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为了赶速度,也只能是后军变前军了。
朱高煦的应对不可谓是不快,可方五带来的消息却让人沮丧。
“王爷,老爷,左侧五里多有条隐蔽的小路,路上全是行军的痕迹,很新鲜。”
朱高煦仰头郁闷的呼出一口气,可方醒接下来的猜测却让他的心落到了谷底。
“王爷,我担心……里应外合!”
朱高煦脸上的横肉在纠结着,目前只有一种办法了。
……
午后的东关城就像是个刚摆脱被子封印的美女般慵懒,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雨后泥土的腥气。
东关城不但是布政司的治所,而且还是一个大仓库,各种物资军械都在库房里堆积如山。
十多名聚宝山卫的军士正在这一片库房的外围巡逻,哪怕是午后疲倦的时候,可他们的精神依然旺盛,目光四处梭巡。
“有人!”
刚转过拐角处,前面的军士看到前方一百多米处,几十个黑瘦男子正手持各种武器狂奔而来。
小旗官大惊,马上喊道:“发信号,排枪准备!”
一名军士拿出烟花弹点燃,烟花弹在空中炸响后,这些人也逼近到了六十多米处。
“我们可是聚宝山卫,就你们这点人还真以为能抢到仓库?”
小旗官举枪,冷笑着等待距离接近后喊道:“开火!”
“嘭嘭嘭嘭!”
人少,所以只是一排齐射。
那群人看着倒下惨嚎的几个同伴,脚步反而又加快了几分。
“手雷!”
“轰轰轰!”
十多枚手雷齐齐炸开,硝烟中,十多个男子面无人色、跌跌撞撞的冲了出来。
可等待他们的还有刺刀……
在烟花弹炸响的那一刹那,城墙上的沈浩就已经警觉了,他马上让金安带人去城内巡查增援,然后又命人搬运手雷上来。
“大人,那边有动静!”
望远镜的视线内,一片黑影正朝着这边涌动而来。
沈浩深吸一口气,喊道:“去请黄大人来,还有,让金安带一半人回来,我们……有大麻烦了!”
等黄福急匆匆的上了城墙时,不用望远镜,肉眼就已经能看到那漫山遍野的敌人正在扑来。
“调虎离山啊!”
黄福艰难的说道:“沈千户,能坚守多久?”
沈浩的面色严峻,“黄大人,这个不好说,若是敌军不顾伤亡的蚁附而上,一个时辰,最多一个时辰。”
如果这里是一座小城,那么沈浩敢说至少能守十天以上。
可东关城却是布政司治所,占地不小,如果敌人从四面同时进攻的话,一千多人根本就照应不过来。
金安也带人上来了,他看着那些扛着木梯等攻城器械冲来的敌军,不禁脱口道:“大人,我们挡不住,报信也来不及了。”
哪怕这话让人绝望,可沈浩还是点头赞同道:“算算大军的行程,就算是能突出去报信,可等王爷和伯爷接到信时,东关城必然陷落。”
黄福趴在城墙上,看着那些渐渐放缓了脚步的敌人,身体一阵颤抖后,回身嘶喊道:“沈千户,令看守仓库之人在叛军攻入仓库前,必须点燃,全给本官烧了,不留一粒粮食,一把刀枪!”
玉石俱焚!
不过是一瞬间,黄福在判断了形势之后,马上就下定了决心。
我宁可把大明的财富付之一炬,也不愿意它们落入到这些叛逆的手中。
沈浩的面色铁青,叫人去传令后,又派出了瞭望哨去四处巡查,提防敌军从其它地段发起突袭。
阮增华坐在一匹矮马上,他的身上是一套明显有些大了的明军盔甲,腰间同样是大明制式的长刀。
等耳边那和打雷般的喘息声渐渐平息下来时,阮增华拔出长刀指着城头喊道:“破城之后,杀光明人!”
这话的意思就是屠城,任由大家抢夺杀戮。
屠城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震慑以后的敌人,其次就是给麾下鼓舞士气。
这支衣衫褴褛的杂牌军听到这个好消息后,顿时就迸发出了惊人的能量。
“杀光明人!”
“杀光明人!”
“杀光明人!”
三声呐喊声震四野,可城墙上的人却巍然不动。
阮增华深呼吸一下,喝令道:“进攻!”
“杀……”
人浪就像是潮水般的朝着墙头扑去,前方的是弓箭手,跟在后面的人扛着木梯,而后就是那些得到屠城许可,正嗷嗷叫着的叛军士兵。
“一刻钟!”
阮增华皱紧眉头对亲信说道:“一刻钟之内必须要攻下来,然后抢一批辎重就走!”
亲信纳闷的问道:“那些人进城后,肯定会杀红眼的,到时候怕是约束不住他们,走不了啊!”
“不想走的就留下吧。”
阮增华看到第一架木梯已经架在了城墙上,就冷笑道:“愿意走的不是忠心于我的,就是聪明人,留下的蠢货至少还能挡住追兵,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亲信惊道:“大人,难道我们的大业就放弃了吗?”
阮增华在起事后就给自己挂了个将军的名号,还让手下们叫他大人,也算是过了一番官瘾。
“嘭嘭嘭嘭!”
城墙上突然冒出了一排军士,他们近距离的瞄准在攀爬的敌人,轻易的用排枪把他们打了下去。
老子那么多的人,你这点火器能挡住多久?
哪怕是城墙上的排枪轮转不停,可阮增华依然是信心十足。
“明人的大军虽然被骗了过去,可我断定最多半日就会被斥候发现,到了那时,我等就是待宰的羔羊,明白吗?”
亲信大悟道:“大人,小的明白了,只要咱们保留着核心逃出去,很快又能拉起一支队伍来。”
“嘭嘭嘭嘭!”
城墙下猬集着士兵,排枪的铅弹就像是石入大海,只能溅起一点水花。
“大人,有人上去了!”
亲信指着左边的墙头,惊喜的喊道。
一千多人要想防御面积那么大的城墙,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所以很快就有人突了上去。
“齐射!”
作为预备队的一个百户所大步上前,排枪齐射,把刚上墙的几个敌人打翻在地。
“大人,右边又上来了!”
黄福拎着宝剑在四处打气,闻言朝着右边一看,顿时就心底一凉。
右边的一个防守缝隙处,原先的两名军士已经被箭矢射中倒下。
一个在交趾人种中算是高大的男子披着重甲当先登上了墙头,他仰天一声大喊,然后挥舞着手中的厚背大砍刀就冲杀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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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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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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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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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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