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昨日之门>第196章 饭碗的问题(上)
  余杉又续交了房费,在酒店里待到了中午。琢磨着时间差不多了,掏出手机给刘焕打了个电话。焕哥手机倒是开机了,可始终没人接听。过了能有几分钟,刘焕打了回来。

  “杉子?有事儿找我?”

  余杉能听到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呼呼风声,估摸着刘焕是在外面。他说:“焕哥,你是不是来珠海了?”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田珍知道吧?音乐界一个好朋友,就是唱《执着》那位。她来珠海搞演唱会,就叫了我过来助唱。诶?杉子,你别告诉我你也在珠海。”

  余杉乐了:“还真就巧了,我现在就在珠海。原本早晨就想走,一听焕哥你要来,那我可不能走了。”

  “你真在啊。那没得说,等晚上唱完了咱们聚聚,我再给你介绍几位好朋友。”刘焕那头传来一阵细小的说话声,过了会儿,刘焕凑近话筒说:“杉子,我这边儿有点忙,你手机开着,晚上忙活完我找你。”

  余杉答应一声,就挂断了电话。在房间里转了一阵子,余杉琢磨着窗外阳光明媚,大好时光总不能一直耗在酒店房间里,就出门找了隔壁的杨睿。他敲了门,杨睿倒是开了门,可脖子上夹着手机,正跟谭淼你侬我侬呢。这俩人打电话很有特点,基本上都是谭淼再说,杨睿偶尔能插一嘴,其他大部分时间这傻小子都在傻笑。

  余杉估摸着,这俩人要是后来走在一起,杨睿这家伙肯定被吃得死死的。等了足足二十分钟,杨睿才挂了电话。余杉也懒得跟这傻小子说什么,招呼一声,领着杨睿就去逛街。

  路上,杨睿憋了半天问道:“哥,咱们啥时候回去?”

  余杉瞥了他一眼:“怎么着?谭淼催你了?”

  “没有,”杨睿挠着头说:“就是……就是好几天没见,有点想她了。”

  余杉笑了:“最多两天咱们就往回走。话说回来,你们俩到底什么情况?”

  “没啥情况,就那样呗。”

  余杉一琢磨,明白自个儿想差了。这年头谈恋爱都很含蓄,也没有什么表白之类激烈的举动,通常都是一男一女看对了眼,就那么处着,过上一段日子,遇见熟人彼此一介绍:“这是我对象。”

  谭淼再怎么泼辣也是个姑娘家,杨睿这货纯粹是个属驴的傻小子,抽一鞭子不往前走还往后退。为杨睿未来的家庭生活默哀了一阵,余杉觉着这样也挺好,杨睿本来就够傻了,娶个精明点儿的媳妇起码能调和一下。

  这天下午余杉带着杨睿四处游逛,他到过深港,觉着珠海就是个小一号的深港。到处都是工地,今天新修一条马路,到了明天这条马路一封,就开始扩建。看着有如大工地一般的城市,余杉倒是想起了流传于齐北的顺口溜。

  山西的柿子河北的桃,齐北的马路天天刨;羊城的葡萄开鲁的瓜,齐北的马路天天挖;狗胖子烧鸡京城烤鸭,齐北的马路坑坑洼洼;广东人说,广州发展太快了,我一年没回去就迷路了。上海人说,上海发展太快了,我一个月没回去就迷路了;京城人说,京城发展太快了,我一个礼拜没回去就迷路了;齐北人说,齐北发展太快了,尼玛我早晨上班还好好的,下班回家发现没路了!

  想到这儿,余杉噗嗤笑了一声。身旁的杨睿有些莫名其妙,追问了一嘴,余杉只是摇了摇头没言语。有些梗儿,说出来杨睿也不懂……哦,恐怕连梗是什么他都不懂。

  在珠海市区逛了一大圈,吃过晚饭,余杉打听了一下田珍开演唱会的地点,然后直接买了俩大花篮,去到演唱会现场又买了两张前排的VIP票。

  吃过晚饭,打了一辆出租车就去了演唱会现场。到了地方一瞧,门口早早的排起了长队。余杉买的是前排的VIP票,可以走特殊通道。俩人坐到座位上的时候,现场还空荡荡的,进场的没几百人。观众陆续进场,余杉也没讨人嫌去后台找刘焕套近乎。他跟杨睿老老实实坐在座位上,等着演唱会开始。

  七点半一到,舞台灯光亮起,演唱会开始。一袭黑色的田珍款款走出,开场就唱了一首成名作《执着》。田珍这个女歌手在九十年代末红透了半边天,那张尝试性质的轻摇滚专辑传唱整个大江南北。

  《执着》《干杯朋友》《野花》这三首歌曲曲经典,到了一五年,余杉一个人开车的时候偶尔也会单曲循环《野花》,这歌越听越有味道。

  田珍的演唱会没让余杉失望,独特的声线,炉火纯青的唱功,再加上如今的田珍正处于巅峰期,LIVE听起来棒极了。就连五音不全的杨睿都听兴奋了。

  田珍唱了几首歌下去休息,刘焕上台助唱了一曲,余杉一瞧正主来了,径直打发杨睿送上去一个花篮。刘焕拿着麦克风瞧见了杨睿,跟着又瞧见了余杉,唱歌的时候手指了指余杉。余杉明白,意思是让他别走。

  刘焕唱完下去,又换了田珍,等唱到最后一曲《干杯朋友》,杨睿又上去送了回花篮。田珍唱的时候,几千人合着,歌曲中那股离别的愁绪转瞬走进了每个人的心里。

  演唱会结束,工作人员维持着秩序,指挥着观众有序退场。余杉刚起身,从舞台上跳下来一个人,走到近前问:“余先生?”

  “是我。”

  “跟我来,这边儿走,焕哥说你直接去后台就成。”

  余杉、杨睿跟在那人后头去了后台,远远的就瞧见一帮音乐界的各种咖将田珍团团围住,恭贺着田珍演唱会成功。

  余杉在旁边等了一会儿,等人散去,朝着刘焕招呼一声:“焕哥!”

  刘焕正拉着一个男人说话,转头瞧见余杉,高兴了,喊了一嗓子:“田珍,过来过来!”左手扯着田珍,右手拉着那汉子,走到余杉跟前指着他说:“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在齐北认识的一小兄弟,杉子,那首《生死不离》就是他写的。”

  余杉心虚的客气着:“瞎胡闹写的,难得入了焕哥法眼。”

  刘焕又介绍身旁两人:“这个不用介绍了,你肯定认识,田珍。”

  田珍主动伸出手,余杉赶忙握了握,恭维着说:“我一直是你的歌迷,最喜欢的就是那首《野花》,在家没事儿的时候经常单曲循环。”

  田珍沙哑着嗓子说:“是不是啊?那你可不能偏心,《生死不离》我听了,是好歌。杉子回头你也得给我写一首不比这差的。”

  刘焕又介绍说:“这个你可能不熟悉,那日松,也是我的好哥们。”

  那日松?好家伙,难怪瞧着眼熟,这不是三宝老师嘛!

  余杉赶忙过去主动握手:“久闻大名!”这可不是恭维,且不说那日松写了多少好听的歌,单单人家带出来的学生就够牛逼。那学生是谁?说出来吓你一跳,王妃!没错,就是跑去香港混成天后,后来总上花边新闻,大搞姐弟俩的那位天后。

  那日松乐了:“我什么时候这么有名了?”

  这就是幕后工作者的悲哀,甭管写多少出色的曲目,到头来观众记住的依旧是歌手,至于是谁写的……谁在乎?

  几个人打过招呼,就有演唱会的导演找过来,叫田珍一起去庆功晚宴。说是晚宴,其实就是交际去了,出了演唱会相关人员,去的都是珠海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田珍推不过,就邀着几个人一起去。

  刘焕瞅了一眼那日松,后者直接摇头:“我就不去凑热闹了,都是一帮经商的,我跟他们谈音乐他们听得懂么?”

  刘焕就说:“他不去,那我也就不去了。得,你忙你的,我们几个随便找个小饭馆吃吃喝喝比什么宴会热闹多了。”

  田珍羡慕的说:“我也想去啊……这么着,回头我给你打电话,结束的早我就过去找你们。”

  众人说定,刘焕领着一行人往外走。边走边低声说:“你们算是有口福了,我知道附近有家海底捞,味道不错。”

  杨睿有点懵,问:“焕哥,海底捞是啥玩意?”

  “就是火锅。”

  杨睿一撇嘴:“火锅就火锅呗,叫什么海底捞啊。”

  那日松哈哈大笑:“说的没错!不过要说起火锅,还是我们家乡的最正宗。原汁原味,草原上的羊都是现宰的,吃起来一点膻味都没有。”

  齐北距离内蒙不远,饭馆里的羊肉大多来自内蒙,闻言余杉立马附和。四个人里,一个内蒙,两个北疆,提起内蒙涮羊肉赞不绝口,倒是把刘焕给说没词了。

  刘焕指着几个人说:“我说不过你们,不过这海底捞还是有点儿意思,你们吃了就知道啦。”

  四个人出来,坐上一辆田珍给安排的商务车,刘焕开着车就走。这珠海刘焕倒是来过几回,路况半熟不熟,为了找到那家海底捞,刘焕开着车足足绕了三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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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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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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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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