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迎春眼睁睁的看着纪迎夏进了屋,她瞪了瞪眼,看着院子里绳子上晒的衣服,再看看她那被纪迎夏丢在盆子里衣服,在阳光的照射下,怎么显得那么刺眼呢?自从她撺掇她娘让纪迎夏替嫁,纪迎夏就阴阳怪气的,现在连衣服都不给她洗了,真是长胆了。

  不过这次她没计较,只要她愿意替她嫁人,洗衣服而已,她不跟她一般见识。

  “迎夏,迎夏在家吗?”

  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在院子门外响起。

  纪迎春正在洗自己的衣服,听到外面的声音就知道是谁了,除了纪迎夏的跟屁虫纪晓月,还能有谁,每次过来都大着嗓门在门口喊,显得她声音有多大似得。她不耐烦的道:“叫什么叫啊,耳朵都被你叫聋了!”

  纪晓月嘲讽的看着纪迎春,“纪迎春,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竟然洗衣服!”

  纪迎春头没抬的继续洗衣服,“关你什么事啊,吃饱了撑的的多管闲事!”

  纪晓月哼哼,边说边往屋里走去:“我才懒得管你的闲事呢!我是来找迎夏的!”

  纪迎夏正在屋子里整理衣服,听到声音,她回过头,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两个麻花辫子垂在胸前,一双带笑的大眼睛,背后背着个背篼站在那里两眼弯弯的看着她,她迟疑了下,道:“晓月?”

  她回忆了下,记起来了,这小姑娘是他们纪家村,村长的女儿,比原主小两岁,早早的就辍学了,并不是其他原因,身为村长的女儿,她家里还是愿意让她读书的,但奈何她成绩不好,自己不愿意学。原主和她关系不错,两人经常相约一起割猪草。

  纪晓月没注意到纪迎夏的迟疑,她笑着问:“迎夏,今天还割猪草吗?”

  纪迎夏一怔,刚刚还在记忆里看到割猪草的画面?现在就要去割猪草了吗?

  “好啊!”想到自昨天她来到这里还没出院子的门呢!她就想出去看看这异世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两人背着背篼向外走去,纪晓月神秘兮兮的问纪迎夏:“听说纪迎春的未婚夫腿瘸了?是不是真的,迎夏?”

  纪迎夏笑了笑没吭声。

  纪晓月看着纪迎夏嘴边的笑容,咳了咳嗓子道:“迎夏,我有件事想问你,不问吧,我又憋不住!问了吧,我又怕你生气!”

  纪迎夏勾了勾嘴角,“你问吧!我不生气!”

  纪晓月摸摸鼻子,不好意思道:“迎夏,你真的要代替迎春嫁给她那瘸子未婚夫啊?”

  纪迎夏眼色一沉,冷冷的看着纪晓月,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这件事他们只是在家里闹闹,并没有在外面说,原主也从来没跟纪晓月说过,她是怎么知道的?

  纪晓月委屈的看着纪迎夏,控诉道:“你刚刚明明说了不生气我才问的!我问了,你又这么吓人。再说了,这件事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村里人都在说啊,说你被迎春坑了,要替她嫁给那瘸子,我气不过,才问的!”

  怎么会村里人都知道呢?纪迎夏知道纪晓月没骗她,她也没必要骗她,所以既然她那样说,看来村里人真的都知道了。想到这里,她眼睛微微一眯,思考着她能从这件事里得到的好处!

  “抱歉,晓月,我刚刚不是故意的!”

  既然对方已经道歉,纪晓月也没抱着对方的错误不放的道理,她笑了笑道:“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什么关系啊,但是迎夏,你真的要替纪迎春那货嫁人吗?你可千万不要啊?就是你娘逼你,你也不要愿意,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妥协!”

  对于纪迎夏家的事情她还是知道的,纪迎夏她娘偏心的不行,就因为迎夏从小在她小叔家长大,所以她娘就不喜欢她,什么人那,不管在哪儿长大还不都是自己生的?她真不理解这种人!

  对于纪家人向外说纪迎夏是寄养在小叔家而不是小叔的女儿一事,纪迎夏也是知道的。

  纪迎夏摇头,面对这么热心的姑娘,她不忍心说谎骗她,只有摇头不知了。

  “晓月,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纪迎夏说道。

  “好吧!不说了!”纪晓月不甘的说道,“纪迎春和知青汪明华的事情,你知道不?听说他们两个要结婚了?”

  纪迎夏叹了口气,这姑娘的好奇心可真重,还喜欢打探别人的**,说道:“她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你知道我一向不管她的!”至于结婚的事情,肯定是没影的事,毕竟纪迎春还有个未婚夫没理清楚呢。

  纪晓月抱怨道:“唉,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你可真没趣!”

  “好了,别抱怨了,马上中午了,赶紧去割猪草吧!”纪迎夏笑着催促,这姑娘的喜好不能说不好,但也不能说好,毕竟探听别人**这事可大可小,如果只探听这些小事情倒好,怕就怕她什么都不怕,惹到麻烦。

  纪迎夏不知道的是,纪家为这桩婚事争执不休,叶家也在为这婚事忧愁不已。

  他们家儿子腿断了,他们本不想招人嫌,这桩婚事,纪迎春不愿,他们还不愿意呢!

  如果纪迎春是个好的还好,但他们打听的,纪迎春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丫头,以前他们家大儿子人好的时候,就不说了,因为他家儿子有本事,养的了懒婆娘,但现在他们儿子腿断了,医治的好不好,还不确定,万一医不好呢?那姑娘这么懒惰,在娘家都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到了婆家还指望她什么啊?他们儿子又是腿断了,能指望她照顾他们儿子吗?不照顾她就不错了!

  所以上次他们上纪家提亲,也是试探的成分居多,真要让他们家娶这个媳妇,他们还真的掂量掂量,他们叶家看着不显,有些事情只是没说出来,即使他们家儿子腿瘸了,也不会缺媳妇的。

  但上次的试探,显然让叶母失望不已。对方就是个爱慕虚荣的小姑娘而已,她怎么忍心让儿子娶那种姑娘,太委屈她儿子了。

  “锦程,你到底是什么想法,你倒是说说啊?”叶母刘志梅看着自打断腿,更沉默了得儿子问道,“你眼看着都快三十了,趁着你现在在家休养,把婚姻问题解决了,你还想拖到什么时候啊?”

  “你看着办吧!”叶锦程低着头,从侧面还是能看出他轮廓分明如刀削,剑眉星目,不怒自威。即使腿瘸了,腰板也是挺得直直的,军人的气质是刻在骨血里的。他手不停地动作着,一会儿一个完整的收音机就被他组装完成了。

  “这是你的婚姻大事,我怎么看着办?”叶母着急不已,“你说你爸也是瞎参合,给你订什么婚事啊!不着调!”

  其实这事还真是冤枉叶爸了,说来这婚事还是纪迎夏大伯自己赖上的呢!

  十几年前,叶家刚搬到五里镇刘家村,叶爸看到附近的大山眼馋不已,就扛着家伙,上山打猎了,碰巧的是纪大伯也在山上打猎,遇到了山体滑坡,被路过的叶爸救了,当时纪大伯就看出叶爸的不凡了,非要报答救命之恩,知道对方有两个儿子,所以就赖着把自己女儿订给他大儿子了。

  “妈,你就别催我哥了,那纪家的女的就是个爱慕虚荣的,哪里配嫁给我哥啊!”叶以丹看不惯自己妈着急的样子,“娶妻娶贤,那种好吃懒做的女的,娶进来难不成还想让我们伺候她不成,反正不管怎么样,我是不同意她当我大嫂的!”

  “一边去,这没你的事!”叶母不高兴的说道,婆婆媳妇小姑这在任何时候都是难以处理的事情,自己女儿这说话管不住嘴的毛病该改改了,不然以后媳妇进门了,不得天天生气啊!

  “妈,怎么没我的事情,她以后是要嫁到我们家来的啊,我怎么不能管了?”叶以丹大声说道,“再说了,那纪迎春分明嫌弃我哥是个瘸子!”

  砰地一声,叶锦程把手里的扳手甩到地上,站起来,扶着拐杖走了。

  叶母和女儿面面相觑。

  叶母瞪了一眼小女儿,她点点她的额头说道:“你说说你,啊,你怎么回事啊,你明知你哥现在不喜欢听瘸子啊,断腿啊什么的,你还说,你想气死我啊!”

  叶以丹张了张嘴,硬气得道:“我,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就是看不惯他们纪家这么糟蹋我哥而已!大不了,等下我给我哥道歉还不行吗?”

  叶母又瞪了眼叶以丹,道:“你可拉倒吧,你别去打扰你哥就行了,道歉就算了!你还想往他伤口上撒盐啊?以丹啊,你说说你都十八的大姑娘了,说话做事咱能不能想想,不要像个炮仗似得,什么都往外放?咱说话的时候能不能想想?啊?”

  叶以丹不以为然,她敷衍得道:“知道了,知道了,妈!”

  叶母摇摇头,这孩子是教不过来了,看以后吃亏了,就知道了。

  叶锦程来到自己的房间,把拐杖往旁边一甩,他直直的躺在床上,这段时间家里的气氛不好,他不是不知道,但他却没心情管,他的抱负,他的军人梦都毁在这条瘸腿上了,以前他有多意气风发,现在就有多失意。

  他不后悔救了自己的战友,这是他身为军人的职责,他只后悔以前没加强训练,以致于让他断了腿,如果他的腿能治好,他一定会……

  他狠狠的捶了下床,现在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医生已经判定他的腿医治不好了!以后只能拄着拐杖了!这他都没敢跟家人说,不然他妈还不得更上火,罢了,不想了,想多了,也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他会想明白的,他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他一定会接受现在这个有缺陷的自己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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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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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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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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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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