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我真的是恶魔>第227章、暗潮(24)
  程咬金一幅我不坑,我一点儿也没有变帅的心思。真真是忒不要脸了。

  “我是无所谓。可惜了!这一拳五千块。”

  这是不在乎吗?

  文明笑了笑,刚想说什么,脑中却是灵光一闪--这不会是……

  “你是怎么知道我可能会死神招式的?”文明突然问道。

  “什么?你还真会?”程咬金吃了一惊,说漏嘴了。

  文明没有回答就看着他。

  程咬金眼珠子一转,一点儿也没为自己说漏嘴的事担心,而是更加不要脸道:“你说我是用斩马剑好,还是用唐刀好?”

  “我可没有说我会啊。”

  文明说完,盯着程咬金看。

  这意思很明显--你不说实话,我就不教。

  可是程咬金明显非常的老油条。他是看明白了文明的意思,却一点儿也不担心的道:“可惜了!我不会什会拳皮,这么多的钱……唉!到底是太平盛世,想当年俺老程穷,贩卖私盐,打死捕快,判了死缓,坐牢三年,要不是恰逢隋炀帝大赦天下,释放出狱。说不定就死了。”

  “哪儿像现在,太平盛世了,不愁吃不愁穿。有钱白领也不要。唉!难道时代真的变了这么多?法侣财地,连修炼都不用资源了?”

  尼玛!这货在威胁自己。

  文明的眼角直抽抽。

  从刚才灵光一闪,文明就心血来潮想到一个可能--自己的熟人出手了,上一世的熟人。

  当然,文明也想过有可能是他的敌人。

  不过身为一名华夏人,他侵略的宇宙是不少,却没有灭亡过任何一个华夏文明。

  怎么说也是自家人,万千宇宙,成就再是不凡,依然从未忘过他的根,不然他也不会选择重生了。

  问题是,文明一旦进入东方文明世界,虽然他都选择去做了朋友,但是他的朋友他不记得有任何一个修有时间法则。

  而且就算修有时间法则,就以他当时回归献祭的力量,也没一个有这么强的力量啊!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不管是凡人,还是神魔,相同力量的人才可以成为朋友。文明可以选择修为比他低的人,不耻下问,谈经论道。

  可是比他强的,是一个也没有。

  连比自己强的都没有,又怎么可能看破自己的献祭,追溯时间线,还派了一个神过来?

  到底是谁?

  难道自己在穿越东方文明时,有过失忆?

  这不是没有可能。恶魔吗,脑子混乱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如果按照这个思维去想……

  我去!我不会在思维混乱的时候,干过什么了吧?

  这是很有可能的。恶魔全都是一帮脑子里长肌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主。

  那么自己当年想干什么来着?做人时,心中最深处的渴望……

  (恶魔的愿望不用回忆,因为只有一个--毁灭。)

  还记得当年离开地球时,在演白蛇传吧。

  自己当年还说,许仙是最佳小白脸,连蛇都敢啪啪。

  这不会成为自己的渴望了吧?

  想一想,还真有可能。恶魔本身便有扩大人心恶念的本能。

  如果说自己失忆后,会不会去啪啪啪……

  没印象了。都说了失忆后。

  不过,绝对有可能。

  咦?这么算的话,牛郎、董永其实也是小白脸,也都……

  这些不好说,而且也不用现在的文明担心,因为那只不过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且还是上一世,这一世并没有做过的。

  白蛇也好,织女与二郎老娘也罢,都不可能察觉到什么。

  可问题是,文明担心他在失忆的时候是不是龙傲天了一把,比如跑到紫霄宫,与道祖干了一场。

  这是很有可能的。

  念头通达,并不是修仙的专利。魔头也是一样。

  不,应该说做魔,念头通达更重要。不干翻自己的敌人,这魔道还怎么昌盛强大。

  而一个华夏人。你问他心目中最强大的神是哪个?

  盘古绝对排第一,可惜开天死了。那么第二不管是不是道祖,他都绝对是所有华夏人心目中最强之一。

  不巧的是,文明上一世,似乎好像真的很强大。

  日!自己上辈子干翻了道祖吗?

  文明眼睛眯了一下,看向程咬金。

  干翻了道祖,他才派来这么个货?他这是有多看不起他自己啊!

  如果真的是道祖,就是天道圣人到了,文明也不奇怪。

  换句话说……

  文明认真打量着程咬金--在这货身上……真的是一切都有可能。

  当然,这个可能不是指文明自己真的干翻道祖,惹的道祖跨越时间线追杀他。

  现在道祖没有出现,天道圣人也没有出现,也就证明没有这回事。

  就是有刚过,道祖想报仇,也不应该派程咬金这货。

  呵呵……

  这货毕竟是程咬金啊!

  文明不是智力见长的存在,但是分析一个程咬金还是没问题的。

  不,其实都不用文明分析,程咬金的人品性格早不知多少人分析个底掉。

  这货说白了,就是尼玛一坑。

  狐假虎威,坑你没商量。

  这么说吧!这货往那一站,一句话不用说,便可以坑人了。甚至有时候,就是他自己也没那么想过。

  比如他当皇帝,便是坑上位的。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当人时,便有这功力了,做了鬼神,再进一步,实在是太正常了。

  尼玛!差一点儿被坑了。

  程咬金的话总是很容易被人误会。就像是说唐中一样。有时候,他并不是那意思,却拥有着引人那样想的歧义。

  只不过这货的运气太好,意思表达的不对,结果却是很好。

  或许正是如此,所以他才会是大唐中有名的福将。拥有着赫赫有名的福运--“利己光环”。

  不是文明自己想明白了,他都没注意到程咬金身上的光环,利己光环。

  嘶-文明一开始竟然把它看成了神光。真真是看走眼。

  在华夏,这样的福运最坑。因为拥有这样福运的人,不管他干什么,都会有一个好结果,哪怕他跳楼,都会恰好有人接住他,怎么也死不了的存在。

  而一身气运达到“利己”的程度,就是文明也是第一次见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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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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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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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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