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日子到头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有所察觉。
谁也不敢相信,一直生活着的和平世界会有一天分崩离析。
法殊不相信。
朱丽娜不相信。
就是整个村庄里也没有一个人会相信。
如果有一日,法殊记起自己曾经救了在树下的一个重伤的“人”而导致村庄遭到屠戮,他是打死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但是做过了便是做过了。
他和朱丽娜,也许永远都是这个结局。
救下一个陌生人,换取一个长生的欺骗。忘掉了过去所有的记忆,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
朱丽娜是谁?
头好痛。
她是谁?
——是你一辈子要保护的人。
——是你一辈子的绊脚石。
——是你深爱的人。
——是你憎恶的人。
脑海里两种不同的情感和判断不断攻击着法殊,他眼里慢慢滚落出鲜红的眼泪,而双膝跪下,竟是直挺挺地跪倒在地,双手紧紧捂住脑袋。
他告诉自己:他爱朱丽娜。
那个人说:“获得了力量,是不允许后悔的。”
法殊说:“只要有力量,能保护住自己想要保护的人,一切都是值得的。”
那个人说:“我是你的‘父’。你要永远遵循‘父’,任何谁,不得违背。”
法殊说:“只要有力量,能保护住自己想要保护的人,一切都是值得的。”
那个人说:“我是安萨佳,以后可直呼我为大人。既然你红尘的事还没结束,我便在此处等你。”
什么叫结束……
法殊没有听明白,但是血液里本能的遵从叫他没有反驳,只是乖乖点头。
等到他回到村庄,才知道一切。
血族降临,人类死伤惨重。他回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一大片的血海,仿佛在讽刺着他。而等到敌人出现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已经成为这场屠杀一方的种族。
现实往法殊脸上删了一巴掌。
更叫他恐慌的是,他竟然有杀戮的欲望,看着鲜血,竟然有吞噬的冲动。
他按捺住想要找到朱丽娜的愿望,只能一遍遍地问着血族,有没有杀死一个金发女孩。
在得到否定答案后,他也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却是深深明白,自己是永远不可能见到她了。
因为他们已经是永远的敌人。她的父母早已逝去,但是她的父母尚在,刚死在这场浩劫里。如果朱丽娜知道他为了力量成为血族,一定是非常伤心。
——他不想见到金发女孩脸上的泪水。
一点点,都不想见到。
他按捺住一切相见的渴盼,转身往外走去,自然也没有注意到躲在地窖里偷偷看着这边的金发女孩。
那个人告诉他:“你的记忆会渐渐消失,当你完全失去过去的记忆后。你才是完全属于我的‘子’。”
法殊问:“会忘记她吗?”
会,当然会。
他早就知道了这个答案。
每一天醒来,关于过去的点点滴滴都在消失,他脑海里不断回荡的金发少女已经渐渐看不清面容。一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句曾经的承诺:“我要保护你。”
——对不起,我想保护你。
——但是我懦弱。
明明是为了保护她而求取的力量,却不想会付出这般代价。
再也不见,因为不能再见。
他宁可她将自己彻底忘记,他宁可自己和她永不相见,也不要将这过去的苦痛一笔笔算清。她还是他的未婚妻,也许有一日,会嫁作他人妻,他也别无所憾。
只是希望,在他失去一切记忆前,能够好好保护她。
“你是谁?”
“法殊。”
“很好。你还记得什么?”
“她。”
“她是谁?”
“不知道。”
连名字都渐渐忘掉,只剩下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只知道自己有个必须要保护的“她”,也许、也许再过上几个月,便是连这点记忆都会消失不见。
金发女孩不知道的是,在她每次颠打滚爬在生死线上的时候,都会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
法殊不敢去询问她的名字。
更不敢出来露面,他只知道,要遵循内心的渴望,保护好她。
不能伤,不能死,快乐地过完余生。
虽然快乐两字可以划去,但是这并不损害法殊的执念。
直到最后,将所有的全部遗忘。
他才是真正的法殊,血族的新一任骑士。忠诚于安萨佳,忠诚于血族,是血族最忠实的一条狗。
朱丽娜是谁?不知道。
她是谁?不知道。
你是谁?法殊。
很好,你已经合格。那个人满意地说。
为什么要测试他?法殊不明白,但是他只用知道,他只用服从。
大人说的就是对的。大人说的就必须要执行。大人是他永远要追随的人。
过往的一切就像一场云烟,儿时的订婚和戏言般的保护,都被一一忘记,甚至连生命中曾经最重要的金发女孩也被抛之脑后。
——他是法殊,忠诚于血族。
他所有的荣耀和使命,都是来自于守护血族。他会成为大人手下最优秀的骑士,最锋利的一把剑,替其斩去前进道路上的全部阻碍和荆棘。
——
钟蓝曾经问过:“你后悔吗?”
法殊说:“这是他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钟蓝曾经问过:“你想报仇吗?向彻底毁了你的血族王选安萨佳。”
法殊说:“大人是他永远要追随的。”
钟蓝曾经问过:“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会选择背道而行吗?”
法殊保持了沉默。
他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能一遍遍地对着钟蓝重复着“不后悔”的话。
既然过去的事已经无法挽回,他就只能一点点地往前走,直到走到再也无法回头的深渊,他才能得到解脱。
而真正的理由,她知道,他清楚。
如果一旦回头看,他会后悔,后悔到发疯。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决不允许自己放开金发女孩的手。
而叫之后的那些事再也不会发生。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杀了过去的自己。
就算只是一对平平凡凡的夫妻,也比现在拥有了力量,却忘记了最爱的人要来的好。
就算末世降临,他依然可以用生命去守护,一个被放在心尖上的金发姑娘。
“她是谁?”
“不知道。”
心尖上突然一阵剧痛。法殊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突然歪过头。
血族也会心痛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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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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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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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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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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