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儿,兰儿,你醒啦!”不允许我有半点思考,他兴奋的大叫起来,“来人,快传太医!哦,茶。”,转身倒了杯茶就要来喂我,“喝点水吧,你已经晕睡了三天三夜了。”我抬了抬手,觉得手能动,忙伸手接过茶杯,我的原则是只要能动就觉不劳烦别人,所以我过去的二十五年虽然过得艰辛,但也坦荡,没欠别人的情分,也没受别人的恩惠。“啊!”我突然惊叫起来,我的手!这不是我的手!我的大拇指上留着当年被针扎透时落下的指甲壳大小的疤痕,可这双手,它没有,它光洁白皙,骨架均匀,十指尖尖,碧玉天成,一点瑕疵都没有!我傻眼了,猛的抬头环视四周,蒙古包?!顶上以木为骨,就像撑开的一把大伞,四周围着帆布,中间摆着一张红木的矮几,上面放着一个大瓦壶和几个茶碗,实在看不出什么,只是眼前这个人的穿着倒是有些奇怪,青灰色的长袍,腰间系着根约一寸多宽的同色腰带,头虽然凌乱,但也可以看出是高高的梳着一个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被劫匪挟持到蒙古,被人救啦?不可能,蒙古现在绝不可能是这种打扮,这种装扮只有武侠电视里面出现过!电视!难道在拍戏?直觉告诉我绝对也不可能,导演不会傻到拉一个快死的人来演戏!那么,看言情小说的经验告诉我,我穿越了!思想是我的,但身体不是我的。
“兰儿,兰儿,你怎么啦?”眼前的男人满脸紧张兮兮的叫着,扯回了我的思绪。
“铁小姐醒了吗?”说着话,帘子掀开,进来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干瘦老头儿,穿着一件灰白色长袍,梳着同样的髻,肩上挎着一个药箱,三两步就走到我面前,搭着我的手腕微微眯起眼睛把起脉来,不一会,点点头睁开眼,转身对那个老男人说:“将军,铁小姐已不碍事了,再休养一个月就能活动自如了!”老男人重重的吐出口气,双手拍着山羊胡子的肩:“谢谢你,崔太医!有劳了”山羊胡子摆押手,“应该的,应该的,将军客气了!”说着话,出了去。老男人转身向我走来:“你好好休息,我让她们去弄碗粥来。”说着快步走了出去。我动动了身子,想坐起来,忽然胸口撕裂的疼痛让我倒吸一口冷气,重重的跃回床上。我眼睛瞟到胸口,外衣下,是一层一层的裹着厚厚的布条,呵,真可笑,又是胸口受伤!即使逃到了这里,老天居然还是讽刺的提醒我:你是逃不了的,你注定了得不到温暖,得不到爱,你要好好的活着,品尝生活的苦难。
“小姐醒啦!”帘子掀开,进来一个中年妇女,手里端着一个碗,掺着银丝的头光溜的挽成一个髻,深蓝色的粗布斜襟外罩,同色的长裤和布鞋,看来家境并不好,但也收拾的干净。说着话,就来到我跟前。
“你是……”,我疑惑的看着她,她亲热的拉起我的手,我往后挣了挣,我不习惯这样的亲热。就是跟母亲我也没这样亲热的拉过手,我只是默默的站在她身边,尽量靠近她,无声的看着她做着这样那样的事。妇人怔了怔,缩回了手,随之又笑着说:“你叫我黄婶吧,我家住在这军营附近,三天前,将军找到我,说有个人受了伤,军营里一个女人都没有,让我来帮你包扎伤口,当时你胸口不停的流着血,止都止不住,面色惨白,都以为你是撑不过来了,还好吉人自有天相,你总算是醒了。小姐,你饿了吧,吃点东西吧!”说着就把舀了勺粥送了过来。“慢着,”我推开面前的勺子,“告诉我,这里是哪里,这是什么朝代,我为什么会受伤,我是谁?那个将军又是谁?”
“小姐,你……你怎么啦?……”抱着碗转身就往外跑。显然,我吓着她了。我知道说出这些话意味着什么,在我过去日子里,虽然艰辛,但也明明白白,意识到我可能穿越后,我的心也释然了,既然老天让我来了这里,不管生死,我也不能稀里糊涂。
很快的,黄婶就领着老男人和山羊胡子来了。老男人一步窜到我面前,使劲的盯着我“兰儿,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我无奈的摇摇头,我不是不记得,是我根本不知道。山羊胡子走过来,搭着我的手腕又把起脉来,失忆这种事也是把脉能把出来的吗?我想笑。片刻,山羊胡子起身,对老男人说道:“李将军,铁小姐身体确实已无任何异样,要说失忆,可能是她自己不愿记起某些事吧!”
“我明白,谁经历过那样的场面都会选择忘记的。”老男人若有所思说。
“那老夫告退。”老男人点点头,山羊胡子出去了。
老男人走向我,面色愁苦的望着我:“兰儿,既然你都选择忘记了,你还想要知道吗?”我坚定的点点头,他眼神闪过一丝诧异,缓缓才说:“好,兰儿,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
(晋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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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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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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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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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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