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张淑慧临出去时自己的兴奋,还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能照顾好无忧,方醒就有些欲哭无泪。
“哇……”
无忧在扯着嗓子嚎哭,脸蛋都红了。方醒无措的抱着晃悠道:“宝贝,你娘等会儿就回来了,咱们能不能不哭啊!啊?”
可无忧嚎哭依旧,方醒没辙了,甚至准备带着孩子去寻张淑慧。
这时一直在边上的平安说道:“爹,妹妹要手里有好玩的就不哭了。”
是吗?
方醒抱着无忧一溜烟就跑了,等再回来时,无忧的手中已经握着个小狗,一捏就扁,一捏就叫唤的小狗。
终于天下太平了!
方醒和平安都心有余悸的在叹息着。
小白去第一鲜视察回来了,看到这个场景不禁就笑了。
“少爷,无忧是要有人陪她玩呢,只要逗逗哄哄就好了。”
可小白刚伸手抱住无忧时,她却哼哼唧唧的在襁褓里挣扎着。
方醒大乐,欢喜的道:“我闺女还是喜欢爹啊!”
“少爷,外面有人找您。”
木花进来禀告道。
方醒却不肯放下无忧,干脆就抱着出去。
到了前厅,看到是孟瑛,方醒心中一怔,就抱着无忧随意的拱拱手道:“保定侯可是稀客,欢迎。”
孟瑛看着有些憔悴,对于方醒抱着女儿来见客的行径也没有心思去好奇。
“孟三好歹也是家族中人,以前跟着我那大哥亲近,在常山卫里倒是如鱼得水。如今一朝梦破,全家倒霉,族中之人对孟某多有怨言,此大丈夫难为之事……”
这时候的家族不像后世那般松散,作为保定侯,孟瑛要能护住整个家族,并能让大家过上好日子,否则那些族老们会杵着拐杖上门来教训他。
不过孟瑛说这话却是有些闲扯,方醒只是含笑听着,不时去把那个橡皮小狗从无忧的嘴上拿开。
“孟某是怕了,先是大哥失踪,接着被大嫂闹得一家不得安宁,可现在想想却是幸运。”
孟瑛自嘲道:“我那大哥从小就对自己的出身不满,认为自己才是老大,而孟某只是投对了胎罢了。幸好啊!若是我大哥在,此次谋逆必然是主谋,孟家必然会被连根拔起……”
“是啊!运气不错。”
方醒随口附和道,孟贤可不是省油的灯,幸好被方醒遣人伏击干掉了,否则这次谋逆的规模必然不会那么小。
“兴和伯,此次大战孟某必然是要去的,宁可去了保定侯的爵位也要去!”
方醒皱眉看着孟瑛,“保定侯,此事得看陛下的意思,方某无能为力。”
从孟三参与谋逆之后,保定候府就变得门可罗雀,门子都在抱怨着没有了外水,一家老小要去喝西北风的话。
而孟瑛此时只有两种解决之道,一是蛰伏,卧薪尝胆,慢慢的恢复影响力。
二就是立功,立下大功!
可目前朱棣青睐的却是薛禄,还有张辅在家里等待时机呢!
这是寻找盟友来了!
想起孟瑛在武学一事上对自己的戒备,方醒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人就是这般,当初冷眼,可等自己要求到此人时,却又能拉下面子,摆低姿态。
人心啊!果然是最难测!
方醒轻轻的晃动了一下襁褓,看到无忧已经睡着了,就微微一笑,低声道:“保定侯的武略方某自然是相信的,只是大战目前还看不到,大明不需要千日防贼,淡定些才好。”
无欲则无求,方醒很坦然。
孟瑛苦笑道:“若只是自家,孟某甘愿蛰伏,只是这人啊……一言难尽,还请兴和伯见谅。”
方醒点点头:“保定侯一片拳拳忠心,方某是知道的。”
送走了孟瑛,方醒站在大门内皱眉想着心事。
“伯爷,保定侯怕是要失宠了。”
黄钟站在方醒的身边悠悠的道,“这些勋戚会慢慢的老去,而他们的下一代并无特别出色的子弟,伯爷,到了那时,大明要么就重新培养一批武勋,要么就只能将就用这些人的子弟……”
方醒冷笑道:“大明哪有那么多的福泽去加在这些勋戚的身上,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是一个个庞大的家族,渐渐的都会变成蛀虫,不会有例外!”
……
“大明原先的火器并不算是厉害,挡不住咱们的重骑!”
哈拉查尔接到了最新的消息,显得有些愤怒。
“还自称可以去敌军大营中取了大将的脑袋,可这些天下来却连聚宝山卫的情况都没摸清楚,一群废物!”
“大人,难道连军营都无法窥探吗?”
一个男子有些不相信的问道,其他人也是觉得这事儿有些荒谬。
哈拉查尔把手中的一张纸挥舞着,看了看门外监控外面的人,低声道:“已经损失了十多人,全是花钱收买的,他们已经不敢再出手了,因为明人的锦衣卫和东厂正和疯狗似的在紧紧的盯着他们……”
“锦衣卫?那可不不简单,据说他们的人都去了咱们那里收集情报。”
“所以他们暂时躲起来了,等待风头过去。”
“可最新的消息告诉我们,明人原先的火器确实是不算出色,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才有改观。”
哈拉查尔的脸阴晴不定,显然内心也在摇摆不定。
“是他先建立了聚宝山卫,然后打造了全新的火铳和火器,一战交趾成名,而后还参与了北征,更是灭了两国,这人的威胁很大,”
在场的人都面面相觑,觉得一个人再厉害也难以改变一个国家的军队吧。
“那人是个天才,号称神童,后来弃文崇武,就弄出了这些东西,而且此人对我们的戒心很大,据说提了个目标……纵横四海!”
“纵横四海?”
“对!”
那便是我们的死敌!
哈列国在击败奥斯曼之后就野心勃勃,可惜帖木儿在远征大明的途中去了,然后子孙争夺,最后实力缩减。
不过眼下大明已经快清空了草原上的势力,哈列国也感受到了压力。
唇亡齿寒啊!
彼之英雄,我之仇寇。
哈拉查尔的目光一转,阴测测的道:“敌人的英雄……你们可惧怕了吗?”
目光所至,皆是坚毅,哈拉查尔满意的道:“为了我们的王,都准备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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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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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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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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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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