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第51章 二更
  纪迎春知道纪迎夏去刘家村小学教书已经是几天后的事情了。她没想到那个死丫头竟然去当老师了。她心里恨的不行。偷偷摸摸的去找了她娘李梅英。

  李梅英听到纪迎夏去当了小学老师,很是惊诧,她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女,怎么可能当得了老师?

  不对,她现在已经不是没有靠山任她欺负的养女了。她现在是有遗产有未婚夫做靠山的纪迎夏了。所以她能去小学当老师很正常,更何况只是去刘家村当老师,并没有去镇上或者更好的学校当老师,不是吗?叶家随便就能安排。

  虽然是在刘家村当老师,但对于现在处于水深火热的纪迎春来说,也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娘,你说我能去当老师吗?”她眼里冒着莫名的光芒。期待的看着她娘。

  李梅英一怔,她迟疑得道:“这,这应该没什么办法吧!”

  纪迎春莫测的一笑,“娘,这并不难,要知道我小姑父可是镇中学的校长!让他给安排个老师当当,难道还不行吗?”

  自从娘家搬了出来,纪迎春看清了很多人很多事,尤其是她千辛万苦追来的丈夫,对她的态度变化,真是显而易见。此时此刻,她不想承认汪明华娶她是有目的,也不行了。既然丈夫靠不住,她现在就想着找一份好的工作,不然她怎么有力气跟汪明华死磕到底呢?

  哼,她知道,汪明华想跟她离婚,借以摆脱她,想都不要想。她纪迎春是那么容易摆脱的吗?她会让他知道,惹到她纪迎春是什么后果,她会如附骨之疽般紧紧的缠着他,她的日子不好过,身为她的丈夫,怎么不陪着她呢?

  李梅英为难得道,“迎春,这不行,你也知道娘跟你小姑关系不好,她一向看不起我!如果是纪迎夏让她帮忙还有可能,我求她,她是不可能答应我的。”更何况,她还威胁过纪小姑!

  纪迎春想了想也知道这件事有点为难她娘了。她小姑一直不喜欢她,认为她懒惰,还喜欢欺负纪迎夏,所以怎么会帮她呢?

  纪迎夏在学校教了几天书,发现这些孩子上学读书的困难,她原先以为这些孩子是因为没认真学习,所以成绩才会那么差,后来,她发现班里很多孩子没有书本,甚至铅笔本子都没有,她就知道原因了。没有书本上课不能更好的听讲,没有本子,回去更不能做作业,这样的学习效率,怎么能好?

  星期天的时候,她自己出钱去镇上买了些本子回来,这本子并不算贵,她还负担得起。上课的时候,她把本子发给了那些没有书的孩子,让他们找有书的同学抄课本上的生字词,然后拿回去练习。

  孩子们求学若渴,老师给发的本子,他们十分爱惜,每天抄到很晚才回去,没办法纪迎夏也只好陪着他们抄完才走,毕竟孩子们还小,她不在这陪着,万一出了事情,就不好了。

  整个天雾蒙蒙的,一阵冷风吹起,天空慢慢飘起了细雨。叶锦程拄着拐杖,穿着一件军大衣,站在刘家村小学门口,十分显眼。雨,落在他的头上,打湿了他的发,他毫不在意,一双深邃的眼眸无意识的盯着远处树上的落叶。

  等到天快黑了,纪迎夏才从学校急急的出来,她看到叶锦程就那样站在雨里,皱了皱眉,“你怎么没打伞?”

  听到纪迎夏的声音,叶锦程眼底闪过一抹淡淡的笑意,道:“没带!”

  纪迎夏不赞同的道:“既然没有带伞,下雨了,为什么不回去?淋湿了,感冒了怎么办?”

  叶锦程上前一把拉住纪迎夏得手,勾起嘴角:“回去拿伞,你出来怎么办?再说,我身体好,不会感冒的。”

  “身体再好,也不是铁打的。下次不许这样了。”纪迎夏心底闪过一道暖流,她有血有肉,会感动很正常。或许她不应该排斥他的靠近,而是试着接受他,回应他。想到此,她没有拒绝叶锦程拉着她手的举动,任由他把自己的小手紧紧的包裹在他的大手里。

  叶锦程感觉到小姑娘的乖顺。嘴角无意识的越勾越大。

  “下雨了,今晚别回去了!”叶锦程拉着纪迎夏快步往家里走去。

  纪迎夏迟疑道:“不回去,爷奶会担心的!”

  叶锦程说道:“不会,他们肯定以为你在咱家过夜呢!”然后他拽拽小姑娘的手问,“冷吗?”

  纪迎夏摇摇头,“不冷,我穿的很厚!”

  叶锦程点点头,“明天可能会下雪,所以今天穿厚点,免得明天冻到了。”

  两人边说边走,一会儿到了叶家。叶以丹早早的回来了,在客厅看电视。

  纪迎夏以前在叶家也看过电视,她觉得很稀奇,可每次来都匆匆忙忙的,没有仔细看,现在看到叶以丹在看电视,她忍不住看了几眼。但她并没有坐下来看,而是走到灶屋,帮刘志梅做晚饭。

  刘志梅看到纪迎夏来了,没让她帮忙,开玩笑,未来媳妇难得在她们家过一夜,她还让她干活,哪说得过去啊?再说人家还没嫁进来呢,还算客人呢,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啊?

  纪迎夏见叶伯母实在不愿她帮忙,有点无奈的站在原地,她坐着,让长辈动手做饭,她心里还是有点过意不去的。

  刘志梅看纪迎夏待在这里不动,她笑了笑,喊她儿子过来,“锦程,赶紧带迎夏去屋里歇息,这里用不着她帮忙!”

  叶锦程把纪迎夏拉进了自己屋里,他把电灯开起。纪迎夏不适的捂捂眼睛。她们纪家村是没有通电的,看到这比夜明珠还亮的电灯,她好奇的瞧了几眼。

  “还有几天才能抄完?”叶锦程问纪迎夏,他知道小姑娘由于担心学生没有课本,亲自给他们买本子,让他们抄生字词回去练习所以就问道,他其实希望这些孩子能晚点抄完,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有借口多留几次小姑娘。毕竟明天有可能下雪,这样的话,路就更不好走,天晚回去不安全,不是吗?

  纪迎夏不知道她的心事,笑着道:“今天已经抄完了。”

  叶锦程闷闷的不吭声了。心里则在慢慢算着还有好久小姑娘才能过生日,暗暗发誓,只要小姑娘过了十八岁生日,他就把她拉去扯结婚证,反正他结婚报告早已经打了上去。

  这边纪迎春心事重重的回到知青点,也没做饭,待到汪明华养猪场回来,看到冷锅冷灶的又是一阵冷嘲热讽。农闲的时候,村里人可以休息,他们这些知青却还要忙活,生产队的养猪场,每天都要他们来喂食,锄粪。所以他们还是要上工的。

  纪迎春嘲讽的看着汪明华道:“明华,咱们已经扯了结婚证,你以为你每天冷漠我,就能让我跟你离婚?哼哼,想都不要想,你惹了我纪迎春,就一辈子别想摆脱我,哪怕死,你也要和我死一起!”

  汪明华眼里闪过一抹狼狈,转过头把门关了,掩住了勾着头看稀奇的知青们的目光。他冷淡的道:“纪迎春,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我迟早要回城的,你觉得你以后跟我回去了,能过得好吗?”

  纪迎春不屑的道:“回城?难道不是你骗我回娘家住的借口?”

  汪明华没有被拆穿谎言的尴尬,他反而理直气壮的说道:“如果不是你受不了知青点的生活,你会愿意回去?说来说去,还不是你自己太不堪!”

  纪迎春冷冷一笑,“是,我不堪。但,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天生一对,不是吗?”

  汪明华狠狠的踢了一下旁边的桌子,“既然天生一对,那么还请你去做饭!”

  纪迎春凉凉的看了一眼汪明华,不屑的笑笑,谅他也不敢拿她怎么样,因为她知道,汪明华有多么爱面子,所以算准了他不敢跟她彻底撕破脸,毕竟虽然她被娘家赶出来了,可她到底还是纪家村的人,如果他虐待了她,纪家村的人就会饶不了他。

  “不好意思,我今天不舒服,饭就你做吧!”说完,往床上一趟,被子一扯盖在了身上,一副我要休息的样子。看得汪明华暗恨,直呼偷鸡不成蚀把米,无奈的转身去做饭了。

  纪迎春看到汪明华往灶屋去了,得意一笑,她就不信治不他了。不过笑完之后,她就皱起了眉头。她现在没钱没工作,想做点什么都不成,被她爹赶出来,她才知道,钱的重要性,以前她想做点什么,只要跟她娘开口,她娘就会掏钱给她。现在她娘也没什么钱了,更何况给她了。不行,她得想办法找个工作才行。

  她小姑那里肯定不行,她小姑父是他们纪家最有本事的人,如果把他得罪了,那么她真的在纪家村待不下去了。所以一定不能得罪小姑父。小姑父不能得罪,可郑家明却不同,虽然他是小姑的儿子,可算计她,纪迎春毫无心理负担,想到那次让他给她推荐进厂,他推脱的样子,她就不爽,暗道,我明天就去盯你的梢,找你的小辫子,等找到你的把柄,看你还推不推荐我进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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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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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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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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