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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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衰弱有些卷土重来的征兆,爵士尽力,可人力有时而穷,若有差池,请大家宽容!一笑了之!
乌云到了大明之后,觉得自己在瓦剌的日子虽然不错,可和大明一比,顿时成了乞丐。
特别是在住进驿馆的第一天,一个小吏以为她不懂大明话,就嘀咕说连女人都臭后,乌云每天都要洗澡。
清早,用驿馆提供的用具洗漱之后,乌云出去吃早餐,这也是在大明养成的习惯。
有钱就任性。北平的治安极好,乌云没带随从就独自牵马出去,驿馆的小吏看到后,马上就报了上去,结果上官却懒洋洋的道:“这女人的路子野,连赵王府都进去过,咱们不用管。至于其它,自然有锦衣卫和东厂的人盯着。”
小吏想起和乌云擦身而过时闻到的香味,就说道:“大人,这女人到了大明,什么都学会了,什么胭脂水粉都用上了,倒是个美人。”
……
乌云对自己的容貌有信心,可在来大明的路上,苏德一直在叮嘱她莫要想着借助美色行事,结果就触怒了她,这不苏德死了,她眉头都不眨一下。
北平的富贵人从不在外吃早餐,那些小摊都是为了百姓准备的。
面条加大饼的组合最受欢迎,乌云找了一家坐下,要了一碗面条和肉饼。
“姑娘可要加辣椒吗?这天气加点儿辣椒,身上暖洋洋的,骑马不觉着冷。”
摆摊的男子和其他食客对牵着马来的乌云有些侧目,不过还是习惯性的问了喜好。
“加吧,多加点。”
乌云觉得自己来到北平最大的收获就是辣椒,这东西如果草原上有的话,在冬天也不至于不敢出门。
热腾腾的面条,红彤彤的辣椒,一口面条,一口肉饼,那感觉让人希望永远吃下去,不要停。
摆摊的男子有些心痛于辣椒给多了,就嘀咕道:“这幸亏是兴和伯把辣椒种出来了,多了辣椒,不但保暖,还能让吃食美味不少呢!”
“辣椒也是方醒弄出来的吗?”
乌云停筷抬头,红艳艳的嘴唇让摆摊男子失神了一瞬,然后皱眉道:“你这姑娘好没规矩,兴和伯的名讳也是你能叫的吗?吃了快走!”
乌云埋头苦干,最后豪爽的给了钱,起身道:“我为何叫不得?我现在就去找他!”
呃……
摆摊的男子和食客们看着上马而去的乌云,有人说道:“这姑娘不会是兴和伯的仰慕者吧?长相还算是凑合,只是听说兴和伯家中有河东狮,她此去怕是有灾啊!”
“胡说,你这书生白读了书,没看到这姑娘的马吗?咱大明哪个女子会独自骑马出来?她必然不是北平人!”
……
乌云出城一路疾行,靠着辣椒的刺激,居然没觉得冷。
到了方家庄,今日看门的是方七,他看到乌云不禁一愣,赶紧问了来历。
“我是小王爷的使者乌云,你报上去,兴和伯自然知道我是谁。”
方七进去很快又出来了,板着脸道:“我家老爷还在吃东西,请进吧。”
……
方醒确实是在吃早餐,顺便监督土豆,至于两个婆娘,她们大清早就去后花园种地,说是要把花园改造一下。
土豆围着个围巾,没精打采的吃着面条,那个荷包蛋都被他戳破了。
“好好吃,吃完爹就带你去见客。”
平安也被带过去了,失去弟弟的土豆提不起精神来。
“爹!骗人。”
土豆最喜欢的就是见客人,方醒无奈的道:“爹啥时候骗过你啊!快吃。”
……
等方醒牵着土豆出现在前厅时,乌云都已经快把墙壁看穿了。
“乌云姑娘,找方某何事?”
方醒牵着土豆到了主位,辛老七亲自护卫在土豆的身边,一时间气势十足,让人以为土豆才是真正能做主的人。
乌云对土豆笑了笑,换来了一个严肃脸,然后说道:“兴和伯,大明对小王爷怎么看?”
“你倒是有意思,直接问这种问题。”
方醒沉吟道:“听说脱欢的名字是阿鲁台取的?”
“是!所以小王爷和阿鲁台势不两立!”
乌云的反应很快,有些外交人员的素质。
方醒漫不经心的看着土豆,突然说道:“赵王让你在常悦楼配合,给了什么许诺?”
“没!”
乌云的面色不变,然后说道:“兴和伯何出此言,我和赵王那天可是第一次见面。”
“是吗?”
方醒还是漫不经心的看着土豆:“听说脱欢励精图治,不断在吞并周边的部族,萨穆尔公主的名头很好用,就像是黑夜中的明灯,总能吸引许多飞蛾进去,脱欢的麾下应该很强壮了吧。”
土豆不眨眼的在听着,小脑袋还一点一点的,好像是在赞同方醒的话。
方醒鼓励的笑了笑,然后回头,看到乌云面色苍白的模样,就笑道:“怎么,难道脱欢的近况被本伯说中了吗?”
乌云强笑道:“小王爷如今过的很艰难,瓦剌三部,其它两部都对小王爷虎视眈眈,而阿鲁台虽然慑于公主所在,可却也不时派人来抢些东西,不然我也不会来到大明求援。”
“大明也很艰难。”
这时门口出现了小刀,他冲着方醒点点头,然后又走了。
方醒吃早餐耽误那么长的时间,其实就是让小刀赶去宫中,向朱棣禀告乌云来方家的事。
看样子朱棣是没问题,让方醒可以试探一下乌云。
“直说了吧,大明很穷,想要获取好处,脱欢准备了什么代价?!”
方醒的气势陡然一变,目光锐利的锁定乌云,咄咄逼人的问道。
乌云只觉得胸口发闷,心中发紧,这才想起了苏德一路上叮嘱的话。
“那方醒南征北战,杀人无数,想想交趾,想想朝鲜和倭国,想想朵颜三卫。”
“在这种人的眼中,敌人只有可杀和可不杀的区别,你别想着他会垂涎于你的美色,我估计他更想拧断你那纤细的脖子!”
乌云不禁看向方醒,发现他的视线果然是在自己的脖子上,不禁心中一乱,就说道:“兴和伯,我不知道,为了制衡阿鲁台,大明就该给……”
“就该给什么?就该白给你们好处是吗?”
方醒的气势再次变了,他讥讽道:“别想美事了,草原上的人讲求的是现实,今日的朋友,明日就会为了一个肥美的草场而反目成仇,兄弟之间也可以同室操戈,所以利益!你们的眼中只有利益!”
乌云无言以对,方醒却继续说道:“我说了利益,那么脱欢能给大明什么利益作为交换呢?”
“阿鲁台……”
乌云脱口而出,仿佛阿鲁台这个名字能辟邪。
“阿鲁台?”
“可笑!”
方醒不屑的道:“上次本伯在兴和突袭阿鲁台的人,以少打多,全歼!你们应当知道了吧?”
乌云不由自主的点头道:“知道。”
方醒眯眼看着她道:“那脱欢还敢用制衡阿鲁台来当做筹码吗?”
“回去吧,好好想想,要不就等新的使者到了之后再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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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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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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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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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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