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笑的点点头。
“她喜欢我又有什么用,她都要嫁人了。”他眼里的光彩又慢慢暗淡下来,垂下手又低下头去。
“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我看能不能想办法帮你。”看着他的样子,我突然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同样是自己心爱的人却不能与自己长相厮守。第一次是逸风,是我自己不能接受的放弃;第二次是羽,是我不得不成全;第三次是君临,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对他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情,但却是忍着心痛心甘情愿的让他娶了沈清舞,又心甘情愿的为了他远走异地。而眼前颓废的他,我能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和心痛,我希望能尽我的力量帮他,经历两个时代以来我始终体会不到的有情人终成眷属,那种幸福我希望他能得到。
他还是一脸茫然的看着我摇了摇头,我急了,这人怎么这么不开窍啊!
“也许她嫁人是为了你好,也许她嫁了人你就能顺利通过考试。”叶出尘淡淡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不住的点头,我想的也是因为有什么苦衷,只不过没有叶出尘想得这么深。
他低着头思索良久,忽然扬起脸,眼睛里又升起那种灼灼闪烁的异样的光彩,之前那股落迫的神情一扫而光。他整了整凌乱的丝淡淡一笑,一种读书人特有的清高和儒雅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其实他也是一个英俊的男子。
“能不能帮我我都无所谓,我想把我和她的故事告诉你们,因为你们比我懂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么多年的感情我居然还怀疑她是因为荣华富贵而喜欢上了别人。”他情绪平静下来,语气里透露着深深的自责。
感情的事向来就是这样,永远都是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你迷惑彷徨伤心痛苦,只因你是当局者迷,可能是作为旁观者清的我们一两句话直达要害的话提醒了他,他现在已经能冷静清楚的看待这件事了。
我微笑的做了个请的手势,他犹豫了下,看了看我身后。我顿时脸一红,才想起我也是在这借舍的,现在反而反客为主了。我回过头看着戴着白纱斗蓬的叶出尘,他在蔷薇丛中略略点了点头,书生男子便提步向屋外的廊檐走去,这间位于向日葵和各色蔷薇丛中的农舍,四周向外延伸出宽敞的廊檐,就像我们现代宽大的露台,廊檐上摆放着竹制的圆桌和长靠背椅子。叶出尘从蔷薇丛中走出来,弯着腰拍着白衫上粘着的碎叶,我不好意思的看着他,他直起身来,淡淡的说:“去吧,不要让客人久等了,我换件衣服就来。”他轻轻的从我身边走过,风吹起斗蓬的白纱,我看到他俊美的下巴和红润的唇,还有如梨花般荡漾在唇角的酒窝。我松了口气,这是他轻笑的表情,他没有介意。
我也微笑的朝廊檐走去,空气里飘荡着淡淡的蔷薇清香,书生男子静坐在竹椅上出神的看着眼前这片蔷薇园。我一愣停住了脚,不由得想起了昨天午后叶出尘这是这般凝神的注视着这片蔷薇园,难道叶出尘也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配得上他这样绝色美男的又是怎样的女人?
“王公子。”一声轻唤把我神游太空的思绪拉了回来,叶出尘已经换好衣服坐在了圆桌另一侧的竹椅上,一身白衣的他就像一朵洁白高雅的栀子花,淡定,与世无争。不知为什么,虽然他种着满园的蔷薇我却始终觉得他像栀子花,洁白细腻的花瓣,幽静高雅的清香。
越来越久的看着他,心底深处就会莫明其妙的涌起一种浓浓的亲切感,好像很多年之前就认识了一样。无法解释,也许就是因为栀子花吧!栀子花是我对故乡最深最美的记忆,小时候家里的园子里种着两颗栀子花树,每年花开时便芳香满园,而我最期待的就是花儿开好后摘下两朵绑在小辫上或是放在枕头边,所有的委屈和痛苦都在那幽静的芳香中无声的沉淀,寂静的夜里便枕着它的芳香慢慢入眠。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工作环境的变化,玉兰花走进了我的生活,玉兰花对有害气体具有很强的抗性,而我需要的正是这种百毒不侵的品性,渐渐的我就喜欢上了同样是花瓣儿光洁细腻的玉兰花,栀子花就成了我记忆深处最温暖最珍贵的回忆。
看着廊檐下的还若有所思的书生男子,我加快了脚步走过去。轻轻的坐在叶出尘旁边,书生男子便幽幽的说了起来。
“小生名叫杜耀祖,家父希望我光宗耀祖所以取了此名,她叫云楚楚,我们两家是世交,祖辈之前都是在朝廷上做官的,年岁大后一起隐退归乡,那时候我们两家是邻居,我和楚楚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在楚楚十岁那年,楚楚的父亲弃文从商,家世越来越显赫,而家父却坚持祖辈读书考取功名的宗旨,最后不但没考上反而迫于生计连祖宅也卖掉了。从此后楚楚的父亲就不允许楚楚再见我,但相爱的我们仍然会想尽一切办法偷偷见面。有一次,我们路过一个画摊,有一幅画画的是满园的紫色蔷薇,那时候楚楚就看呆了,她跟我说紫蔷薇代表着爱情和爱的思念,我和她本都是爱花之人,两家是邻居时院子里就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我看得出她喜欢紫蔷薇,可是当时的我手无分文买不起那画,楚楚并没有说什么,装着毫不在意的放下了手中的画,这件事我一直愧疚于心。正巧有一次我从这园外经过,看到了还结着花苞的紫蔷薇,虽然只是花尖上一点紫,但我肯定这就是罕见的紫蔷薇。就在前几天,乡试的成绩出来了,考了这么多年都没考中的我这一次居然考中了,昨天一大早我就来到这园里向这位公子借了这捧紫蔷薇兴冲冲的去找楚楚,我让她再等我一年,等京都考试一结束我就回来娶她,可是她却告诉我她要嫁人了,嫁的是知府的儿子。”杜耀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长长的吐了口气,像是把所有积压在心底的无奈和痛苦都吐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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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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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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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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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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