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柳依依和沈冰竹的做派,顿时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对象。
后来大家才知道,这是淳郡王妃和淳郡王。
满人擅骑射,在这时候,表现地淋漓尽致。不过,自从入关之后,满人的女子,也学了汉人的礼教,被男人要求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很少有满人女子出来骑马。
有的人称赞,英姿飒爽;有的人,背地里议论,于礼不合。
沈冰竹对这些充耳不闻,他的妻子怎么开心就怎么做!不就是骑个马吗?不就是抛头露面吗?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在城里,他们骑马的速度慢,到了城外,人很少,骑马更快。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庄子上。
柳依依问:“你准备用什么办法培育良种呢?”
沈冰竹拍了拍身边的袋子,“都已经准备好对策了,一种是杂交水稻,另一种是香水稻。这些技术都有迹可循,只要照着做,就能够成功。”
柳依依问:“不用我空间水催化吗?”
沈冰竹想了想,然后说:“杂交的水稻,不用空间水催化,但香水稻需要。到时候,就可以用这些繁殖,所以用在香水稻挺好。至于杂交水稻,就不需要了,有成熟的技术,可以进行改良,并且在海南这边设定成良种基地。”
“好,既然你已经有了具体的安排,那就开始吧。”柳依依笑道,她知道沈冰竹为了培育良种,耗费很多心神。
准备十分充分,将来的成果也将会不错。
他们做得这些事情,与其说是研究,不如说在空间里总结出来那些科技成果,然后搬运到外面,跟大家一起努力,把结果变成现实。
虽然有作弊的成分,但有捷径,为什么不用呢?
这也是柳依依和沈冰竹在其他位面积攒下来的东西,不用白不用。
更何况,他们弄出来的东西,都是利国利民的,给老百姓带来好处,能够积累很多的功德。
对于沈冰竹和柳依依来说,这就足够了。
生生世世,在一起。
因此他们生生世世都要努力,不仅要活在当下,也要为下一辈子考虑。
来到庄子上,沈冰竹换上短打,穿上草鞋,戴着草帽,和从京城带过来的一些农学官员,一起来到稻田里。
从最基本的耕田开始学习,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汗水落在田里的水面上,溅起水花。
只有通过辛勤的汗水浇灌,才能够在这些土地上长出来好庄稼。
耕田的要求全部按照沈冰竹的规定,达不到要求,就重做。
另外,在海南这边,能够寻找到很多野水稻,这是杂交水稻必需的东西。
安排好田里的事情之后,沈冰竹就开始带人寻找野水稻。
寻找也水稻的过程并不难,因为沈冰竹手里有完整的清晰的图像。
虽然不能够把照片拿出来,但是沈冰竹把这些图片画出来,栩栩如生。
看过野水稻图像的人,都能够找到差不多的和相似的。
找回来的植物的确有野水稻,也有类似的,因此沈冰竹就把这些全部收起来,用于实验。
虽然沈冰竹可以一步到位,但也不能做得太显眼。
成功的实验要做,失败的实验也要做,这样才能够有说服力。
本来柳依依也要过来帮忙,但被沈冰竹拒绝了。
田里面真的太热,沈冰竹舍不得柳依依那么辛苦。
既然沈冰竹不让她帮忙,柳依依也没有闲着,在庄子上给庄户们义诊。
这个庄子上大约一百多人,总共十九户,男女老少,大大小小。
有一个孩子曾经摔断了腿,现在一瘸一拐,柳依依给他治疗,用上了生骨药,三个月之后就能够恢复健康。
有几个妇人,生孩子的时候,伤了身体,柳依依也给予调理。
用的药有一部分是从县城购买的,有一部分是柳依依在这边的林子里面采的药。
春丽看到柳依依这么忙碌,忍不住问道:“福晋,其实你不需要自己过来采药的,直接从县城购买就行了!”
春丽一边说,一边拿着帕子擦擦汗。
柳依依轻笑,“的确都可以从外面购买,但是我觉得在家里也太闷了。王爷每天都下田,咱们在家里多无聊啊!出来采采药,给庄户们看看病,日子过得充实点!”
春丽想了想,“福晋,我看到这边的汉人女子地位低下,福晋,你有没有办法帮忙改进?”
柳依依听了之后叹息一声,“在礼教的束缚之下,女子地位十分低下!我就算想改变,但是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到的!
虽然我可以用强制的手段,但那样会激起官方跟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因此想要改变就必须循序渐进,不能够一蹴而就!我们找到其中的关键,针对性地努力,就能够事半功倍。”
春丽想了想,“福晋,我们在草原的时候,咱们查干部落里的女性地位明显比其他部落的女性地位高!因为我们的女性不仅可以做家务,而且还可以生儿育女,甚至可以像男人那样放牧。
最关键的是咱们查干部落的毛线和地毯纺织作坊,大多是女子。通过劳动她们能够得到很高的酬劳,赚钱很多,在家庭里的地位也就越来越重,说的话也被人重视。那咱们能不能从提高当地妇女的收入这一点呢?”
柳依依颇为赞许的看向春丽,“春丽你说的对,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那咱们想想,开一个什么样的作坊呢?”
春丽想了想,“这边有人养蚕,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把蚕茧卖到城里,然后由城里的那些作坊进行缫丝,做成丝绸,染色,卖出去。女子擅长做这些,咱们可不可以弄一个这样的作坊?”
柳依依想了想,然后笑着说:“行啊,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我们再想想,不用急!”
海南这边的药铺很少,她还想制作一些简单的成药,如果发烧,就吃快速降温的药丸子;如果拉肚子,就吃止泻的药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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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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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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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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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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