇武的纣王和温柔可人的妲己,叫人叹息。”

  程咬金是真的急了,他不仅满头大汗,更是诉说到苏妲己时,拼了老命的纠正着。

  那样子看上去,简直像是突然成了女性公敌,回去了就要跪搓衣板一样。

  但是文明毕竟是文明,是上一辈子一直与恶魔、魔鬼打交道的文明。所以哪怕程咬金说的有多么天花乱坠,他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文明还是知道的。

  甚至由于程咬金的惊慌失措,文明感应的是更加清楚明了了。

  当然,文明不是说程咬金说的故事是胡说八道。神仙的事,妖与人王,苏妲己得到的好处可不少。

  而狐狸的其中所拥有的品质之一,便是容易记恩。

  不管是“三只孤儿小狐狸被老人收养从此不愿离开”,还是“被救小狐狸7年后再见恩人场面极为感人”……

  都是真实不虚的。

  当然,苏妲己当年“必须”是死了,站在人的立场上。可是在仙神的立场上呢?一个没多少罪的手下,就这么送给“人”杀死?

  文明上一世做恶魔,历经无数宇宙,护短的见过不少。这么是非不明的,实在是太少太了。

  真的以为凡人多么重要?

  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罢了。

  看程咬金拼命的纠正便明白,苏妲己不仅还活着。恐怕她活的还很好,至少要比纣王的身份地位要高。

  以程咬金那性子,再加上史记的忽悠,程咬金相信,并且深信不疑,大咧咧的说出去,都是很正常的。

  甚至如果说多了,程咬金被苏妲己狠揍过,都并非不可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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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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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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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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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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