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怜惜的看了一眼小桃,小桃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出来了,文心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三年了,我们俩相依为命,一晃就在这过了三年,不仅一点线索没找到,我大好的光阴也慢慢的消逝了。那些因我的容貌和才艺来捧场的客人,也渐渐腻烦了我的一尘不变,来听我抚琴唱歌的越来越少,这一年来,楼里又来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我的客人就更少了。妈妈越来越不满意,正好有一个富商对我垂涎许久,妈妈就想趁着我还年轻,还能给她多赚点,就把我包给了那个富商。”
说完,掩面而泣。
原来是这样。这么深的恨,这么多的无奈,在心里压抑了这么多年,要不是真的走投无路,想寻找最后一丝机会,也不会在一个刚刚认识没多久的人面前完全吐露出来吧。
“那么,那个诺公子呢?”听那老妈妈刚才那话,他们之间应该有什么关系,我需要了解更多的资讯,以便于找出帮她的最好方法。
“他,”文心止住了哭泣,梨花带雨的脸温柔起来,“今年春天,他第一次来这里,那天,他身着蓝色长袍从门口进来时,我正在大厅台上抚琴,大厅的灯光照在他神采飞扬的笑脸上,灼灼生辉,所有的一切都因他的笑脸有了生气,我的心也明朗起来。一曲缠绵凄美的“蝶恋花”居然被我弹成了欢快的蝶戏花。曲毕,他说,‘凄美的爱情故事,也可以这么绚丽!’那时,他看我的眼神是那浓得化不开的温柔。之后,他便常到我这来,听我抚琴,跟我讲草原的辽阔,大漠落日的壮丽,讲他策马扬鞭的豪情;他还吹得一手好笛子,说跟我是琴瑟和鸣,天衣无缝;他说这么美的知音,要是没地方去就去他那吧。”说到这,她的眼睛又黑又亮,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文心肯定是深爱着那个诺公子的,只有爱一个人,才会不知不觉清楚的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才会在提起他时,露出幸福的笑容,但那个诺公子呢,他又爱她吗?能经常出入青楼的应该是个有钱人啊,文心为什么不找他帮忙呢?
“他应该是爱你的吧,你为什么不找他帮忙呢?”
“是爱吗……”她悠悠的叹了口气,“后来我知道,初见时他温柔的眼神是全因为他母亲像蝶恋花般凄美的爱情和最爱的这曲蝶恋花。一直以来,他都只是把我当红颜知已畅所欲言,我从不问他身份,也不让他知道我的一切,我有太多的责任,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只想把这份情深深的埋在心底,守着我清清白白的身子,陪在他身边,这样就足够了。可是现在,我连自己的最后的希望都守不住了。”她的神色暗淡下去,浓浓的愁绪又上了眉头。
唉,痴情的傻女人!
我迅的理清了事情的条理。引起这个结果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光靠她的才艺和只能远观的外貌,已经不能吸引客人了,那老妈妈收入少了,自然就会在其它方面开她的潜能,来增加青楼的收入,而青楼中的女人,除了才艺,就只剩下**了,这是必然的结局。目前没有人能帮上忙,就只能靠自己了。当务之急,就是要让她能重新吸引客人目光,只要卖艺赚的钱比被人包赚的要多,那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一般来青楼的人,除了解决**(那都是最底层的人),有钱人多半就是附庸风雅,图个新鲜,新鲜感没了,自然就没了吸引力,光剩下外貌,就只能引起人们**上的**了。所以,我应该重点开她的才艺,想我在现代,什么演唱会没看过(虽然只是cd的盗版),安排几场演唱会还是不成问题的。
主意拿定。我对还沉浸在一片愁云中地文心道:“心姐姐。我有办法帮到你。不过。一切最终还得靠你自己!”
“真地吗?”她欣喜地抬起头。“好。你说。我一定会办到。”
我将我地计划说了。她脸色又暗了下去。“演唱会?不还是抚琴唱歌吗?客人们已经听腻了。怎还会有新鲜感。”
“放心。我地演唱会跟你们地可不一样。我要开一场视听盛会。造型。场景。舞台服装。包括演唱地词。曲我全给你包了。你就好好准备展现你最美地一面吧!当然。你先得说服那个老妈妈让你开这场演唱会!”
她见我说得自信满满。也有了信心。脸上逐渐又明亮起来:“好。这个不是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练唱。”
我看看天色不早。打算先回去。毕竟是偷溜出来地:“我今晚会给你把词写好。明日午时。我来教你唱。今天。我就先回去了。”
她看看天色,不好意思的笑笑:“是我太心急了。”她帮我梳好髻,对小桃道:“小桃,你送小彤妹妹先回去吧,记得走后门。”
小桃应声准备带我出去。
“明天这路……”呵呵,我怕走错路,又遇到坏蛋了。
她微微一笑,“明天,我让小桃去巷口接你。”
真是善解人意啊!我朝她灿烂一笑,跟着小桃出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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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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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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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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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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