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第177章 一更
  既然决定要从纪迎夏的房子里搬出去,杨成明当天下午就找了夏外公,与他说了此事。

  夏外公听到他说要搬出去住,先是诧异,继而又有点明白,干儿子有手有脚,以干儿子的性子,在这里白住了这么久,心里肯定愧疚不安。他现在提出搬出去住,想必经过了慎重考虑,才做下的决定。

  “房子找到没有?”他并没有挽留,杨成明虽然是他干儿子,是夏夏干叔叔,到底没有血缘关系,长久住在夏夏房子里不合适。再说,他们家也该自己立起来,即便给予他们帮忙,也不能帮一辈子,此时他们两口子都有了工作,孩子也上学了,算是在京市安定下来,搬出去住对他们来说比较好。

  杨成明摇摇头,“还没去找,我打算在附近问问,把房子找在附近,这样即便搬出去了,离干爹这里也近些。”他性子虽然直,也知道即便搬出去了,也不能疏远了干爹,与叶家的关系要一直保持着才是。

  夏外公颔首,比较满意杨成明对他的亲近,虽然不是亲儿子,喊他一声干爹,他对杨成明还是有感情的,“有什么困难,尽管跟我说。”

  杨成明摸摸脑袋,笑了笑,“干爹放心,我们虽然搬出去了,可还是干爹你的干儿子,有事肯定会找你的。”

  夏外公笑着端起了桌子上的茶水,慢慢品尝起来。

  叶锦程和叶锦豪在家里过了一天,又各自回了自己的学校。

  纪迎夏提着包,骑着自行车往师范大学而去,以前她不喜欢骑自行车,现在却不同了,毕竟从家里到学校有一段距离,必须要骑自行车才能快速到校。

  到了学校,她把自行车停放好,提着书包去了寝室,她来的比较早,谭玉琴比较勤快,已经起床吃了早饭,现在坐在床沿看书。沈燕青这个向来喜欢赖床的姑娘还没起来,她把书包放下,眼睛不经意的瞟到了那边床上的王心悦,发现她眼睛红红的,好似哭过,她顿了顿步子,收回了目光,没理会她,走到沈燕青的床前,小声说道:“沈燕青,起床了!”

  赵媛媛刚刚醒来,躺在床上出神,看到纪迎夏的动作,敬佩的看了她一眼,她竟然敢去喊燕青起床。要知道燕青的起床气可是很大的,她曾经为了叫她起床,还被她骂了一通呢!

  沈燕青被人叫醒先是有点恼火,待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看到纪迎夏后才不情愿的嗯了声,然后懒洋洋的伸个懒腰,声音有点沙哑:“真不想起来!”

  她以前在部队训练,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现在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摆脱了部队训练生活,就想把以前的懒瞌睡全部补回来。早上能起多晚就起多晚,实在赖不下去了,才慢慢蹭蹭的起床。

  刚刚如果换成别人喊她起床,她一定会发火,可纪迎夏,看着她清凌凌的眼眸,不知怎么回事,竟发不起火来。

  赵媛媛看着从小到大的好友,在纪迎夏喊她起床时,不仅没发火,还好脾气的坐起来穿衣了,她睁大了眼睛,转而又瞪了她一眼,她喊她起床时,被她骂了一通,纪迎夏喊她时,她就乖乖的起床,真是差别对待,亏她们还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呢。

  沈燕青穿好衣服,打了个哈欠,暗自嘀咕:“好在这个宿舍只有五个人,不然像别的宿舍住的满满当当的,吵都吵死了,哪里还能好好睡觉啊?”

  等到沈燕青和赵媛媛收拾好,她们两人又简单的吃了点干粮当早餐,去了教室。

  教室里闹哄哄的,三人没在意,在座位上坐定,纪迎夏习惯性的拿出一本书,放在课桌上默默的看书,沈燕青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趴在了课桌上,赵媛媛则是好奇的听着教室里面那些同学的讨论。

  听着听着她慢慢坐直了身子,原来是那边外语系的学生里面,出了个才子,叫孙长山,做了几首诗,写了几篇大字,才开学两个月的时间,整个师范大学都知道了他的大名,甚至外语系有人放言,这一届的学生中,孙长山做的诗最具灵性,写的字也最好。

  两个最字,激起了这些学子的不满,他们都是经历了艰辛的复习做题,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对自己能考上大学,都有着旁人不能理解的自豪和骄傲,他们不会轻易承认别人比自己好,那个孙长山不过做了几首酸诗,写了几副字,如何就能得到两个最字,难道除了他,整个京市师范大学就没人会作诗,就没人会写大字了?这两个最字又是从何而来?

  尤其他们这边还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怎么能被一个外语系的学生打败呢?

  他们肯定不服。

  他们汉语言文学专业之所以没有人出名,那是因为他们低调,不屑出名。

  没想像孙长山那样做几首诗弄得满校皆知,也太不矜持,他们汉语言文学系,学的就是汉语,只要他们愿意,又怎么会输给一个学外语的学生呢?

  所以今天一早,他们一到教室就义愤填膺的讨论这件事,班长周青菱站起来激昂的说道:“同学们,你们当中有没有作诗或者写字好的,可以做几首诗或者写几副字出来,大家挑选几张出来,展示一下,免得让其他系的人还以为我们汉语言文学专业没有有本事的人!”

  她说话的声音不仅大,还配合着举手握拳的动作,那激动的样子即便是昏沉沉的沈燕青也被她惊的没了瞌睡,嘀咕道:“写诗,我还写干呢!”

  她打小在军营长大,根本就没那个细胞写诗,当初之所以选择汉语文学这个专业,也不是她多爱这个专业,而是赵媛媛选择了这专业,她懒得再考虑自己的专业,就跟着赵媛媛的志愿填了。

  赵媛媛赶紧捂住她的嘴,燕青可以不喜欢学习,但不能说别人什么,毕竟这些学生对于学习上的事情,实在太敏感了。没看到孙长山都被他们埋汰成什么样子了?

  暗道,这些人也是,好好的来上学不就成了,搞那么多事出来,显得多能干似得,殊不知这种爱出风头的人,在刚刚恢复考高的大学校园里,是最不可取的。

  他们声音很大,七嘴八舌的吵得纪迎夏即便想静下心看书,也被他们影响的看不下去了。

  她凝眉听着他们激愤的讨伐英语系的孙长山,微微皱了皱眉,孙长山虽然做了几首诗,写了几副字,可既然大家都是来上学的,他作诗写字不是很正常?

  值得他们这里讨论?

  如果认为对方写的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好,直接把自己的写作作品拿出来大家品鉴一番,不就行了?

  何必再这里讨论别人的好坏,扰的她连书也看不下去了。

  周青菱他们讨论了一早上也没见有人站出来拿出自己写的字或作的诗,只在那毫无意义的讨论,直到老师来了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等到放学的时候,班长周青菱建议,大家放学后,晚点回去,讨论下,怎么挽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名声。

  纪迎夏微恼,从早上就在讨论,一直讨论到下午放学还没讨论出什么具体的结果,难道放学这一会儿的功夫,就能讨论出什么不成?她一天没见儿子了,还想着回家带儿子呢,哪里有时间跟他们在这里讨论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啊?

  她收拾好书本,站了说道:“你们讨论吧,讨论完毕,明天把结果告诉我就行。”说着就想走出去。

  周青菱却不打算放过她,板着脸不悦的道:“纪迎夏同学,大家是一个集体,同学们都没走,你先走了这不是打击同学们的积极性吗?太没有团体精神了,你这样是不行的……”

  纪迎夏看着她嘴巴一张一合不停地说说说,心里其实是恼怒的,同学们的好胜心,她虽然不能理解,但却也没打算阻止,他们讨论他们的,但把她也拉着,她就不怎么高兴了。

  周青菱这样说了,班里其他积极参与此次讨论的同学,也都纷纷劝说纪迎夏‘改邪归正’,要有班级意识。

  纪迎夏看着他们的眼神,听着他们的话语,眼睛在教室了寻了寻,搜寻到周青菱桌面上的毛笔和白纸时,她不动声色的走到周青菱的桌子面前,淡淡的问道:“班长,可以用下你的纸和笔吗?”

  周青菱皱眉看了她一眼,似不悦他们的讨论被她打断,不过还是点点头,说道:“可以!”

  班里的同学看到纪迎夏的动作,静默下来。

  纪迎夏却不管班里人怎么想,而是拿起白纸,铺在了桌子上,提起笔蘸了蘸墨水,在白纸上笔走游龙,苍劲有力的写上了‘天道酬勤’四个字,写完后,她没动那白纸,而是把笔放到了砚台上,看了眼周青菱,没什么表情的说道:“我觉得讨论来讨论去的,没什么作用,不如大家各自发挥所长,把自己擅长的发挥出来,这样不就能知道我们班同学的情况了吗?”

  周青菱看着桌面上纪迎夏写的那四个大字,脸色有点不自然,这几个字写的很好,甚至不逊于她爷爷写的字。

  其他学生看到周青菱的表情,走上来一看,天道酬勤四个字跃然纸上,字好不好,一看便知,显然纪迎夏的字已经不能单纯用写的好与不好来形容了,这简直是大师级别的人才能写出来的字。

  想到此,他们神色复杂的看了眼纪迎夏,这位同学,平时不声不响的,从来没住校,班级里的活动也不主动参加,放学了就走。他们一直以为她学习不怎么样呢,哪知,人家一手毛笔字,却写的出神入化,登峰造极。

  沈燕青和赵媛媛见同学们的表情,好奇的走过来看了看,见到那纸上的字,沈燕青笑着道:“不愧是纪迎夏,这字写的就是好,唉,班长你说,这字写的是孙长山的好还是纪迎夏得好?”孙长山的字,她看过,并没有纪迎夏写得好,所以她才敢有此一问。

  周青菱讪讪的扯了扯嘴角,不自然的道:“当然,当然是纪迎夏写的好。”这是事实,众目睽睽之下,她即便不想承认,也不行。

  沈燕青略微不屑的扯了扯嘴角,“既然纪迎夏写得好,这样的话不是已经证明孙长山不是最好的了吗?所以还讨论什么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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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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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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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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