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记忆似乎没出什么问题,我终于看到那片池塘了。远远了传来一阵笛声,悠扬婉转,却又带着浓浓的伤感。有点耳熟,好像在哪听过,我停住脚步凝眉细听,蝶恋花!是蝶恋花,我听文心弹过,不过这笛子里飘出来的却是这样一种如歌如泣的低诉,这般凄美缠绵的感动。我顺着笛声缓缓走去,池塘边的亭子里一个白衣少年面向池水孑然而立,空灵悠远的笛声经他飘散开来。我靠着柱子站在亭子外面,静静的听着,我突然想到一句歌词:爱与不爱同样受伤害。我叹息一声,心里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沉淀,需要释放,不单是我不敢触碰的感情,还有这些种种与我相关的、不相关的解不开的谜,这样空灵的音乐能让我静下来,让我暂时忘记种种世俗,只用心去聆听这凄美的爱情故事,原始的用心去感动。来到古代才几个月,却像过了几年一样漫长,身体轻松了,心却更累了,我几乎能感到生命在萎缩,难怪古代人寿命不长,原来都是思虑过多,忧郁愁结。我自嘲的笑笑,闭上眼睛。
本能的感觉面前的光线越来越暗了,猛的睁开眼,四阿哥俊美却忧郁的脸就在面前。我失神了,习惯了他一惯的嬉皮笑脸,这样的他,让我感觉一种苍伤颓然,一如这时的天气,这时的心情。
“兰儿,看够了没啊?“刹那间,明朗的笑容又出现在他脸上,就像灿烂的阳光拔开乌云出现在这时的天空,他痞痞的笑甚至让我感觉到可爱。
我也对着他笑了笑,才觉音乐早已停止了:“是你吹的笛子?”
看着我的笑脸,他似乎愣住了,点点头,随即又笑得更灿烂了。
他揉揉我的头,宠溺的笑着说:“兰儿,陪我去喝酒。”
“嗯。”我笑着点头,我想抓住阳光。
他开心一笑拉起我,温热细腻的手紧紧握着我的,冬日阳光般暖洋洋的感觉。我没有挣扎,反而往他的大手里缩了缩,他一怔,握得更紧了。
他牵着我的手,在池塘边的小路上穿行,也许这里过于僻静,一路上竟没遇到一个人。池塘尽头是一座盖得富丽堂皇的马厩,他快步来到一个马舍前,一匹通体雪白的马立刻四蹄欢腾的似乎想跳跃出来,兴奋的嘶嘶长鸣的伸出头来。我一愣,这匹马像极了羽的那匹,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四阿哥像老朋友一样,亲昵的拍拍它的头,抚摸着它的鬃毛,那马儿便温顺的用头蹭着四阿哥的脸。
“嘶,嘶……”和谐的氛围被一旁的另一匹马破坏了,我朝声的方向一看,那个搞破坏的也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马,羽的马!我看到它眼角的那颗红痣!我赶紧跑过去。它伸出温热的舌头舔着我的脸,痒得我格格笑着往后缩。
“羽地马怎么会认识你?”四阿哥诧异地看着一人一马亲热。喃喃地问道。
“我和羽骑过一次。”我格格笑着。毫不思索地回答他。
“羽。你叫他羽。”他低低地喃喃自语。我顾着和马嬉戏。没留意他地表情。
“走吧!”他拉着我地手。快步朝他那匹马走去。
“喂。四阿哥。再等会啊!”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当初羽跟马儿说了什么。这马儿会变得如此粘我。虽然知道从这马儿身上是找不到原因地。但我却侥幸地想现什么。
他停下来。眼神深邃起来。笑容消失了。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认真地说:“兰儿。叫我诺。”
“啊?”我还没回过神来。
他突然又笑起来,拍着我的头说:“走吧!”
莫明其妙,我心里嘀咕着。
他牵出那匹马,蹭的一下上了马,左手一用劲,我就稳稳的坐在了他前面。马儿开始跑起来,有了第一次骑马的经验,我也不害怕了,除了与他靠得太近不太自在外,在马上奔腾的感觉还真是舒畅。走了一段,马忽然停住了,一个小厮捧着一件衣服和一个黑色提盒站在路边。四阿哥接过衣服,披在我身上,是件白色的男式带帽卑毛披风,大大的披风几乎裹住了我整个幼小的身子,眼睛深深的藏在了大大的披风帽子里。透过帽子,我看到我们的马出了宫门,一路奔腾来到一座山顶的亭子旁。
四阿哥下了马,伸出手,扶我下来。和他并肩站在亭子里俯瞰山下,一座座连绵起伏的群山,大片的田地,繁华的集市,气势磅礴的皇宫尽收眼底,不觉得心情舒畅!
“这就是我清月国大好河山,是值得任何人都为它效抱效终生的家园。”羽俯视着山下,脸上是意气风,旷放清雄的豪爽。
今天的四阿哥太不一样了,听文心说起他时,也是一种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的豁达与豪放,我当时看他痞痞的样,还不屑一顾,原来他心底深处却真有着这样一种情怀。
“兰儿,你会喝酒吗?”他微笑的看着我。
“不会,但想喝一点。”我轻笑道。
“兰儿,你今天不太一样哦!”他微皱着眉,调笑道,“你不是一直不屑理我的么,呵呵。”
“因为今天你是太阳。“我微笑。
“太阳?”他疑惑不解的盯着我。
我点点头。
他爽朗一笑道:“为太阳干杯!”
说着,他拿出马儿身侧的黑色提盒,打开来一看,居然是一大坛的酒。我们坐在亭子的石凳上,他掀天酒坛盖子,一股清香便飘散出来。他抓起坛沿喝了一大口,然后挑挑眉,斜眼笑着把坛子递给我。
小看我!我接过坛子,咕噜咕嘟就灌下一口。
“哎,哎,兰儿,你别真喝啊……”他一下急了。
晚了,晚了,酒已经到肚子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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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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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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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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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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