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古代逆袭攻略>第144章 回家(一更求月票)
  临安村这几日没了女霸王的存在,山明水秀空气清新,村民吃嘛嘛香。连走路都带了几分雀跃哦。

  可惜,这种愉快的日子并未持续太久。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进村了。

  “哈哈,本姑娘又杀回来啦。”叶拾舟站在马车上,一手叉腰,满是霸气。金多跟小厮在后面一辆马车默默仰望。

  只是面前迎接她的,只有满村汪汪汪个不停的大黄小黄一堆黄狗。

  全村的狗都沸腾了。

  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听着外边叫声震天的汪汪声,颇有几分脑仁疼。

  金多和叶小叔,望着满地的狗,内心是崩溃的。

  叶拾舟摸了摸鼻子,遣散了众位兄弟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娘,明儿还要去山头报道呢。

  然后跟小叔金多几人一路朝叶家赶去。

  她跳下马车,门前蹲着的几个点着小脑袋的萝卜头瞬间一抖,“二姐回来啦,娘,二姐回来啦。”

  啪嗒啪嗒着小腿儿便撒丫子冲了过来。

  童童小脸红扑扑的,那略微有些呆滞的漂亮眼睛竟是带了些激动。更显其中璀璨的光华。

  此时他憋着满眼的泪,似乎很是委屈。偏生话又少,又不能像叶婉言两人往她怀里扑。

  便眼巴巴可怜兮兮的仰头看着她。紧紧攥着她的裙角,看得人心都碎了。

  “二姐,你去了好久啊。下次要带我去啊,那里有没有好吃的?有没有好玩的?比咱们村里如何?”叶婉言叽叽喳喳围绕在她跟前。

  叶世平也咧着小嘴,磕磕绊绊问了好些问题。

  叶拾舟怒了努嘴,上去拉了童童冰凉的小手。

  “下次咱们都去,都去!那些人可热情可奔放了,她们可喜欢我了。下次带你们也去。”还有我心爱的大胡子。

  叶小叔在后边搬了方家准备的礼物,默默黑脸。奔放?你指你一出门,便清场一条街的姑娘么?

  还是说你一出门便带着那群一看便不是好东西的纨绔么?每每见得你们来,胆子小的姑娘都能吓哭。稍微长得好看点儿的男子都不敢上街。

  叶小叔都不好意思说,他出门方家邻居街坊都一副极其小心翼翼的架势。甚至离开云州城的时候,他仿佛隐隐约约听见了鞭炮声!

  叶永安从屋内出来时恰好瞧得叶小叔的表情。

  艾玛,多么熟悉的一幕。

  上前拍着小叔的肩膀:“辛苦了。任务艰巨啊。”你居然能活着回来!

  叶小叔干笑两声,看着那货进了屋,才憋着青紫的脸道:“共勉共勉,以后,可就靠你了。”到最后语气居然有了几分雀跃。

  叶永安嘴角一抽,你能别这样欠揍么?你这样,让我拳头很痒啊。

  老实说,叶拾舟走后叶永安是吃不好睡不好的。毕竟,她还带了那么大一票人走。以她那种尿性,呵呵。

  只是亲眼看着她居然连纨绔都给勾搭回来了,叶永安还是有点头疼的。

  叶拾舟进了屋,周氏两人便准备了一大盆的骨头棒子和小鸡炖蘑菇。

  叶小叔这些时日从未与叶家断了联系,这次圆满完成任务叶拾舟是主要功臣。那周氏等人自然是知晓的。

  更何况如今日子好了,杀几只鸡也不是伤筋动骨的事。

  周氏忙给金多和小厮准备了热水。赶了一夜的路,这些小公子身子骨可是不像庄稼人的。

  金多可不敢使唤自家老大的娘,忙让小厮去帮了忙。跟几人都见了礼。

  周氏眉眼带笑,看着金多的眼神略诡异。哎,这是不是意味着舟丫头还是能嫁出去的?

  周氏全程脸上带笑,看得金多浑身寒毛耸立。

  “慢点吃,锅里还炖着鸡汤呢。你瞧瞧你去了府城一趟,人都瘦了。一路可是累了?吃了便好好休息。赶明儿娘再给你做红烧肉吃。”周氏披着一件衣裳,笑意满满。

  童童这些日子瘦的最明显。

  他本就有些自闭,唯一能让他有些熟悉感的叶拾舟走了一个月,他几乎就没好好吃个饭。这时见叶拾舟吃的香,竟是也抱了自己的小木碗小口小口吃着。

  “没瘦,胖了。他瘦了。”叶拾舟很诚实的指了指叶小叔。嘴里还叼着一块肉不肯撒嘴。

  不知道为毛,每次吃饭叶小叔都一脸的悲伤。

  叶小叔绷着脸,别问我!真的!在方家那种全家悲惨,就她一人吃的欢快的情况下,大家都一样。

  “方家人更瘦,都成皮包骨头了。全家皆是老弱病残,连个完整的都没有。”叶小叔幽幽道。

  周氏几人一怔,刘氏反应最是激烈。

  盘腿坐在凉席上,一脸的愤恨不平:“就该狠狠收拾下那群杀千刀的。当年我老叶家没少大半夜给他磨豆子,现在发迹了就瞧不起我家蓝儿。当真丧了天良!”

  刘氏本就是个乡野妇人,嘴里又是不饶人。估计她要是过去,也要亲手挠了方老太太的脸。

  当年叶海蓝嫁过去,方家还是个走街窜巷的小摊贩呢。

  “我给他们打招呼了,若是再有下次,就剁了方如海的三条腿。要是你们觉得她一个人做寡妇太显眼,她们一家老小做寡妇也是可以的。到时候跟咱家就真的是亲家了。还是对称的那种。”叶拾舟仿佛在说今儿天气如何般的轻松。

  偏生金多还唯恐天下不乱:“明天一早我就让人送信回去。”

  刘氏等人一脸懵逼。

  你是想说咱们都是寡妇,谁也不比谁高贵么?

  你这样,不太好吧?

  叶永安心肝儿直颤,望着金多那谄媚的眼神,心里凉嗖嗖的。小叔,你可没说这货带回来的是一只超级无敌狗腿子。还是金光闪闪后台超硬的那种!

  “这个,吃完了饭就早些休息吧。方家那边咱以后慢慢收拾啊。你大姐被宋呈文接回去后,前段时日便生了个儿子。过几日满月酒,咱们也好去看看。明儿还要去那边一趟,小翠儿出门呢。”刘氏默默的转了话题。

  她是讨厌方家那群人忘恩负义不错,但也不想有个全家都是寡妇的亲家啊。这,特么,就尴尬了。

  叶拾舟点了点头,那时她刚走不久。山头上便送了信回来。

  宋呈文跟她娘闹掰了,找了个院子亲自接了叶朝阳回家。那老太太当即就晕死过去,宋呈文被这三番两次的假晕倒,假自杀闹得没了信任感。

  看都没去看一眼。叶拾舟听了笑眯眯的,很是自在。

  至于叶小翠那倒霉的亲事,她也只挑了挑眉。作死啊作死。(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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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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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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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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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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