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一跨,
江逸身体飞跃,直接落在一匹战马之上,
冷冽的气息,全部绽放,
浑身的剑势宛若实质,这战马瞬间就变得无比温驯,
江逸一拉缰绳,战马便疯狂的朝前方猛冲。
这一刻,璀璨的剑芒,不断闪烁,
一剑、一人死,
江逸坐下的战马,飞奔腾,无人可挡,犹如地狱杀出来的战神。
狼城,距离赤龙帝国驻军之地,不过十里路途,然而这短短的距离,却成了地狱,无数的尸身,遍布其中。
在狼城上,有三千弓箭手,全都是箭术最精湛的弓箭手,遍布狼城每一个角落,每当有狼族士兵靠近,箭矢便破空击杀。
那只能容纳几人的狭窄一线天,狼族的士兵,即便躲过了弓箭,也不敢冲进去,在那里,他们狼族大军,根本施展不开。
而且,狼族的大军,根本进不了狼城前方的狭谷,因为这里,有一道身影矗立在那,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正是剑圣章廷宇。
帝国士兵,可以直接从章廷宇的身后走进去,或者爬上北山的峭壁,背负弓箭,阻击敌人。
可狼族的士兵,一旦靠近,必被章廷宇的剑气击杀。
章廷宇的剑,当真强悍,剑剑染血,必须杀人。
看着远处不断被屠杀的帝国士兵,章廷宇心如刀割。
江逸跨马到达时,直接下了战马,站在章廷宇身边,静静看着前方不断倒下的士兵。
这些死去的士兵,全都是,因为他江逸。
“凌夫差!”
此时此刻,江逸对凌夫差的杀机,攀升到了极致,
几十万战士的生命,活生生的人,在凌夫差的眼中,居然说被丢弃就丢弃。
他凌夫差,就为了杀他江逸,却要如此做,引两军内战,给了狼族千载难逢的机会。
而狼族,显然是知道这边生了内乱,抓住了这个机会,这一切,不会是巧合。
人群汇聚的越来越多,几乎都被章廷宇赶上了一线天两边的峭壁上,只有在那山上,才能更好的狙杀闯到此地的敌人,保护自己。
远处的帝国士兵,很快就已经被狼族骑兵屠戮一空,无数的狼族铁骑,缓缓的朝着一线天逼近。
不过,在他们距离一线天千米之外时,铁骑忽然都停了下来。
一线天,是帝国天堑,是帝国守护狼城最后的屏障,这点,狼族之人,自然非常清楚。
站在一线天上,可以轻易狙杀从下方通道行走的人,若是从那上面推动巨石往下落,不但能伤人,还可以阻止铁骑通行,再配合弓箭的狂猛射杀,一个人,就能造成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的伤亡。
狼族之人,自然不会愚蠢的硬闯一线天,那山上的伏军,还有很多。
若是他们强行要一个一个从一线天的过去,至少要让几万大军为之丧命,这绝非狼族所想看到的。
看着狼族大军,章廷宇的心,在颤抖着!
惨败,这一战,完全是一面倒的屠杀,
赤龙帝国的士兵,再也没了与狼族相抗衡的实力,
刚才,通过他踏入一线天的人群,最多只有十万,其中还有很多受伤的人。
这一战,牺牲士兵,逼近三十五万!
这,简直是一个耸人听闻的数字。
内乱时,狼族行军太快,直接就上演了大屠杀,
赤龙帝国一方,根本没有半点布置,几乎没有抵抗之力,只能仓促逃跑,而这仓促间的逃跑,自然无法胜过对方铁骑的度,五十万骑兵蜂拥而来,被杀的人,数不胜数!
这时,那停下的人群前方,有一道身影,缓缓的走上前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身材修长,面色有几分苍白,
不过,他那双眼睛,却透着睥睨天下的气质,让人不禁想要臣服,真乃王者之气。
“北山剑圣!”
男子嘴唇微微一动,声音并不大,但却清晰的落在章廷宇等人的耳中。
“金兀术!”
看着这男子,章廷宇轻声道,声音冰冷。
“剑圣镇守北山狼城十几年,我狼族无人可踏过狼城半步,章廷宇之命,赫赫如雷,金兀术一直敬仰不已,今天一见,胸怀激荡啊!”
坐在战马之上,金兀术对着章廷宇微微欠身,这是他对北山剑圣的尊重。
“败军之将,无以为荣!”
章廷宇的声音中,带着一抹悲凉,
三十多万将士,血染战场,这些,都是他的错,
此时此刻,他的心,在不停的滴血。
“人和已失,此非将军之过也,若是剑圣愿意加入我狼族麾下,我金兀术必俯身相迎,甚至,我的帅位,拱手相让!”
金兀术的话,非常的客气,他虽贵为太子,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倨傲,甚至,他能当着如多人的面,说出愿俯身迎章廷宇加入狼族,这等人,必成大事。
“胜就是胜,败就是败,何须接口?”章廷宇微微摇头,“谢太子的好意。”
“我让剑圣见一人,剑圣就会明白!”
说着,金兀术挥了挥手,
顿时,他身后的士兵,让开,却见,茫茫的人群之中,几道身影出现,
其中之一,是一道倩丽的身影,被绳索缠绕,押到了狼族大军面前。
“殿下!”
江逸和章廷宇的目光,都是一凝,
尤其是江逸,更是目光爆闪,锋芒尽露。
怎么会这样,二皇女,居然落在了狼族的手中?
难道,那刺杀凌婉清的人,不是凌夫差所安排,而是狼族之人下的手?
只是,为何凌夫差的手下,伏击在大帐之外,他一出现便遭到围剿,而且直接将他的罪名坐实?
一时间,江逸想不明白。
这时,金兀术的目光,落在江逸的身上,微微一笑,“你是江逸,对吧?”
江逸目光微凝,没等说话,却听金兀术先开口了,
“怒冲冠起,凭栏雨潇歇!”
“抬眼仰天啸,壮怀激烈志。”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狼山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跨铁骑,踏破北山峰阙”
“壮志饥餐蛮人肉,笑谈渴饮狼族血。”
“待从头,复破碎河山,朝天阙!”
金兀术的声音带着几分迷离,目光充斥着豪情壮志,
江逸和章廷宇的目光,又是一凝。
“能高歌出这样的词曲,胸怀是何等的壮阔、何等渊博,江逸,若是你愿意加入我狼族,我金兀术,同样愿俯身相迎,若你点头,我愿与你结为异姓兄弟!”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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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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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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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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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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