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夫看了看正在思考的李寻欢,询问道。
李寻欢看着袁英远去的方向,叹口气道:“其实刚才他大可不必提我,因为他的剑并不比我的飞刀差!”
“哦?”
马夫略有惊讶道:“这世上还有比小李飞刀还快的剑?”
李寻欢苦笑一声:“这世上比我快的人很多,我有感觉他的拳脚功夫也不再他的剑法之下!”
“……”
马夫愣愣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
说话间,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此时一片旷地上已经成了修罗场,清冷的月光下,但见十几名武林人士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
鲜血屠地!
每个尸体脸上都露出惊诧,恐怖的神色。
袁英甩了甩剑身的血,还剑入鞘,冷笑着看向对面的人:“跑啊!你再跑啊!”
对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逃跑的诸葛雷。
就在刚才,袁英追上诸葛雷后,又被一帮武林人士围攻!袁英自然不能坐以待毙,只好出剑搏杀,这才有了现在的场面。
“少侠,有话好说!”
诸葛雷直接跪在地上,痛哭流涕道:“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妻儿,还请少侠放我一条性命!”
“哼哼,还想骗我!”
袁英“唰”的突然拔剑削掉了诸葛雷的耳朵,森然道:“说!你把金丝甲藏哪了?”
“啊!”
诸葛雷惨叫一声,捂住耳朵,忙不殊道:“我说,我说,金丝甲就在我身上!”
诸葛雷一边说,一边扒衣服,露出里面的金丝甲。
“嗖嗖嗖!”
诸葛雷脱衣服瞬间,从背后突然弹出三根袖箭。
乍闻“嘭”的一声,想必对方是中箭了!
诸葛雷大喜抬头,却看见袁英手指上夹着三根袖箭,此时正冷笑着看向他!
“真是豺狼之心,太狠毒了!”
“啊你…这怎么可能!”
诸葛雷此时也知道再无和谈可能,眼中露出厉色,挥剑向袁英刺来:“我和你拼了!”
“找死!”
袁英目光森冷,飞身相迎。
诸葛雷只感眼睛一花,人影一闪袁英已到了他的身后。
“好…好快!”
诸葛雷艰难说出三个字,脖子浮出一道细线。
袁英头也没回,收剑,就这么走了。
“噗!”
在袁英走出很远后,诸葛雷的脑袋才从肩头滚落了下来,脖腔内的鲜血“噗”的一下喷出老高!
至于金丝甲,远没有这次教训重要。
对于袁英来说,缺少的正是江湖经验,未来即便自己实力再强,总有宵小伎俩叫人防不胜防,天下之大好人毕竟太少,自己这次算是涨姿势了!
冷哼一声,袁英已如弹丸般飞掠出去,整个人宛如御风飞行,迅疾无比!
一些躲在远处的武林人士这才敢冒头出来,心中叹服不已,这世上居然还有武功如此高强之人。
当袁英回到酒楼的时候,李寻欢早已离开了这里。
“唉大哥,看来我得去山西李园找你了!”
袁英叹了口气,转身直奔山西。
此时江湖正值梅花盗猖獗,武林中人之所以争夺金丝甲,一是为了击杀梅花盗,二则是为了能娶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她曾放言谁杀了梅花盗她便下嫁于谁,而金丝甲刀枪不入,正是克制梅花盗武功的利器。
……
一日后,袁英来到一家名为聚贤居的客栈。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还有一老一少两个很会说书的人,说书的人哪里都有,但这爷孙两个却不是那里都有!
只因他们是天机老人和他的孙女孙小红!
天机老人,位列「平湖」百晓生的《兵器谱》排名之首!犹在「子母龙凤环」和「小李飞刀」之上,排行第一名的「如意棒」使用者。
「如意棒」又叫做「天机棒」,千变万化,妙用无方,天机不可泄露,除了天机老人外,别的人不会知道有什么妙用。
天机老人武功深不可测,平常和孙女孙小红隐身在酒店或客栈向人说书。
但在其它时候却暗中监视江湖中各人物的动静,以维持武林各个势力的均衡。
更重要的是,他们属于一个庞大的武林世家,拥有巨大的情报网络,江湖上的事无所不知,而天机老人应该就是他们的当代家主!
正午时分,此时酒楼生意爆满,诸多武林豪侠围坐,各自要了酒菜吃喝,有的就竖起耳朵,倾听二人的说书。
“江湖烽火照天下,武林好汉势比高!”
孙小红来了个开场白,又敲了下响鼓,继续唱道:“天下英雄谁第一,小李探花有飞刀!”
这时她爷爷忽然打断道:“哎,小红啊,你那句唱错了!”
“唱错了?”
孙小红疑惑道:“我哪句唱错了?小李飞刀天下第一,这我也唱错啦?”
“哎呀错啦!”
老爷子一摆手,向众人解释道:“十几年前,百晓生造兵器谱,小李飞刀啊排行第三呐!”
孙小红不服气道:“我就是喜欢小李飞刀,”
老爷子叹口气,说道:“哎…你们女孩子都喜欢小李探花。”
说道小李探花,孙小红顿时来了精神:“听说他长得很帅哎!”
老爷子见她花痴,打击道:“帅哥多无情哦!”
孙小红摇摇头,露出向往之色,喃喃的道:“小李探花……他最多情了!”
“多情啊?哎呦……”
老爷子一摆手,走下台对着众位听客说道:“十年前他为了自己结拜的义兄,居然把自己心爱的女人都让出去了,哎,你说他多什么情啊?你说他多什么情啊?”
老爷子这么一说,台下听客不少点头赞同。
孙小红立刻反驳道:“这是小李探花他有情有义,可恨的是他那个义兄!”
“哦?”
老爷子惊疑一声,做出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他那个义兄啊,明知道林诗音和李寻欢是青梅竹马,早已定了情,他却大模大样的抢了人家的老婆,还抢了人家的房子,真是不要脸!”
“好!哈哈哈……”
说道不要脸,诸多武者纷纷叫好,有的甚至已经扔出了赏钱。
(ps:这两章可能有人会说主角傻,但是作者就是要塑造一个有血有肉,有弱点的主角,虚幻中求真实,这是作者一直以来的信条,所以尽量将人性美丑善恶表现出来,写一个真实的小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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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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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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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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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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