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代代相传、生生不息,通过古老而血腥的邪恶仪式,不断尝试与某种神秘存在取得联系】
翻页声在客厅响起。
陆离正在审读手下人从正义强尼那里“借”来的档案记录。
事情发生在八年前,东区侦探强尼受到了一封来自弗尔镇的委托书。
上千里路程,往返一趟将耗费近半个月的时间,期间需要换乘火车、公共马车、乡村牛车,而赏金仅有可怜的五镑,刨除路费,剩不下多少,估计还得让调查员伙食费自理。
之所以会邀请他,是因为几个曾在东区讨生活的镇民,听说过强尼先生擅长处理灵异事件。
而委托书中,更是称其为伦敦最有名的传奇侦探。
事实上,那个阶段,这个绰号“正义”的男人才从事侦探行业六七年,谈不上菜鸟,但也不能被称之为名侦探,只能说经验丰富。
为了把人骗过去,镇民用了大量修饰词,甚至给他冠以救世主之名。
至今,那份委托书仍保存在档案中,时不时被强尼打开,进行自我欣赏。
但真正引人注目的地方是案件本身,足够诡异、神秘,强尼愿意做这笔亏本买卖,大概率也是对案子起了兴趣。
弗尔镇。
一座靠近北海的偏僻小镇,三面环山,与其说是镇子,倒不如说是村庄,只有不到两千人口。
那里民风淳朴,仍保持着中世纪的生活习惯与作息方式,但突然有一天,开始连续人口失踪现象,且均为已婚女性,给一个又一个家庭带来恐慌……
而匆匆赶来的强尼,开始了抽丝剥茧般的调查与分析。
他带着猎犬终日在山谷与密林间穿梭,搜寻受害者遗体,同时,收集性格怪异者、独居者、品性卑劣者的名单,挨个询问,并暗中监视。
抵达目的地三天后,强尼终于有所发现,他在郊外密林中发现了一个百人坑,里面全是遭到V型剖腹的妇女。
每一具尸体,都存在肢体残缺现象,每一具尸体上的切口都整齐毫不凌乱,每一名受害者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
“未免也太过巧合了吧,发生在东区的案子,不就是这样吗?”
“是啊,受害者皆为女性,而且档案上描述的很清楚,开膛破肚、脏器被特意取出,最后再被回填。”
“凶手先将器官跟尸体按照仪式要求摆放,等完成之后,将其全部抛至荒郊野岭。”
白宇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开始还原真相,说得有模有样。
唯有陆离,仍皱着眉头,他将档案翻至最后一页。
经过排查,正义强尼在展开调查的第七天,罪魁祸首归案,那时他正在尾随妇女,被三头猎犬当场扑倒。
本雅明·莱希,体内流淌着暗黄色浆体物质,在猎犬撕咬下,身体开始扭曲,嘴巴裂到了脑后。
“玛德,那三条畜生竟然能把怪物要死,莫非它们是遇强则强?”
白宇犯嘀咕。
很显然,他已经在心中默认,两起案件为同一类。
“死无对证。”
陆离放下档案,捏了捏眉心,从档案结语来看,强尼对这起案子仍抱有一定的疑虑——
未能获得口供。
当然,物证并不缺,在这个叫本雅明的独居男人家中,搜出了大量凶器,以及尚未焚毁的染血衣物。
“可是,在这个男人死后,小镇再也没案件发生。”高谦指着档案,补充道:“虽然那个叫强尼的男人性格恶劣,喜欢养恶犬,但不可否认,他非常负责,两年前还特意回访了弗尔镇。”
“安逸、祥和,时间抚平了一切,镇民回归了淳朴生活,镇长说,自那以后,连一起盗窃案件也不曾发生。”
“这是档案中的原话,还附带了三张黑白照片,所有人都笑得很开心。”
话落,房间内恢复了安静。
陆离依旧皱着眉,让人不禁疑惑,答案已经如此明显了,为何会愁眉不展。
下意识地,三人看向潘明与杜克,他们亦是如此。
莫非有什么隐情不成?
白宇后知后觉。
一个流淌着黄色浆体的畸形怪,可以被猎犬咬死。
一个金发女郎,手段和身形皆难以捉摸,近乎不死。
两者出入太大,因此,陆离更加相信自己的眼睛。
更何况,弗尔镇足足死了上百名妇女,而造成这些惨案的凶手却格外缩小。
伦敦偌大一座城,死了几十名女子,官方数据是四十二,现在应该上升为四十三,算上那些未能被统计到的人,满打满算,最多七八十人。
结果呢?元凶是个难以对付的金发女,三名特优生一时间竟也无法拿下,任由她离去。
当然,在没有宣告结案之前,需要在元凶二字上面加个引号。
“至高母神……至高母神……本雅明·莱希临死前,不断念叨着这个名字,神情狂热,浑然不惧死亡。”
“仪式大致类似,结果却出现了偏差,是什么原因。”
陆离喃喃自语,试图从档案中提取出有用信息。
可是,母神这个词范围很广。
盖亚,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母,希腊众神基本都是她的后代。
提亚马特,古巴比伦神话中创造世界的母神,跟盖亚一样,提亚马特同样是古巴比伦众神的母亲。
婆利蒂毗,古印度神话中的大地之母,传说世界上的众神和一切生物都是从婆利蒂毗身上诞生。
伊邪那美,日本神话中的母神,也是黄泉污秽之女神,日本诸神是她与其兄伊邪那岐所生。
当然,陆离第一个想到的母神自然是女娲娘娘。
“正统神话中,唯有伊邪那美能跟邪恶沾边,但在一个盎格鲁-撒克逊国度,会有人信奉祂?”
陆离自言自语,接着,开始转变思考方向,沉声道:“我记得课上讲过,有一位堕落的丰饶之神,被信徒奉为至高母神……”
“孕育万千子孙的森之黑山羊。”
五道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对各种宗教神话均有涉猎的潘明,堪称课代表,他主动解释道:
“在克系神话中,有说法称祂生出了几乎所有的旧日支配者,乃至一切生命,一切修复、恢复、孕育生命的咒术可能都与其有关。”
“不,我是指信仰方面。”
吃了几次小亏以后,陆离也开始转变态度,认真对待那些无趣的文史类课程,因此,特意了解过廷达罗斯之猎犬的他,不可能没听过森之黑山羊。
“有一种说法是,祂还诞生出一种名为‘黑山羊幼仔’的生物,它们作为莎布·尼古拉丝的代理者而行动,代替祂接受信徒的祭品和崇拜。”
见陆离往这方面想,在场众人也开始转移思路。
白宇表情奇怪道:“何止,那些幼崽会吃掉对祂不敬的人,并将母神的福音传播到宇宙各地。”
“你怀疑是幕后黑手是一只幼崽?唔,确实有这种可能,因为,它们的形态并不固定。
分支神话中提到,一种名为黯藻的生物,它生活在海洋之中,与常规黑山羊幼仔不同,形态像是一大团漆黑腐臭的巨型水藻,以此类推,可能还存在其它变种。”
闻言,杜克点点头,提醒道:“涉及这种概念和形态模糊的生物,不能凭借经验随意作出判断。”
“所以说,绕来绕去,东区连环杀人案还是可能与那个至高母神有关。”
说到这里,陆离心中有些无奈。
黑暗蛰伏、诡异潜藏得极深,这种状况下,又没有太多资料可供参考,实在太折磨人了。
而且,绝大多数扮演者都有种预感,会有一场大灾难爆发。
这并非臆想!
一个人这么想,可以说是错觉。
一大群人皆是如此,便需要警惕了。
至于为何会有种预感,是因为就目前展现出来的难度,跟先前那几场完全不匹配。
【上不封顶,节节攀高】
每次给出这种评语,都意味着无尽折磨与死亡。
尤其是对陆离三人而言,了解得越多,危机感就越强烈——
一件不起眼的道具,平时用来看时间,结果竟然可以干涉时空、因果。
说实话,陆离不会天真到以为校长给他一个人单独开了作弊器,恐怕整个雾都,潜藏着太多匪夷所思之物。
“下午去拜访福尔摩斯先生时,向他请教一下有没有关于至高母神的相关记载吧。”
说完,陆离站了起来,暂时不想再纠结本案了,五个人聚在一起,与其说是在推理正确方向,倒不如说成调查,调查真相。
推理:基于哲学、逻辑、心理。
而本案,明显涉及到神秘学,用调查来形容更加合适。
在众人的注视下,陆离推开次卧,朝里面看了一眼。
小伙计仍在沉睡,距离注射血清已经过去了近五个小时,最快再有一小时,他就能苏醒过来,但站在师长的角度,陆离希望米高多睡一会儿。
根据上个世界研究古龙血清的经验来看,沉睡时间越长,说明吸收度、契合度,以及天赋越高。
好运的小子……
身为血清提供者,高谦心中感慨万千,他实在看不出这个土著居民有什么特殊之处。
大概是大佬富有同情心吧。
当然,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后辈,在最终结算中,肯定也能获得一定的评价。
要知道,在考试改革,取消强制任务,实现极高自由度之后,个人表现出的闪光点,成了评判标准。
莫非大佬早就考虑到了这一步?估计是了,不愧是特优生,一言一行都带着深意。
高谦想得越来越离谱。
事实上,陆离只是纯粹同情这个可怜的孩子,当时,他并未想到破坏秩序,只想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帮助穷人,做到问心无愧。
等到了后来,小伙计跟在穿越过来,大家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
从收养到收徒,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哪里有那么多算计。
……
下午一点五十五分。
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即西敏寺前门,停下了两辆马车。
陆离等人鱼贯而出。
虽然他们提前五分钟到场,但依旧没有温斯里警官来得早,他正在大门旁边踱步,显然是等了有一会儿了。
见状,陆离快步上前,主动招呼道:“温斯里先生,非常抱歉,我们来晚了。”
“没有,只是闲在警署没事做,提前过来做个看看。”温斯里发出谦和的笑容,视线掠向陆离身后,好奇道:“这四位是?”
在场众人中,他只见过杜克,加之接触的次数多,关系比较亲近。
白宇三人则是有过几面之缘,毕竟,前几天,这位警官负责接待过来自民间的私家侦探。
而潘明,不管是另一个世界,还是眼下,都是第一次见面。
“我们是一个团队。”
陆离感觉,带这么多人去福尔摩斯家拜访,确实有点不太合适,但不去结识又不好,只能硬上了。
“这几个伙计都对那位大侦探感兴趣,想去结识一下……”
白宇立刻开始附和,“没错,我之所以进入私家侦探这一行,是受福尔摩斯先生的影响。”
闻言,温斯里警官也不再疑惑,无奈叹了口气,道:“那今天下午,福尔摩斯先生家可要热闹起来了。”
话音刚落,钟声在众人耳边敲响。
如果非要选出雾都的标志性建筑,那大本钟绝对能占据名列榜单。
站在西敏寺外,向东北方看去,正是一座近百米高的方形尖塔,上面挂着一口巨钟。
重13吨半,直径7米,时针长2.75米,分针长4.27米,钟摆重305公斤,每走一小时,便会报时一次,洪亮的钟声能传遍附近所有街区。
现在是下午两点整。
“等有时间了,一定要好好逛一下伦敦。”望着巨钟,陆离表情复杂,感慨道:“它就像个秘密仓库,不知存放了多少宝物。”
“哈哈,等连环杀人案破了,我请假给各位做向导。”
温斯里警官并没有领会其中的深层含义,主动揽下了向导的活,介绍道:“相比于年轻的大本钟,西敏寺更加具有历史意义,从11世纪起,历代国王都在此举行加冕仪式,很多涉密区域都不对公众开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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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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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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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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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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