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军警无界>第二章第三节 姜晓洛上了军校
  傍晚,太阳西晒,阳光透过院子里的梧桐树照在平房的屋顶上,留下东一块西一块的阴影。当地的夏天,最热的时候不是中午,而是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如果没有风,就更加闷热,人只要一动就会出汗,粘在身上根本穿不住衣服,就想着能够跳到水里冲个凉,其实经过一天的暴晒,水也是热烘烘的,只不过让人感觉有一丝凉意罢了。

  院子外面,路的对面,厨房顶上的烟囱已经冒出了缕缕薄烟,打着小旋向上飘着,在院子里就能闻到炒肉片的香味,搅动着人的味蕾。

  院子里很吵闹,大家都聚在第二排平房的西头,排队领衣服。

  是的,是发军装,这让大家很是兴奋。一群十四五岁的初中毕业生,他们原本会继续上高中,然后考大学,不管能不能考上,但至少还可以在家待上3年,和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现在他们却离开了家,独自一人来到这里,在城外的这个小山脚下开始了新的人生。

  下午队领导讲了一下大概的情况,对大家来说,或许并没有多想这将意味着什么。14个男生、8个女生,都还是孩子,也不会过多地去想什么,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虽然还是坐在教室里上课,但发军装、穿军装,对他们来说真的是一件让人兴奋不已的事。

  姜晓洛抱着一摞新衣服回到宿舍。他是同宿舍里个子最矮、最瘦的,常家杰和隋兴国差不多高,常家杰显的胖,隋兴国壮实一些。

  姜晓洛把军装搁在床上,拿起一件淡蓝色的上衣,拆掉上面的细钉子,抖开摆到胸前比划了一下,又放在床上,把身上穿的灰色绦沦短袖衬衫脱下来,拿起军装,刚披到身上又拿下来,走到门边的角落,从脸盆架上拿上自己的毛巾出了门。

  平房的东头是一大块高出一人的土台子,上面也全是杂草,被太阳晒得蔫了半截,没有一点生气。

  靠着土台子是一排水泥砌的洗漱池子,前面站着三四个人,有男有女。男生光着膀子,直接用毛巾接着水龙头流出来的水,湿了湿就往身上抹,女生则用脸盆接着装满了端回屋。虽然都还是孩子,但男女还是有别的。

  姜晓洛笑了笑,走到池边,打开水龙头,把毛巾放在下面浇湿拧一下,往背上搭过去擦了擦。刚转过身,看到常家杰、隋兴国也走了过来,肩上搭着白毛巾,三个人相互望了望笑了起来。天实在是太热了,不动都是一身臭汗。

  “哈哈!这衣服也太大了吧!”

  姜晓洛低头瞅着穿在身上的衣服,不由地笑了起来,再抬头看了一眼其他两个人,也是肥肥大大的。

  上个世纪80年代末,部队的军装根据常人的身型分成大中小、胖中瘦,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身材,要不往大号靠一点,要不往小号靠一点,反正大体合身。姜晓洛他们都还是孩子,刚刚发育的年龄,部队现成的军装,再小号的,穿上身也只能是大大的、宽宽的,春秋天倒是不错,松耷耷的,不粘在身上,还透气。

  天已经擦黑,平房两头屋檐角下挂着的路灯亮了,每个房间也亮着灯,站在院门口能够听到几个房间传来说话声,还有嘻嘻嘻的笑声。

  姜晓洛洗过漱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日光灯打着暗白的光线,散在不大的房间里,吊扇在头顶上吱吱地转着,吹下来的风还是热的。屋里没人说话,刚认识一天,还不熟悉,聊了聊今天的事,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姜晓洛穿着背心短裤,八字大开地躺着,望着天花板。今天,他和家人道别,背上行李,在县政府门前上了一辆部队的大客车离开了家,现在他一个人来到了部队,虽然这里离家不远,但从小只去过城里一两次,他根本搞不清楚部队在什么地方?家又在哪里?家里人都以为自己去了安陵,根本没想到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想着一家人如果知道自己就在南陵,会有什么样的表情呢?想到这,他不禁自嘲了一把。

  两个多月来,从知道部队来招人,犹豫是否报名,到哥哥劝说报名;从父亲无可的态度,犹豫,到一种期待;从参加考试、体检,到拿到录取通知书,一家人的开心……姜晓洛的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一样一帧帧地浮过,心情模糊杂乱,有高兴激动,有恐慌不安,自己说不清楚也理不清楚,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咻咻咻……咻咻咻……”,又是哨声响起,躺在门边床上的常家杰坐起来,走到门边关了灯。

  熄灯了。后排队领导宿舍的灯光透过窗户散进来,投在屋里的水泥地上,形成一条条光雾线。窗外,没有月光,树影衬着灯光,在砖板路上留下婆娑的影子,偶然吹过一阵小风,树动,影动。院子里空荡荡的,屋檐下的路灯泛着弱弱的暗红光,引来一团团小蛾子聚在灯下,嗡嗡作响。院子后面的山坡上,一片黑暗,不时传来青蛙的呱呱声,时起时消。夜空中,闪着不少星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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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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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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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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