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她就想过这一天来了,该怎么办?她一个人独居在这个出租屋内死了也不会有人发现,她住的房子是城中村一栋专门用来出租的房子,按以前想的办法,她努力起身把门打开一条巴掌宽的缝,走道上有监控,一楼管理处的人,看见门一直开着,应该会感觉到不对,来看看。
做完一切,她才安心的躺在床上,回忆起她这孤独的一生。后悔吗?不后悔,她努力过了,只怪她时运不济,不通财运,也没有遇到对的人。ps:人都快死了,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如果她有个一男半女也不至于这样死去吧?想了想把一个无辜的人带到这个世界,再受她这样的苦还是算了吧?自已的选择是对的,不要连累无辜的人。
作为农二代留守儿童的她,努力考上大学,以为毕业后日子就会好过了,没有想到这才是苦难的开始,不管她怎么努力,始终都混个温饱。最后想通了,找个外援,结婚生子,有个倍伴,日子应该好过点。
可是,与她相亲的那些人都是什么样的,大部分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其中两、三个人,其中一个她很满意的男人,两人相处的很好,有一次,她生病了,打电话给他,他不情愿的来了医院,空手来就算了,来了后还说那样的话。“你身体怎么这么差,我可不想娶个病秧子托后脚。”听到这话,要强的自已死撑着面无表情的说:“对不起,打扰你了,也不是什么大病,你去忙自已的事吧!”
那人听到这话,就那样的走了,他走后自已抚着医院的被子大哭。此后那个男人再找自已,自已再也没有理他,就这样不了了之。
她就是这样死要面子的女人,在这个大都市里,穷的只剩下自尊。她从来不让自已在任何人面前掉眼泪,她的成长经验告诉自已,在不关心自已的人面前哭只会让自已出丑。她这辈子除了奶奶和父母,也没有人真心的关心她。可惜,父母为了生计,在自已很小的时候就出去打工了,一年四季难得见一两面。多年的劳累,他们的寿命都不长,已离开自已,所以,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自已牵挂的人。
那以后,自已又相亲了几个男人,希望找一个能相互扶持的人走完后半生,可是,这些男人就是想找个长期免费的保姆,对自已不冷不热、挣钱养不起家就算了,自已在外忙了一天的工作,还得回家侍候他,想起自已要强半辈子,结婚只能过这样的生活,还是单身一辈子吧!
后悔吗?不后悔,就算是再来一次,自已最终还是会这样选择,她不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给自已的定义是一般,之所以,没有结婚,除了不漂亮,性格内向外,还有自已过于要强,不愿意委屈自已。
其实这样的结局也不算太坏,想着自已租来住了十多年的小一室一厅,在这个大都市很多外来三口之家也就住这么大的房间,虽然离自已理想中的房子差远了,但是,想着自已的情况,就算她结婚了,也有可能三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再加上出租房里该有的东西,她都没有缺自已,也就满足了。
早点去世也好,再晚点,经常生病,就更难找工作了,养活自已都成问题,她可不想流浪街头,去扫地、捡垃圾为生,好歹她这辈子在办公室里虽然一直打杂,但是,表面上看也算光鲜亮丽。从这件事上看,老天爷也算是终于对她仁慈了一回。
咱回事?眼前这一排排的书,她不是死在自家的床上了吗?怎么来这里了?怎么也得是天堂或者地狱之类的,藏书阁,她上辈子追了一辈子的小说,也没看到死后来这里的。谁来告诉自已,这是怎么回事。
楚思瑶在藏书阁飘了几天,也没有看见一个生物,看来藏书阁就她一个书客,算了,不想了,她上辈子开始很上进,看遍各种有利于她事业的书,可是,后来她发现没有卵用,就把看书的兴趣转向狗血小说、狗血剧了。
就是她死的当天都是躺床用手机看小说,忽然不适去的。曾经的悲剧就别提了,这么多书,自已也没有更好的选择,那就看看吧!打发无聊的时间也好。
看着看着楚思瑶就觉得很不可思意,真有仙侠世界?作为一个逗逼的好奇宝宝,楚思瑶不管真假,按着藏书阁的书,在藏书阁里的试验区开始练了起来。
藏书阁里无日夜交替,楚思瑶刚开始是出于好奇学习这些全新的知识,后面就只是纯粹的为了打发时间,一个人生活久了,楚思瑶无聊的想发疯,想死也死不了。最后的时间里,楚思瑶最大的兴趣就是学习制作一些高度危险的东西,希望能把自已弄死。
可惜,她是死过的人,不管怎么折腾就是死不了,没有比这个更让人无语的事情了,望着高高的藏书阁,楚思瑶想,世界上天天有人死,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留在这里,还不死不灭,这不是个正常形象。不是正常形象那就一定有解决的办法,难道她真的得把这些书看完才能出去。
想干就干,此时的楚思瑶不再像以前那样,只看自已喜欢看的书,她把一层的书全部看完,记清楚再上第二屋,后来到三屋,想着九层的书,她全部看完时,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干劲满满的,又恢复到以前的满腔热情。
可是,她刚看完第三层,走到四层的楼梯上,以前走了无数次都没有发生事故的楼梯,忽然崩塌,人急速下落,周围的一切消失,楚思瑶大叫“怎么回事,我还没有看完九层呢!”晕了过去。
楚思瑶醒来时,看见自已婴儿的身体,窗外飞来飞去的人和物,楚思瑶“啊啊啊”的叫,以发泄自已的不满,可惜,她婴儿的身体大叫,只能让人感到萌萌地,其它什么也表达不出来。
她还有那么多的问题没有解决,就这样传过来,只付责勾起她的欲望,不带解决的,有这么办事的么。曾经有一个可以称霸世界的机会放到面前,她就这样的失去了,她才看了三层啊!全部看完,她一定能在这个世界混的风声水起,再也不用受上辈子的鸟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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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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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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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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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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