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没有等着李萍的回话,再把头别了过去。安静的闭上了眼睛,这个问题其实他已经想了很久了,他知道正阳帝会做什么样的决定。正阳帝是个讲究规则的人,他知道自己不够聪明,于是他真的很努力。他怕世人的指责!
所以当有元后嫡子,还是长子。还正好健康长大了,虽说也不很聪明,但他没明显的错误。只要四皇子不出错,他继位是铁板钉钉的。
但是他并不支持这个决定,正是他觉得四皇子是比正阳帝还差的皇帝选择,他还心怀期望的。可是他说了有用吗?国家内忧外患,他其实心急如焚,这个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新的君主。这个人,一定不是那位四皇子,他和正阳帝有着同样的缺点,但他没有正阳帝那种人品。
“我是大老婆,全天下的大老婆都知道皇上会怎么选。”李萍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她觉得全天下的人其实都知道,正阳帝会怎么选择吧。
安家又不是傻子,他们会选错才怪。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人老成精的安家会走错路。他们所谓有担心,其实是一种百年家族惯性的稳妥。
“六皇子来找过我。”曾凡想想说道。
六皇子出宫时,来找过他。当然,六皇子不会犯明显的错误,落人话柄。不过,曾凡又不是初出茅庐的新鲜士子,他涉足官场也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被个所谓聪慧的少年皇子所欺骗,更何况,这个皇子也算是他的学生之一。
他没搭理,一直都是用一份公心在詹事府教书,对每一个皇子都一视同仁。他是理学夫子,他在学里树立了四皇子的皇长子权威,他不是太子,但他是长子,元后之子,他身份在这些皇子里最高,他就对弟弟们有教养之权。
这些在五年前,他接管詹事府时,就已经这么做了。学里一直以四皇子为尊,他从没懈怠。但是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四皇子一党,他无论在哪里教书,都是这样,万事抬不过一个‘礼’字。
所以,他现在很安全,甚至于,他能肯定,正阳帝走了,他还会升。他是最早确定那位地位的人,他给了他最高的尊重。只是,这个曾凡不喜欢。
“你要想,不管是老四还是老六,其实都蠢,哪个上位,其实都没差。你是正人君子,你现在只做你自己就好。用不着管那些乱七八糟的问题。至于说安家,我觉得他们比我们聪明得多,所以,让我们的小溪儿做个富贵闲人不好吗?”李萍从来就不会歪楼,她的重点从来就是自己的孩子们。
“你问过女儿吗?我们的女儿喜欢海儿吗?他们从小一起,也许只是兄妹之情,现在让他们成亲,万一他们觉得别扭什么办?”曾凡想想安老头的狐狸样,也不得不承认,李萍说得很有道理,他完全不用为这家人担心。
只是他女儿太乖,真的嫁给这狐狸一样的一家人,他觉得还不如家里有恶婆婆呢。不管怎么说,李萍这辈子也没受过恶婆婆的气,他们的女儿也应该不会。但这狐狸一样的一家,她那么单纯,想想都觉得心疼。
“可是跟女儿挑明,他们以后怎么见面啊。”李萍叹息了一声,抬头看了曾凡一眼,“还是我们乡下好,我们想见面就见面,完全不用担心外头乱传。现在我们的问题是,顾忌太多了,我们要把女儿的名声好好的保护起来。”
“我还是喜欢歌儿。”曾凡轻笑了一声。
李萍拍了曾凡一下,这些年,她容易吗?她容易吗?为了分开这两人,还要分得不伤人,她真是用尽了全力。现在这样不好吗?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时候,各自嫁娶了,然后各自平凡的过一生就好。等到有一天,他们也许突然有一天醒悟,曾凡的一份感情也许是爱情。但是,也许他们永远也不知道。
“我不介意让歌儿做我女婿,真的,我不用女儿来给我添光彩。”曾凡摇摇头,真的与海儿相比,他还是更喜欢乖乖的小歌儿。
李萍笑了,却摇摇头,她也喜欢歌儿,可是不行,永远都不行。小歌儿很可爱,也十分乖巧,可是她觉得小歌儿不会是好丈夫的人选。太可爱,太单纯了。他的世界太简单了,这样会让女儿很累的。
“为什么?”曾凡听不懂。
“我觉得跟你过日子很幸福,虽然你不如歌儿那可爱,可是你踏实,你努力赚钱养家,而不会因为要给人看病而废寝忘食。也许我们的歌儿会成了不起的大夫,可是我还是喜欢富贵闲人,能天天背着我女儿去游山玩水,为她剥虾的那个知情识趣的那个人。”李萍侧身对着丈夫,十分认真的说道。
曾凡想想看,也跟着摇了头,“为什么不问问你的女儿,她喜欢跟有追求的丈夫,还是喜欢跟一个只喜欢天天围着她转的那个笨蛋。”曾凡点了妻子的鼻子一下,轻叹一声,“你别忘记了,你的女儿很勤快,她不喜欢闲着。”
李萍背过身,不想搭理丈夫了。这个男人真是太没趣了。明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女儿好不好。
曾凡也笑了,像往常一样,从背后抱住她,安心的闭上眼,但还是忍不住说道,“就像我喜欢你,没有理由,给我再漂亮的,我都不会换。”
李萍也笑了,是啊,她好像没什么机会选,她这辈子,也没见过什么男人。不过加上上辈子的经验,她也喜欢这辈子这个惟一。在他的怀里,她觉得很幸福,哪怕是,他们家有个恶婆婆,有极品的太公公,公公,还有两个猪队友的小叔子,但是因为有曾凡,从嫁给他的第一天起,她就觉得很幸福。
“我还是会为海儿努力一下,我要我的女儿更幸福。”李萍好一会儿才轻轻的说道。
曾凡没回答,也许他已经睡着了,李萍也安心的闭上眼,双手都拉着环着自己腰部的那双手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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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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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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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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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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